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国第一次告诉妹妹这个想法时,红珠吓了一跳。
他一摸哥哥的额头,皱着眉惊讶问道:“哥,你没发烧啊!”
大国叹口气,盯着妹妹,摇摇头认真地说:“好端端的我发什么烧啊?哥是认真的。”
大国把姑父家对他所有的遭遇都说了一遍,听罢红珠半信半疑,愣神良久才说:“哥,你说的都是真的?”
大国闭着眼摇摇头:“你是不知道,我心里清楚就是了。为了不影响你小升初考试,我一直瞒着你。”
“哥!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这一刻,脑海里闪现出自己曾经犯下的那些过错,没想到哥哥承受了这么多,太任性了!此刻,她心里懊悔不已。
“哥,我……对不起!让你受了这么多委屈,真对不起!”红珠拉着哥哥的手,眼睛一下子红了。
“好了好了,知错能改就是我的好妹妹,过去的事不提了,一切向前看。”
说着,大国在妹妹的脑门上轻轻弹了一下,“记住哥哥受过的委屈,当然不是让你记仇,姑姑一家本是好的,而是要你学着成熟、长大、懂事一些,明白吗?”
红珠不说话,使劲点点头,轻轻地说:“知道了哥,我错了,我以后会好好的。”
关于搬到王家庄的事,大国把他的想法和理由,还有王宽和王喜盛的意见给妹妹详细说了一遍。
红珠听后一阵感慨,她忍不住叹了口气,很显然,这一声叹气,是对命运多舛的无奈,又对生活不公的无助。
她镇静了一下情绪说:“哥,如果这一去,上学远了事小,就怕……那个家咱俩敢睡吗?”
大国一笑:“有什么不敢睡的?咱都多大人了还这么胆小?王叔叔说的,这以后的路更难呢,咱不坚强还指望谁?
吴婶婶就是个例子,不过那时候咱还小,需要人照顾,可结果呢?她为了咱俩付出了多大代价,你又不是不清楚。”
红珠听懂了,哥哥说的一切都在理。但说真话,她对李家湾还是恋恋不舍。
这些年来,小姨和姨夫,还有两个孩子对她一直很好。
她清楚,这一走,肯定要受苦,首先吃就是个问题,长这么大以来,多时候都是小姨做饭的。
不过还好,这些年来,她已经学会了烙饼子,学会了擀面,仅他们兄妹二人的两碗饭,还是可以做出来的。
不过,一定不好吃。
但不管怎样,未来的路的确需要自己走下去。这些年来的甜蜜日子过惯了,对谁来说,家里发生的一切遭遇,似乎被时间慢慢湮没了——原来没有父母,这日子一样可以过得这般自然。
父亲死了,没什么希望了。可母亲一直下落不明,还有弟弟,这些年来,他们似乎忘记了远方还在受难的亲人,忘得一干二净,从未真正有过想要找他们的强烈冲动。
只是在刚寄养到两家的时候,心里一直有个愿望:将来把厨房翻新了,把方位挪到吉位上,那样,好运才会降临。
还有,那个长大当警察,找母亲的梦想,似乎渐渐丢失了。
要不是这次在姑父家受了委屈,他想,对于母亲和弟弟,可能将永远被遗忘在脑后了。
这是不是很可怕?
红珠听着觉得很有道理。的确,这日子过得似乎太安逸了。唯有如今的学习成绩,似乎一直在见证他们的梦想一直都还在。
他们还小,未来的路还很漫长,不知有多少遭遇在下一个路口就会遇见?
大国一直觉得,他会在姑姑家永远待下去,至少在考上大学之前是这样的。
还有,郭艳艳寄钱,“希望基金”帮扶,这一切,原以为都会持续下去。如今才清醒过来,随着时间的改变,人世间的二三事并不是原封不动、一成不变的。
它是会变得。有时候只是慢慢改变,你会发现它改变的痕迹。有时候突然袭来,让你猝不及防。
他的境遇改变了,那红珠呢?就一定能走到尽头吗?他不相信。
所以,他告诉妹妹,咱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独自生活,变得坚强起来,不至于等到灾难突然降临的那一刻,脆弱得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一点点承受能力。
红珠最终点了头,她说行,一切听你的。
小姨知道了,怎么也不同意。她说大国太自私,姑父病得这么严重,怎能拍屁股走人?
其实说这话,并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留住红珠,留住她未来的打算。
事实面前,姑姑同意了。她知道,如今的这个家,已不是几年前的那个家了。
以前穷且快乐着,如今穷且痛苦着。至少呆在王家庄,对孩子成长有利,孩子也大了,完全有生存的能力了。
林乐萍清楚红珠和她的关系,和这个家的关系。虽说不是亲生,但彼此早已把对方当成了至亲。
她想当然地以为,红珠不会轻易走,如果一走,她就会受苦。
到最后关头,她说,红珠,既然大国这么叫你,我也不好意思缠着你,你做决定,若是你要去,我也无话可说,你不去,大国也再别勉强了。
没想到红珠当机立断说,小姨,对不起,我要跟哥哥走了。未来的路很长,终归要我们自己走下去。这些年来,你们对我的好,我一辈子都会记得。
若是将来有出息了,一定给你们买好吃好喝的。我做出这个决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希望你不要说我是个自私没良心的孩子。
林乐萍长叹一口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内心五味陈杂:原来这世上,一切都会变,包括人心。
她的那个愿望,就这么突然破灭了。如意算盘打的再好,也赶不上这变化啊。
也好,孩子大了,读了两年书,肚子里有文绉绉的说辞了,而且说得一板一眼。也罢,去吧,孩子说得对,这未来的路还很长,终归要自己走下去。
走吧,走吧,但愿这一走再不要回头,永远顺顺利利走下去。
她幻想过,红珠或许还有回头的机会——等在王家庄吃一些苦头,她自会明白呆在李家湾的好处了。
至于将来,给孩子说媳妇的事,还很远很远。
康康虽然学习没红珠好,但完全能跟得上,在班里属于中上等学生。小儿子学习也不赖,比哥哥强一些,这让她倍感欣慰。
儿孙自有儿孙福,未来的路,每一步都要孩子们亲自走,一切终将怎样,老天爷早有安排。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一辈子,为儿女那是操不完的心,儿孙自有儿孙福,一切强求不来,听天由命吧!
最终,大国和红珠来到了王家庄,住进了他们曾经梦寐以求想搬进老房子的愿望。
只是初来乍到,一片荒凉,冰锅冷灶,让人心里万分恓惶。
来的前几晚,王宽和王喜盛几人陪了几夜,闹腾了一阵子,后来俩孩子习惯了,开始自己睡了。
刚开始,红珠很害怕,一直依偎在哥哥怀里睡。俩孩子都不小了,也知道害羞了。
红珠晚上不脱衣服,可这样身上痒得不行。若不脱,她一个人离开哥哥就会害怕,只能这么忍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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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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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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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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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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