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歇着,我去看看小白。”
“华老辛苦了,我好多了。”
小白自己走了出来,看着好很多,跟没犯病一样。
“天啊,小白,你好了吗?”
“是啊,多谢大家帮我,我好了。”
华老不大相信,这次的毒发来势汹汹,怎么可能自己扛过去了呢?
小白这两年被折磨的身体虚弱,这次应该凶多吉少才对啊!
他把了脉,嗯,毒清了不少,深深看着小白:“谁帮你看过吗?”
小白摇头:“没有,我做梦梦到菩萨抚我顶,应该是梦里菩萨帮忙。”
华老:“……”
众人:“……”
这个回答让他们无言以对。
“好,菩萨保佑就好,说明咱小白是有大福气之人,都下去歇着吧。”
郭老一锤定音,小白不想说,肯定有他的顾虑,只要他好好的,其他的都可以慢慢查。
乐潼眨眨眼睛,知道小白这是在保护她呢,五岁的孩子会针灸,传出去外人会怎么想?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实力不足就得苟着。
“华爷爷,你需要什么药草,我可以帮你去找。”
华老慈爱道:“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再帮忙,华爷爷先谢谢你了。”
乐潼嘟着嘴,不大高兴,瞧不起小孩子。
小虎在庄子里过的很好,一只母牛,两只母羊,加上一条母狗,转着圈的吃奶,乐潼都不忍看,你这个百兽之王是认真的吗?
怎么像个小吃货啊,还吃百家奶呢!
陪着小虎玩儿一会儿,郭千钧送她回家。
乐淮安递给她一份地契,是那座山头的,村长速度挺快,已经办好了手续,以后那座山就是乐潼私人所有。
“你打算种什么?”
父女俩边吃饭边商量。
“种茶树,就是不知道去哪儿买树苗,如果有种子也行,我可以培养成茶树。”
乐淮安道:“我会留意的,怕是很难,种树是个周期长,见效慢的事情,你想做,就要有个心理准备。”
“我新学了种茶,采茶,炒茶的技术,不种可惜了。”
“那就种,这里的气候偏南方,当时又不算四季如春,如果稻米种的好,可以做到一年两熟,但是种子不行,技术也不行,只能种一季。”
乐潼:“说不定哪天我就学会稻米改良技术了呢,咱就多买地,先当地主,有地才有粮食吃,饿不死,当地主也不错。
哎,不知道娘怎么样了?她该不会改嫁了吧?“
乐淮安:“应该不会吧?这个时代女子改嫁很难的……”
乐潼斜睨他:“所以你笃定我娘会等着你了吗?”
“没有,那个,我读书去了,碗你放在盆子里,明天我洗。”
“呵呵……”
一说起娘他就逃避,男人,呵呵!
……
被乐潼惦记的沈氏沈明舒,原主的亲娘,的确是被乐潼妈妈穿来的,他们一家代替了原来的乐潼一家。
比起乐潼父女俩的境遇,她的处境算得上好的了。
绫罗绸缎,奢华的大小姐生活,沈家是真的富有,管事妈妈两个,大丫鬟四个,二等丫鬟八个,加上粗使丫鬟,婆子十多个,都是伺候她一个人的。
还有专门的绣房,养着十多个绣娘,只为她一个人做衣服。
沈明舒现在也是上流社会的女强人,什么高端享受也是日常,但是比起沈家的奢侈,还是差好多。
想起原主有这么疼爱她的爹,还跟人私奔,她就觉得原主脑子进水了。
许是原主母亲早亡,父亲担心老宅的人欺负她,带到乡下祖宅自己养,但是父亲一年有大半时间在外忙碌,陪伴原主的日子并不多。
奴才们伺候着,恭敬有余,亲近不足,造成原主单纯缺爱的性格,偶遇乐淮安,脑子不知道怎么抽抽了,喜欢的要死要活。
父亲当然不同意的,原主被大丫鬟撺掇,跟着乐淮安就私奔了。
这一去就是四年多,恰好沈三爷出海遇到麻烦,一直回不来,这么一耽误,沈氏吃够了任性的苦头。
虽是大小姐,也是学着三从四德,读女贞女戒长大的,跟了乐淮安就是她的人,原主从未想过离开,哪怕再苦也得跟着乐淮安。
直到后来,原主被乐平山几次骚扰,差点儿被他侵犯,乐淮安又是个没担当的男人,不信自己大伯会做出欺负侄儿媳妇儿的事儿来。
原主担忧害怕,不得以回娘家求助。
刚到家,沈三爷失踪的噩耗传来,原主愧疚悲伤,一命呜呼,现代的沈明舒就穿来了,代替原主活下去,同样还有撑起沈家三房的责任。
沈明舒穿来,钱财是不愁的,但是原主私奔生女,名声尽毁,加上父亲失踪,一个不慎,就会保不住三房的产业,就会被家族侵吞,下场凄惨。
便宜女儿不想跟着自己,沈明舒也不强求,毕竟有她亲爹,在男权社会,女人是没有抚养权的,都在男家手里。
她要心无旁骛的做好自己的事儿。
沈家是跟着先帝也大江山的从龙之臣,为先帝募集粮草,资助军费,功劳不输给那些武将家族,封了博望侯爵位,还是世袭罔替,不会削爵,永保富贵。
这一代博望侯是沈三爷的嫡亲大哥,沈明舒的大伯,上有祖父母建在,博望侯人丁兴旺,内宅纷争自然少不了。
沈明舒一来,就收到老宅的来信,让她进京,商议父亲失踪的后事。
大唐建国不足百年,当今皇上只是第二代皇帝,国内渐渐稳定,朝局仍然艰难,前朝逆臣杀之不绝,偶尔会蹦出来复国。
北原游牧民族时刻想着打入中原,享受中原的花花世界。
东南有倭寇不断滋扰,百姓苦不堪言。
南边也有南诏狼子野心,听调不听宣,总想自立为王。
永昌帝英明睿智,识人善用,抵御外敌,稳固江山,百姓还能活的下去。
沈明舒用了两天时间,理清了原主的过往,以后要收拾原主留下的烂摊子,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活下去,还要活的精彩,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小姐自从回来,性格更沉闷了,不会得了什么病吧?”
耳边响起一道声音,沈明舒很惊讶,谁在说话?
除了伺候的大丫鬟芷兰,身边没有别人啊,但是芷兰也不曾张嘴,她是幻听了吗?
“哎,老爷失踪,凶多吉少,传言小姐克死了老爷,小姐以后处境艰难,跟着小姐进京,没好日子过了,该怎么办?要不要嫁人?离开小姐这条烂船?”
又是一阵声音,沈明舒这次听清楚了,就是芷兰在说话。
但是是她的心里话。
读心术?
沈明舒面色不变,心里惊涛骇浪,穿越金手指吗?
太棒了,有了读心术,宅斗岂不是无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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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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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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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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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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