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女尊:穿书后我娇养了病娇皇子>第11章 他当然是清白之身
  前厅发生躁动时,叶清礼正在招呼几个客人尝尝店里的糕点。

  王思思一声尖叫,引起了整个大堂和外边围观的人的关注。李中奇一行人一看,就明白了发生的一切。

  两个打扮粗犷的女子围着王思思,面含深意,手在王思思身上不安分地碰来碰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李中奇一见,怒意冲上心头。刚要站起来,就被白梦元按住了手:“中奇,先别急着出头,这两人看样子都是东街不好惹的角色,且看看叶楼主要如何化解吧。”

  王小康也应和着说:“是啊中奇姐姐,你出来玩一次不容易,可别叫李阿姨她们知道了生气。”

  李中奇是性情中人,尤其是和怀惜在一起之后,更是见不得这样欺负弱小的事情发生。

  她知道白梦元说的是对的,这是叶清礼的地盘,伸张正义也轮不到她来。但她并不确定叶清礼是否会为一个曾经的小倌、现在的跑堂小厮出头。

  叶清礼很快给出了反应,她走到王思思面前,将他推到自己身后,朝面前几个人笑着打了招呼:“我说是谁呢,原来是聂老板和蒋老板,好久不见啊。”

  这两位都是东街出了名的奸商,也是原来青莲楼的常客。

  聂姿怡和蒋宇,二人合伙在东街开了一家胭脂铺子,平日里常常借着帮男子涂胭脂水粉的空当,吃男子的豆腐,东街的公子哥,但凡去买过胭脂的,多多少少被她揩过油。

  只因京都的胭脂不便宜,她们的店是少数卖男子低价化妆品的店铺之一,那些男子也是有苦说不出。

  她二人年纪都不小了,又因为家里并不富裕,在一妻多夫的大弗,都只各娶了一个夫郎。家里的夫郎长相一般,因此常常到青莲楼来寻快活。

  但他们俩嫖,不是花钱睡觉,通常两个人点一壶酒、一盘花生米,抓着大堂里上酒或路过的小倌肆意轻薄,原主对这二人也是没一点好脸色,却无可奈何。

  “叶楼主,这新开了店,怎么也不打声招呼,让我们随些贺礼?”

  蒋宇先开口了,她嘴上是和叶清礼说话,绿豆般大小的眼睛却一直盯着她身后的王思思。

  “就是啊,我们姐妹二人许久未来青莲楼了,竟不知道楼里变了模样!”聂姿怡冷笑一声,“连男人都不给碰了!”

  王思思吓得整个人都发抖起来,紧张的看着叶清礼。

  “两位,来者是客。大家都是街坊,今天开业第一日,我请二位尝尝楼里的招牌菜吧。”叶清礼说着,邀请她们二人入座。

  “比起招牌菜,我倒是更想尝尝叶楼主楼里的人啊……”蒋宇笑眯眯地盯着王思思,“以前怎么没见过这样清秀的男子?”

  叶清礼咬着牙挤出一个笑:“蒋老板说笑了,我这是酒楼,没有什么人给蒋老板尝尝,蒋老板若是饥渴,大可出门右拐,去西街的红颜楼!”

  见她说话这样直白,聂姿怡脸上一时挂不住了,扯着嗓子喊道:“叶清礼,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卖肉的青楼,还想改行做酒楼?一个卖身的小倌,还装什么清高不让碰!”

  她此话一出,全酒楼的视线都聚集到叶清礼身上。

  叶清礼却没有如他们想象一般发怒,而是一拱手,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聂老板,我们都是街坊邻居,想必你也是听说了我的事情,我从前是混蛋了点,但也没有做过害你们二位的事情吧!我如今想要悔改,为什么你还要苦苦相逼,逼着我去做皮肉生意呢?”

  她此言一出,不明白情况的也知道了:这俩人是找茬来了。

  大堂里也有了解内情的客人出声附和:“谁不知道蒋宇聂姿怡二人爱占男子的便宜,没地方嫖了,急了呗!”

  “这二人从前就喜欢轻薄良家子,今日被人逮着了竟然还狡辩!”

  被人踩着尾巴,聂姿怡马上跳了脚,指着王思思骂:“他?他算什么良家子!他就一个出来卖肉的小倌!一个贱种!”

  “聂姿怡!”叶清礼一把拍掉她指着王思思的手,气得要发抖,怒道:“请你不要含血喷人!”

  “我怎么含血喷人了?”聂姿怡面朝众人,不服输地喊:“这小贱人早就不清白了!他原先就是在青莲楼卖身的!”

  众人一惊,卖肉的小倌确实不能说是良家子了,甚至,他们是最低贱的存在。

  有人打圆场道:“无论如何,你也不能轻薄人家啊!”

  “你哪只眼看见我们姐妹轻薄了?”蒋宇反问那人,“不过就是问个话,也叫轻薄吗?他一个小倌,早就没了清白,我们能轻薄到哪里去!”

  “一个低贱的、失了清白的男子,叫我碰我都不碰!”

  聂姿怡仿佛握住了叶清礼的命脉一般,语气不自觉高傲起来,“叶楼主,我问你,你为什么要让一个失了清白的男子来这里做工?你这是在侮辱谁?”

  “我侮辱谁?”叶清礼厉声道:“是你在侮辱我、侮辱他、侮辱这大堂里的每个人!!”

  聂姿怡“呀”了一声,不甘示弱:“我侮辱你什么了?我问你,这男子是不是已经不是处子了?”

  叶清礼沉默了,她想说不是处子又如何,只要一个人努力向上,不偷不抢,是不是处子又怎么样呢?这东西有那么重要吗?

  但她不能说。在这个时代,男子的清白比几千年前中国古代对女子清白还要重要,一个未婚而失去守宫砂的男子,是会被世人唾骂一辈子的。

  而最可怕的是,她一旦这么说了,就等于承认了王思思不愿意面对的过去,他会被现在大堂里每个人嘲笑,甚至以后每个来酒楼的人都可能知道这件事,以此羞辱王思思。

  聂姿怡见她不说话,就知道自己戳中了叶清礼的短处,紧咬着这一点不放:“说啊!你说啊!他是不是处子啊!”

  叶清礼一向自诩冷静,可在这一片审视的目光中,她竟然不知道要如何反应。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叶清礼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声音——

  “他自然是清白之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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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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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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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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