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格日乐的话说,早料到有这一天,其实一切都有迹可循。早了结也好,能够锻炼自己尽快独立起来,不用像讨饭似的靠他给那点钱过日子。
我照样在直销公司上班,干着跑断腿的活,挨家挨户上门推销产品。遇到难缠的客户,陪着笑脸,受着气。
挣的钱只够每月开销,我心里很郁闷。听同事玲玲说:“白天推销产品,晚上推销自己。不然早喝西北风了,卖不出产品就没有工资,拿什么交房租?拿什么买衣服和护肤品?”
她的兼职我充满好奇,问她几次她也不说,总是遮遮掩。我这人比较执拗,越不想让我知道的事,我越想知道。
下班后,她忙着换衣服,化妆,我死缠烂打非要和她一起去。她说:“如果你想跟我一起去,你必须保证不对任何同事提起。”
我重重点点头答应了。晚上十点多,玲玲领着我来到一个灯光辉煌的世界,这里美女如云,穿着暴露,外面是冬天,里面是夏天。
玲领和我刚坐下,便有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对着玲玲说:“小姐,能喝吗?”
玲玲微笑,“当然。”然后指着我,“这是新来的姐妹,刚从学校出来没多久。”
啊?我纳闷,玲玲的谎话张口就来。
中年男人打量着我,我穿着棉袄和牛仔裤,梳着高马尾,模样清纯,真的像刚毕业的学生。
中年男人朝玲玲点点头,“还可以,一起过来吧!”
玲玲和我坐到中年男人那桌,他们总共两个人。另一个男人倒了一杯酒递给我,玲玲则倒杯酒给那个中年男人。我们四个人杯碰杯喝下第一杯酒。
酒喝得差不多了,给我倒酒的男人邀请我跳舞,我其实并不会跳舞,可又觉得说不出口。我脱下棉袄,和男人步入舞池。
舞曲是慢四步,男人搂着我的腰,我随着他的步伐装模作样,这期间总踩他的脚,男人没指责我。一曲跳完,我学得也差不多了,似乎跳舞也不是很难。
玲玲和中年男人拥抱在一起热吻,他们说说笑笑像极了恋人,喝着交杯酒,打着节拍。
两个小时后,已经凌晨十二点。中年男人掏出六百块钱,给我和玲玲每人三百。直到拿到钱的那一刻,我才从玲玲口中得知,这是坐台。
手里紧紧握着三百块钱,我的手心已经握出了汗,心里有一种感觉我说不出来,是心虚?是心疼?这两种感觉搅和在一起,撕扯着我,使我晕晕乎乎,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玲玲拉我一下,“愣着干嘛?该走了。”说着话,我们穿过舞池,穿过莺莺燕燕的身边,像两只野猫慌慌张张逃走。
走在凌晨清冷的街道,寒风将我从夜总会带出来的热气,不费吹灰之力瞬间赶跑。我紧紧了棉袄,把围巾裹了又裹,生怕无情的风钻进我火热的胸膛。
玲玲的兴致仍然没退去,边走边唱,她说:“感觉怎么样?以后想来就来,反正谁也不认识,拿钱就走人。”她回头看我一眼,接着说:“记住别对其他人说,不然我们会臭名远扬。”
我点点头,“我从他手里接过钱的时候,心里难受得很。我说不清楚究竟是怎样的心情,就是觉得钱咋来得这么容易。”
玲玲摇摇头,脸上挂满笑容,“你这种感觉跟我刚开始干这行时一样,慢慢习惯就好了。钱,真的是个好东西,让人开心也让人堕落。”
“我们是不是堕落了?”我望着前方红绿灯处,茫然地问道,“可能有天,我会讨厌今晚的自己,也会感谢今晚的自己。”
玲玲没说话,默默地走着,一直走到出租屋,她停下脚步,对我说:“也许某天,你会怨恨今晚的我。”她没等我说话,便转身离开。
留下呆若木鸡的我,徘徊在深夜的街头。我承认,我是个不怕辛苦的人,同时也是个虚荣的人。我不求轰轰烈烈,可也不愿要平庸的生活。我的人格没有缺陷,可我始终找不到平衡的感觉。
我和玲玲白天继续做着推销的工作,继续挨家挨户,楼上楼下的推销产品,挣取那点可怜的提成。
有时候,玲玲会说:“这份工作纯属为晚上的活动打掩护。”琇書蛧
她也会自嘲,“想当婊子,还立贞节牌坊。可能只有我们这样的人不敢站在阳光之下,像过街老鼠般夜里出来活动。”
我不知道该怎样接她的话,同意还是否定?不管怎样,心里都是苦涩的。
日子平静地过着,玲玲和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半年。我们俩个人的业绩平平常常,对于公司来说,有没有我们都可以。
星期天,我去看望格日乐。远远的我看见她女儿都兰坐在门口。我走近她时,她朝屋里喊了一声,“妈,木木阿姨来了。”
我摸摸她的头发,“你妈妈在干嘛?”我往屋里看,窗帘拉着,门紧关着。
都兰没说话,只是张开双臂拦着我,好像怕我进屋似的。
片刻后,格日乐出来了,身后还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
格日乐脸颊红扑扑,尴尬的对我说:“这是我的朋友。”男人朝我点一下头,径直走开。
格日乐请我进屋坐,我盯着满地的手纸还有胶皮圈,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留?尴尬的我,凝视着尴尬的她,一时无话。
都兰拿起笤帚扫地,然后把垃圾倒进垃圾桶。我想,一块倒进去的不仅是垃圾还有尊严。
格日乐洗着手,眼睛盯着脸盆,说:“单亲妈妈的生活很艰难,钱,是唯一的安全感。”
我沉默着,从她身上我似乎看到了将来的我,似乎也在做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事实告诉我,其实我已经做了,一步一步走向下坡路。
我和格日乐不欢而散,看到她,我会郁闷,想到她做的事,我甚感恶心。可心里有一个声音对我说:“你凭什么嫌弃她?”
夜城市,夜生活,从晚上开始拉开序幕。霓虹闪烁下的人群疯狂而嚣张,他们在寻找刺激,他们喝着深夜的酒,唱着红尘滚滚,他们载歌载舞,领着不是老婆的女伴。
玲玲端着酒杯,大声喊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我高举酒杯碰一下她的杯子,“今晚作明晚死,时时消魂。”
今晚的三桌,我和玲玲全部奉陪下来,我们各自拿到一千块钱。等于三个月的工资。
没过多久,我和玲玲顺利的日子结束了,挨打挨骂成为我们的家常便饭。尽管如此,玲玲仍然为所欲为,我因为害怕惶惶不可终日。
午饭时,玲玲低声对我说:“有个客户安排了几个朋友,请我们作陪。”
我点点头,心想又有钱可挣。
下班后我们一起去了那个客户的家。他的家非常宽敞,摆设考究。
他自称姓刘,一会儿需要招待的朋友都是从外地来的。务必让我和玲玲把他们招呼好。
玲玲的嘴甜,很会说话,讨人喜欢,“刘哥,有我在,肯定陪你的哥们喝好玩好。”
刘哥哈哈一笑,直夸玲玲乖巧,会哄人。
相比玲玲,我反而显得木讷,像极了木头人。不过,并不影响我挣钱。
片刻后,他们陆续到来。其中一个人,瞬间刺痛我的眼。他就是宋总,当他和我四目相对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我也同样,果真是冤家路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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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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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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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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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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