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黄粱“噗嗤”笑了:“就算你是老太婆,我也喜欢你!”林一萍一笑:“贫嘴。”黄粱一脸认真:“你天生有一种贵妇相,只是瘦了点,不然搭配那一身高档的衣服,很阔气。”一萍笑了:“到现在还那么嘴甜,尽挑好听的哄我,那衣服是好衣服,可人却是低等人!”
说到衣服,黄粱劝一萍说,把钱节约点,一个人在外不容易,别大手大脚的。一萍笑了:“这哪是我买的,我这一身,包括脖子上的项链,都是大妈给的,她女儿穿过的。黄粱点点头:“哦?原来这样!我就说嘛。哎,你还真别说,这阿姨真的好心肠,把你跟亲闺女一样对待。”一萍说:“的确是好人,还给我涨工资,处处关照我。不过我也干活很卖力,对得起这份薪水。”
黄粱说,要不要出去走走,散散步,天气尚早。一萍犹豫了一下,才想起他为什么会找到这里?遂问。黄粱说,他在宝鸡做工,国庆节回了一趟家,听乡里人说你可能在这里,所以一上来我就找你。刚下车,西安满大街都是你的照片。
说到这,黄粱问下一步怎么打算?家里着急得很,要不要回去,至少捎个信?一萍说,要回去,但不是现在;至于信息,过些日子再看。并嘱咐黄粱说,对谁不要说起我在这里。黄粱点点头。
一萍还是同意了,俩人出去准备逛一逛,说说心事,至少心里宽慰一些。出门,大妈碰见,嘱咐说早点回来,现在天黑了,出去没人认得,不过别忘了到处乱走。一萍说知道了。大妈也给黄粱交代了,说给我老实点,别动手动脚的欺负一萍。黄粱一笑走了。
天已经黑下来,马路上的灯早早亮了,黄粱牵着一萍的手,沿街走着说着笑着,好不开心。似乎时光一下子回到了十八岁那年,只是换了个地方而已。一萍也是,隐忍了好多年的那颗萎蔫了的心,在这一刻又找回了当年初恋的感觉。
隔了多少年,如今还这样黏糊,只因为当初那份感情太真太美好。
坐在一个小摊前,俩人坐下。黄粱要了些小吃,要了两瓶啤酒,俩人边吃边喝。说过去谈今日,一会儿笑一会儿愁。
酒逢知己千杯少,俩人心情都好,喝了好多,找孩子的事暂时抛到脑后了。
黄粱摇摇晃晃,林一萍醉得走不成路了。黄粱只好背着她。一路上,林一萍手垂下来,搭在黄粱的胸前,蹭来蹭去,黄粱心里痒痒的。
借着路灯,黄粱回过头看了一眼一萍,人已经睡着了。衣衫不整,胸靠在背上,衣服被蹭下去半截,白花花的露在外面。黄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对于林一萍,他很想很想和她疯狂一次。十八岁那年,那次,他忘不了她的美丽、善良和温存。
马路边,还有没打烊的菜馆,门口的音响里大声吼着歌曲——《我想有个家》。黄粱会唱这首歌,此刻听着歌里的歌词,他想到了老家,想到了他的女人,那个在婚姻里,和他强扭在一起的闷瓜——生活总是那么不如意,爱情总是惊不起半点涟漪来。
这一滩死水,何时才会让他动一动心?想到所谓的它,那个家,他才在疲惫的时候,不感到害怕呢?
黄粱思虑很久,最后一咬牙把人背到了一家小旅馆。这一晚他和她睡在了一起。
天亮,林一萍从梦中惊醒,才发现自己光着身子,躺在陌生的房间里。再一看,身边是黄粱。林一萍不由分说,狠狠打了黄粱一个耳光:“黄粱,你这个畜生!你在干什么!”
黄粱惊醒,摸着脸一看是一萍,才想起昨晚喝酒的事。
“对不起一萍,我……我没忍住……”
“滚!”林一萍哭着准备下床,黄粱一把拉住连说对不起!又起身紧紧从后面抱住她:“一萍,我放不下你!这次……我怕我扔不下你,咱们有没有可能……”
林一萍想挣脱,可黄粱死死地抱住,双臂正好勒紧她的上部。林一萍仰起头哭了,哭得很伤心。再转过身,紧紧搂住黄粱的脖子大哭:“黄粱,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今天这样子!为什么要来找我!”
都光着身子,已经发生了一次。对林一萍来说,只是担心有一有二,会一步步走错,所以压根儿就不想开这个口子。可黄粱却偷偷……
她也是等待了将近十年。也想过有这么疯狂的一天。可没想到是在今天,在这里发生了。
两人抱着,眼神对视,林一萍投降了。她主动亲他,两人又抱在一起,进入了彼此的世界,感受着对方的温存和苦痛。
这一次,是林一萍自嫁给王德奎以来,第一次有过这么幸福的感觉。原以为一切就这么死了,平平静静地过了,然后老死。这一刻,心的春天开满了鲜花,燃起了大火,烧得人疼痛,但又不想离开。
林一萍流泪了,夹杂着种种委屈和微妙的幸福。
出了门,两人抱了一下。林一萍说再见,永远再见!黄粱不说话,盯着林一萍远去。
在黄粱的心里,从这一夜起,从这一刻开始,他有个强烈的念头:我要和林一萍过一辈子!我放不下她!她才是我爱的女人,是我的世界!
转过身的那一刻,林一萍眼泪簌簌滑落:黄粱,我们下辈子见!今生注定和你有缘无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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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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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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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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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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