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姓潘,名满福。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肥头大耳,剪着小平头,眼睛不大,满脸横肉,看样子很凶。
但一笑,一说话,就能感觉到他原来也有一颗温柔的心。
看长相,他对得起潘满福这个名字。
俩孩子称呼他潘叔叔。走了不一段路,潘满福说到了。
大国抬起头看了一眼,一块木质板子上刻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楷字:元春餐馆。
进店才知道,潘满福并不是老板,而是这个饭店里的一位主厨,外乡人,是王喜盛一位朋友的远房亲戚。
潘满福把他俩带到吧台前,给一个中等个头、偏瘦的男人递了根烟说:
“陈老板,我前两天提起的就是这俩孩子,你瞧瞧,兄妹俩,乡下娃都实诚呢,读了初中,家里穷才辍学的。”
陈老板打量了几秒钟说:“行!你看着安排一下,明天就上班吧。”
潘满福冲着大国笑了一下:“还不谢过陈老板?”
俩孩子才反应过来,有些害羞地说:“谢谢陈叔叔!”声音一前一后。
陈老板点了点头,微微一笑:“记得要好好干活呢!”
工作,就这么容易安排好了。大国清楚,这都是王喜盛的功劳。当然,潘叔叔功不可没。
潘满福平日拉着脸,对别人看似很凶,但对他俩态度很好。毕竟是远房亲戚托人介绍过来的,他多少要操点心。
没有人欺负他俩,陈老板也卖潘满福的面子,对俩孩子照顾有加。
听说潘叔叔炒得一手好菜,是难得的好厨子,老板自然很珍惜。
重要的,是大国和红珠懂得感恩,懂得珍惜,一直听潘叔叔的话,也顾虑到王喜盛的颜面,尽量把工作做到最好。
大国刷碟洗碗,红珠上菜,兄妹俩在饭店里混得挺好。一段日子下来,渐渐熟悉了,胆子也变大了。
下班时候,潘叔叔会带他俩去满城逛逛。逛久了,这条路那条路都熟悉了,超市在哪里,广场在哪里,也一清二楚。
有时候潘满福不在,他俩就出来单独逛,也一点不感到害怕。
通和县,似乎成了他们的第二个家。包吃包住,还有工资拿,比呆在家里强多了,比种地也好多了,甚至比校园还要热闹——当然,有书可读是最好不过了。
因为上面有人罩着,自己工作也勤奋,老板很少给他俩脸色。这里的人,在孩子们眼里,感情上和王家庄人一样亲切。
再一次,在异乡,他们找到了家的感觉。
一月后,王喜盛特意来县城看他们了,了解了一番情况,知道过得还不错,心里也踏实了。
临走前,他给陈元春递了根烟,好好聊了一阵子。话题无非是孩子还小,第一次打工,麻烦多照顾着点。
回到家,他给王宽也说了,说孩子们一切都好。
前段时间中秋节,老板还给他们发了红包,不多,一人五块。还有几个月饼,俩孩子高兴地合不拢嘴。
老板人很好,潘满福一直关照他们。俩孩子也懂事,作为回报,处处谨慎,时时勤奋,把这里当家一样,不怕苦不怕累,一门心思把本质工作做好,为老板多出些力气。
怎么说,是陈老板给了他们一条生路,吃的喝的住的,还有一张张票子,这一切,虽说是和等价的劳动力换来的,但平台更重要。
发了第一份工资,潘满福给孩子们办了一张折子,叫他们把钱存到里头,带身上不安全。
王喜盛上次来看他们,临走前,大国给他买了一包点心,说带回去给奶奶吃(喜盛母亲)。
王喜盛倍感欣慰,觉得大国真的懂事了,这份心意就欣然接受了。
在城里待久了,向来节俭的孩子们渐渐有了虚荣心,对穿着打扮变得敏感起来。
潘满福也叫他们买两件像样的衣服,别被人瞧不起,再说衣服也不贵,中间一点的就行,总比你们现在的一身好多了。
第二月工资发后,大国带着妹妹去了商场,特意挑选了一套各自喜欢的衣服,还有一双塑胶鞋。
给钱的时候,心里面很不忍,但看看城里人的穿着,问问自己的心,最终还是一咬牙买下了。
上班的时候,一直穿着工装,所以新衣服也不怎么穿。只有晚上下班了,逛街的时候才穿一穿。
新衣服就是不一样,穿上心里有底气了,头也能抬起来了,说话也有声音了。
总之,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在这一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女孩子似乎天生就爱臭美,这不,像红珠,除了穿好衣服,也慢慢学会了用化妆品。
早上起得很早,化妆就要十几分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说真话,以前妹妹没收拾时候,的确土里土气的,如今穿了红衣服,穿了新鞋子,再精心捯饬一番,别说还真是个漂亮姑娘。
大国想,女大十八变,这个词里,绝对有化妆品的一份功劳。
有时候牵着妹妹的手,走在大街上,有人会特意偷瞥他们几眼。
潘满福说,那是他们把你俩当做一对情侣了。大国脸红了,红珠捂着嘴笑了。
日子这么平静地过着,一切都很快乐,像在何家坪的日子,在李家湾的日子,有吃有穿,还有钱挣。
加上潘满福,这个肥头大耳的好叔叔照应着,先前满心的苦恼和疲惫,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有时候俩孩子神经会恍惚:我们成了城里人?
是与不是,反正眼下这样的日子,是他们所期望的。
年底,俩孩子大大小小挣了一笔钱。在城里呆了小半年,人也得到了锻炼,胆子大了,穿得也新了,皮肤也白了,人更精神了。
过年放假,回到家乡,王家庄的老辈们第一眼没认出来:看似像大国兄妹,却又不像。
小半年时间,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有这么大吗?
一问话,还真是大国和红珠。可了不得,这城里的水土就这么养人吗?
有人笑着说,也有水土的关系,但主要孩子们一直呆在屋里,见不着太阳,也吹不到风,虽说是打工下苦的,但比咱们种地的强多了。
要不说城里人和乡下人不一样呢,这就是明证嘛!
大国并没有觉得,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他和妹妹究竟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村里人这么唏嘘赞叹,他们除了谦虚笑笑,心里多少也有些自豪。
除了这,人们还说,好久不见,这俩孩子偷偷长个了,脸上也变成熟了,像个男子汉和大姑娘了。
这个村里,此时此刻,俩人往人堆里一站,无论从穿着上还是气质上,都与其他没出过远门的孩子大不一样。
但在王喜盛看来,心里还是一阵发酸。他宁肯希望他俩还是土里土气的学生,也不希望是现在这幅模样。
可残酷的现实,逼着俩孩子不得不走这一步路。王喜盛再有回天之力,也管不了俩孩子一辈子。
这样的年龄,是该闯荡一下了,也没什么不好。
总比呆在山里种地强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秀书网为你提供最快的喊山更新,第149章 土鸡变“凤凰”免费阅读。https://www.xiumb12.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