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说,我是他从草丛里捡来的,当时身上就一张写了字的纸,他还是问的别人,才知道我的名字。
爷爷一直叫我孤儿,他说这是我的小名,这样的贱名才能让我健康成长。
今天,我又成了一个孤儿,爷爷昨天睡着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了。
爷爷被一群伯伯抬走了,我也被赶出了爷爷的房子,他们将我送进了孤儿院。
孤儿院挺好的,有大姐一直罩着我,她看起来比我还小,却是孤儿院里的小霸王。
大姐说,她的队伍有很多厉害的人,都是人狠话不多的。就因为队伍太安静了,才把我这个话痨拉了进来。
大姐叫做肖瑟,听着就是男孩的名字。
前几日,大姐嫌弃长头发妨碍了她的发挥,直接给自己来了个寸板头,这下真的变假小子了。
我来了后没过多久,我们的队伍又壮大了。新来了一个小女孩,像个糯米团子,她叫做甄珂,大姐特别喜欢她。
我在孤儿院待了六年,有一天,一个大个子男人来到了这里。他也是从这里出去的孤儿,因为大姐和他很熟。
第二天,院长妈妈将大家召集在了一起,宣布了一个消息。
大个子男人需要选拨一批人去往他的部队组织,那里会很幸苦,还可能会死人。
但大姐说那是个机遇。
她偷偷问过大个子,那位哥哥说,他的组织很苦,但是里面的人都很好,他已经把那里当成自己第二个家了。
这次组织需要一批15岁以内的小孩子,经过训练后去完成几项任务。只要顺利完成,就会让他们签下协议脱离组织。
于是,大姐就把我们小队的人都报了名。
大姐,我,甄珂,刁一民,卓耀三兄弟,还有一个小妹,一共八个人。
大个子哥哥在孤儿院待了十天,我们几人每天都经历着地狱式的训练,却没有一个人想过放弃。
十天后,我们几人被接到了m国的一个庄园里。
我们每个人被分别带进了一间房间中,我不知道大姐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最后我和甄珂被留在了那个庄园里,大姐几人连夜离开了,再次见面已经是七年以后的事了。
庄园里只有一个管家和一个专门给我们烧菜洗衣的婆婆,其余人就像是家教老师一样,一到时间就过来给我们上课。
前两年,我和甄珂还是一起上的课,到第三年就分了开来。
元老头说,我的观察力是正常人的十三倍,最适合做侦察员,放市面上的职业来说就是心理师。
甄珂对数字特别敏感,她的培养方向是黑客,专业术语应该叫做电脑高级工程师。
那几年里,我和甄珂学的很快。
元老头经常被我看破身体语言,每天骂骂咧咧,没了当时刚来时的高端大气。我还从他口中得知,甄珂也经常将她的老师弄的砸键盘。
那段时间虽然很累,却活得十分充分。
直到有一天,元老头给我来上课,却只带了一只钢笔。
他说,这钢笔是他的老师留给他的,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写,就送我了。
我当时挺想拒绝的,怕他伤心就留了下来。
他还说,我们这批人,是国家培养的第三批天才儿童。我是他带过的最闹腾的一个,最不像心理师的一个,也是最像心理师的一个。
今天过后,他们就要离开了,这是最后一次上课。
那一天,他给我讲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后来,我才知道,国家有一个艰难的任务,需要未成年人去完成。前面培养的两批,在行动中葬身了。
我们这一批是第三批,也是国家打算培养的最后一批。
只是没想到,还没等我们出手,那边的情况急剧好转,我们这一组就直接被国家了放了出来,回归自由了。
元老头说,这是我们的福气,也是国家的福气。
果然没过几天,大姐带着卓耀几人回来了。
他们几人又黑又精壮,感觉随便一拳就能将我打趴在地。连以前每天哭哭唧唧的小妹,都是雷厉风行的模样。
没待上几日,大姐就带着其余五人又走上了佣兵团的队伍,取名为无名。
我和甄珂作为他们的后勤,留在了庄园里。
以前七年,我们每日都是按部就班的生活着,我是,甄珂也是。
现在,庄园里就剩下了我和甄珂两个人,我突然意识到,我和她都已经长大了,男女有别。
那天半夜,我口渴的厉害,看了眼保温壶已经没有了水,只能自己下楼去厨房中拿。
还没走到厨房门口,我发现厨房中有着微光,睁开眼睛仔细看去,发现甄珂穿着睡衣站在冰箱门旁喝水。
她穿着一身粉色的丝质吊带睡衣,冰箱中透出的亮光折射在她身上,前凸后翘差点让我血溅三尺。
我急忙往楼上跑去,嘴巴中分泌了大量的液体,口渴这事已经被我忘的一干二净。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的我脑海中全是甄珂的曲线,以前一身黑的甄珂,竟然还会有这么粉嫩的睡衣。
从那往后的几天,我都没有正眼看过甄珂。我怕一看她,我的脑海中又会浮现起那天晚上的样子。
甄珂好像也感觉到我对她的疏远,从那之后,我们的关系从很一般降到了很不一般。
后来,大姐几人落魄归来,六人离开,回来的却只有五个人,小妹在一次任务中死了。
大姐受不了打击不告而别,刁一民也卸下了装备为自己的理想拼搏去了,卓耀三兄弟带着小妹的骨灰开始了环球旅行,这是小妹的愿望。
那一晚上,甄珂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我不放心进去看了一眼,她红肿着眼睛睡在了沙发上。
我抱起她,打算把她放到床上去,甄珂抱着我死活不撒手。
我知道,她和小妹感情很好,她刚来的时候都是小妹陪着她睡的,小妹的离开对她的打击实在太大了。
她在睡梦中紧紧抓着我的衣服,我也舍不得这一刻的温存,顺势躺在了床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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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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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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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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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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