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即便父亲走了,还有母亲,还有柱子。
老天爷不会这么绝情的,不会让他失去这么多的,终有一天他们都会回来的。
该死!这一切,应该是那座盖错了的厨房惹的祸吧。
大国成天催着自己快快长大,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当一名警察。
或者能挣好多好多钱,把厨房翻新了,这样一切才会好起来。
期末考试,他倒退了,考了第八名。但这完全不影响他升到二年级。
班主任没有失望,反而鼓励了他。王喜盛也是。
他们知道,大国是清醒的,是坚强的,他没有被生活的折磨所打垮,父亲走了,还能保持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对孩子的不幸,不知实情的人更觉得同情。包括王家庄所有人。
何顺对大国的态度变得比以前更加好了。此时在他心里,已经把孩子当作亲生儿子了。
爹死了,母亲杳无音讯,作为姑父,他能不管管吗?
最让他欣慰的是,这孩子很有骨气,家里垮成这样了,但他依然不抛弃不放弃,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老师、学生说起他,个个都是大拇指。
哪像他家兵兵和兰兰,嘿!爹在妈在,就是不用心,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他有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伤。
在姑姑心里,大国更像一个亲生孩子了,她对大国的好,超出了对兵兵和兰兰的爱。
俩孩子看在眼里,有时候会生气、不理解。女人哭着解释道:“你们知足吧,傻孩子,大国和你俩比,他还有什么?连叫一声妈的资格都没有了!”
话没说完,女人捂着眼睛哭了。俩孩子也懂事,听明白了,就拉着妈妈的手低声道歉说:“我错了妈妈,以后我们也对大国好!”
女人心里,她什么都清楚。弟弟这会正关在监狱里受苦,但人好生活着。这一切谎言,只不过是为了孩子的未来。
但在这个家里,在这个村里,她不得不整天演戏,为了不泄露那个惊人的秘密。
暑假,麦黄时节,大国去了家里,和外公、小姨,还有村里人,把家里种的麦子收完了。
这几日,外公一直没有回林家堡,晚上住在王家庄,他陪着老人。
外公在,大国什么都不怕。晚上,听爷爷讲他年轻时候,曾经徒手打死过一只野狼的往事,大国听得有滋有味,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觉得爷爷就是个英雄,有他在,晚上睡在这里,他什么都不怕,心里一万个踏实。
更主要的,这个家本来阴气不再那么重了——那阴阳先生驱过邪了。
王家庄的人都这么说,说大国啊,你好生在家里过夜,不用怕,你家已经很干净了。
麦子上场后,大国才回了家。外公休息了几日,又牵着牛来到王家庄,把这里的地耕了。大国也来陪他,俩人住在一起,日子似乎又变得那么平常。
失父之痛,似乎在短暂的忙碌中,一下子又变得模模糊糊。
时间的确是一剂良药,能把一个悲痛欲绝的人慢慢治好,也能把一个欢乐得没心没肺的人搞得疯疯癫癫。
至此,吴小丽的病似乎彻底好了。大国问了王喜盛,说吴婶的病还犯吗?
王喜盛笑说,已经没事了,偶尔犯一犯,但比以前好多了。大国听到这里,心里不由释怀很多。
这几日,吴小丽偶尔会上来一两次,帮他爷俩做做饭。
但这是白天,人都在的时候,若是一个人的话,她一定不敢呆——这个鬼地方,留给她的伤痛太多太多了。
地耕完后,林老爷子觉得,是时候把老牛给卖了。
自今年开春以来,女人和春生天天催着嚷着要卖牛,说家里的粮草全被这牛吃完了。
老人不在的时候,牛总会吃不好,被娘俩虐待。
老人有些心寒,这牛没白吃,也给家里干活、耕地。
女人舍不得自家的牛去下地,时常叫他拉这头牛干活去。
老爷子也没说什么就让它下地了,毕竟吃在这个家,住在这个家。
他倒没什么意见,这是女儿的牛,如今女儿遭难了,他这个当爹的不能不管。
可女人就是这么个坏心肠,恨屋及乌。打小没对一萍好过,如今落难到这步田地了,她还是不放过她。
他知道,只有让老牛尽量发挥它的价值,在这个家,它才会有一席地位。
可牛毕竟是牛,除了耕地再无他用,除非卖了钱贴补家用。
而不像驴子,除了耕地外,还可以驮运。
所以,在耕地的时候,他们觉得老牛很好,力气大,翻的地也熟。
等地耕完,牛闲站着,这时候,它似乎没用了,又开始嫌弃它了。
而对于小牛犊,娘俩爱得像个小孩子一样,可这俩猪脑子一直转不过弯来,小牛犊要健壮,就必须有奶吃,对老牛不好,小牛犊欠营养能长好吗?
整天知道把小牛犊据为己有,把大把大把的草给它一个吃。
牛犊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吃不好奶,吃再多草有什么用?能健壮吗?
为这头老牛,老人没少闹心。不是他骂不过这疯娘俩,而是天天这么闹,他觉得没意思。
思来想去,还是把老牛卖了吧。
如今,人们都已经知道王德奎“死”了。
按逻辑讲,春生也说得对:我姐夫死了,我姐又不在,就算人来了,她一个女人能种多少地?来不来还说不准呢!
他听着很生气,但话糙理不糙。的确,这么长时间了,一萍还没个消息,怕是……哎!
再说,王德奎已“死”,要这牛有何用?
还好,有一头小牛犊呢!等长大了,若是一萍来,再把牛牵过去也行。
如果娘俩实在闹得不行,说牛吃了家里的喝了家里的。
也行,就当一萍把牛寄养在娘家,到时候给些钱再牵走也好。
更棘手的,的确养不起这么多牛了,粮草不够。
要不是他一直在野外放牧,怕是早熬不过下一个冬天了。
毕竟不是亲生的,毕竟是后妈,人情冷漠,他也强求不来。
他想不通,这人心怎么就成这样了?
一萍二十多年了,能叫她二十年的娘,她就不该这么心狠啊!
不该!实在不该啊!早知道这样,当初别再续弦就好了。
只恨他当初重男轻女,想要个儿男而已。
可如今如愿了,却后悔了——这小子不是个省油的灯,好吃懒做,二十多了,还没娶上媳妇。
他也为此操碎了心。
卖牛,正当时候,若是再拖延一些时日,牛熬瘦了就卖不好价钱了。
当然,这是小事,关键的是,这卖牛的钱,他怕也落不到大国的手里。他很了解这娘俩。
宜早不宜迟,趁王德奎刚“死”这热头上,所有人都在同情那个家的不幸,卖牛的钱,娘俩自然不好意思瓜分,怕传出去叫人耻笑、责骂。
如果时间一长,悲伤过去,人们对这些新闻的关注度下降,女人爱怎么瓜分就怎么瓜分,也没人会过分激烈地去评论这些破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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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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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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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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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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