秀书网>修真小说>女尊:穿书后我娇养了病娇皇子>第27章 我做了一个梦
  “多谢钱掌柜抬爱,不过叶某乃一介糙民,开店只为养家糊口,并无鸿鹄之志,只想着家中过得安稳便好。”叶清礼信口胡诌。

  “呵呵……”钱林松掩唇一笑,也不多说,“既然如此,那我便不叨扰叶掌柜了。”

  既然被拒绝了,钱林松也不打算待下去,只道:“叶楼主若有想法,迎风楼随时恭候大驾。”

  说完,便告辞离去了。

  钱林松缓步走到外场,那里停着一辆其貌不扬的马车。上了车,简谱的马车内里却别有洞天,地毯坐垫无一不是上好的兽皮,昭示着主人的尊贵。

  车上端坐着一名女子,她正倚着车窗闭目养神。此女子眉目精致,眉心一点血红的朱砂痣,虽然只着一身简单的素色衣裙,却盖不住周身的尊贵与傲气。

  听见钱林松上车的声音,她睁开了眼,声音里还带着疲惫,懒懒地问:“来了?”

  看清钱林松的装扮,又皱起眉:“早叫你别穿蓝色,不合适。”

  钱林松知道她不是为蓝色生气,却还是毕恭毕敬道:“属下知道了。”

  “过来。”女子揉揉眉心,向钱林松招了招手。

  钱林松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坐在一旁。女子顺势倒在钱林松膝上,道:“今儿发生了什么?来得这样晚?给我说说。”

  钱林松一边轻柔地帮女子揉着肩和背,一边将今日会场上的事情娓娓道来,他语气温和,语调轻松,说到叶清礼时,女子已经呼吸平稳地睡着了。

  钱林松温柔地将女子额边的碎发收在耳后,轻轻地、一下一下拍着她的背,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

  车窗外,天色将晚,马车踏着最后一缕光缓缓踏入这座城的正中心。

  ……

  叶清礼那边也回到了青莲楼,照例还是叫杭月取了今日的账本仔细翻阅对账。云记糕点已经开了好几天,杭月忙不过来,那边便叫月筝去应付。青莲楼另外请了几位乐人来奏乐。

  这世道男子虽然读书的少,但世家公子或有钱人家的儿子都会去特定的男子书院读书,月筝从前是书院的佼佼者,他的文化水平还是不错的,账本做得有模有样,字也写得工整漂亮,比杭月好多了。

  好在杭月自知水平不高,常常向月筝请教,账本也比从前好了些,因此叶清礼也省了很多心,不多时便看完了。

  她倚在床畔,百无聊赖地玩着自己的指甲,想着以后的事情。

  现在这样子肯定是回不去现代了,只能在这地方好好待着,老老实实过日子。顾云会慢慢走上正轨,虽然过程有点崎岖,但结果是好的。

  现在最让她担心的是……那次的刺杀。

  按照小说的进度,此刻顾云在其他人那里仍然是下落不明情况,如此一来,那那次刺杀就是针对自己的了。

  叶家一向子嗣稀少,原主这一辈就三个嫡出的,两个庶出的。

  她嫡出的大姐十几年前便已经因病去世了,还有一个二哥又是个药罐子,在原主的印象里,对原主百依百顺要星星给星星。

  倒是两个庶出的妹妹,争强好胜,好在原主被赶出叶家之后她们并没有得到太多,大部分资源还是掌握在老太太和二公子手上。

  两个妹妹……到底是哪个呢?

  原主瞧不起庶出,对他们的印象也不多。叶清礼想了半天,也没琢磨出来,只好作罢。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到时候就知道了。

  叶清礼收拾一番心情,便吹灯睡下了。

  她没注意到的是,她房顶上正蹲着一黑衣女子,正紧密地盯着她的一举一动。等她睡着后,那人无声地叹了口气,就着月色,在掌心的纸条上奋笔疾书,写完后连忙绑在自己肩头的鸽子身上。

  鸽子咕咕一声,展翅朝着规划好的目的地飞去。

  黑衣人放走了鸽子,又蹲在房檐上给叶清礼守夜。

  黑衣人心里瀑布泪:这叶清礼是个什么人啊,主子竟然安排她!堂堂!前七品御林军!来这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守夜!

  她刚开始还以为这女人身怀惊天秘密,但精神奕奕地守了一整天,却大失所望。这女人跟普通人没什么不一样,如果硬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她睡觉特别爱踢被子……

  想到暗影上次不救这女人,被罚得还在床上躺着,黑衣人又抖擞起精神盯着四周,警惕一切未知的危险。

  ……

  京都西郊,顾云正在灯下夜读兵书,门外传来随从小声的问候:“主子,东街来信了。”

  顾云眉眼一弯,忽的露出笑意,扬声道:“快进来。”

  随从刚想开门,却听顾云掩饰般咳了两声,压低音调,沉稳道:“我是说,拿来吧。”

  随从憋着笑,装作不知道顾云故作高冷姿态,将刚从鸽子腿上摘下的信毕恭毕敬呈上:“主子请。”

  顾云却不接,不冷不热道:“放桌上吧。这里没你事了,下去吧。”

  “是,主子。夏竹就在外面候着。”夏竹应了一声,识相地退下了。

  他刚关上门,顾云便一把伸手抓过桌子上的纸片,小心地展开。

  信上书着短短三行字:

  “主上亲启:叶今日卯时起,亥时息。无异动。暗牧上。”

  顾云:“……”他才不会承认自己看到这几行字有些失落。

  忽而想到今日叶清礼去参加的交流会,手下呈报迎风楼掌柜也去了,他眯起眼,细长的指节在迎风楼的情报上缓缓敲击。

  也不知……叶清礼有没有察觉到迎风楼的特殊之处。

  日夜交替。

  一大清早,叶清礼难得的赖了床,杭月喊了好几次也没得到回应,又不敢推门进去,只能焦急地在门口不停喊着:“楼主,楼主快起来啊楼主!!再不起来交流会就要迟到了啊楼主!”

  叶清礼不是没听见,只是被梦靥缠了一夜,头疼欲裂,眼睛怎么也睁不开。

  突然,窗子被猛地打开,风突然灌进室内,脑袋上也被一个东西弹了一下,这下,叶清礼彻底清醒了。

  她应了杭月一声,伸手往下一摸,摸出一个小小石子来,不禁抬头疑惑地看了看窗外。

  房檐上暗牧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生怕叶清礼发现了自己。

  几个人早就在门口候着了,见叶清礼来了,连忙急吼吼地上了马车,朝会场去。

  马车行驶到一半,叶清礼冷不丁开了口:“我做了一个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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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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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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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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