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新婚夜,娇妻带亿万物资穿越七零>第111章 不是闷葫芦
  但那时候还小,没有想过要结婚嫁人的事情。

  现在,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结婚这件事情就提到了日程上。

  好在,对方是秦宵,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

  也算是青梅竹马。

  想到第一次跟踪他去月洞门的时候,自己还是用的隐身符。

  他至今应该都不知道的吧。

  不过秦宵有提醒她,要去看看丁朋夫妇。

  反正这耕耘机因为有秦宵教会了村里的其他年轻人。

  他们也可以开着农用机下地,也不用秦宵亲自上了。

  因此,剩下的时候就由他们来解决。

  等到耕地弄好之后,洒上肥料。

  这肥料有从徐大丫的猪场运来的猪粪,还有其它混合的肥料。

  上完肥,接着就要播种了。

  有了播种地,这上千亩土地播起种来,那也是得心应手。

  人们还是在秦宵的帮助下,学会开这播种机的。

  一路走来,机器就把玉米种给种下去了。

  这种子还是由徐敏提供的。

  按照她的预想,这玉米种子也是超级种。

  不仅产量高,且可预防病虫害,会让种地的农民少很多事情。

  种下之后,过个一周左右就可以看到出苗。

  之后随着温度越来越高,到盛夏的时候,就能长出一尺多高的植株来。

  到时候就要加强田间管理,直到植株长成了一人多高。

  快到秋天的时候,玉米就会长花结穗,长出苞米来。

  等到四个月后,玉米成熟,就可以丰收了。

  到时候将是另一幅景象。

  秦宵和徐敏去县城拜访丁朋,是在玉米种下地之后,大家也都闲了下来。

  秦宵便骑着自行车,载着徐敏,朝县城走去。

  骑自行车去县去,大概需要一个小时。

  毕竟这车速在这儿管着的。

  好在这路是修好了。

  当时徐敏拿出了一部分钱,帮忙修的。

  路非常平整,再也不用担心骑车在路上,因为全都是小石子而非常颠簸。

  徐敏和秦宵一路说笑着,撒下一片欢声笑语。

  一对未婚夫妻的感情也在升温当中。

  徐敏还忍不住调侃他道:

  “秦宵,我原本以为你就是个闷葫芦。

  还想着以后谁要是嫁给你,一定会闷死的。”

  秦宵便笑了。

  他没有回头,只是继续往前蹬着自行车,淡淡问道:

  “现在呢?”

  “现在觉得,其实你也爱说话的。”

  那可不,跟自己的媳妇儿,那肯定是有说不完的话的。

  秦宵在心里这么想道。

  但他没有说出来。

  夏天的风悠悠地吹着。

  吹在人的脸上,还挺舒服的。

  路边草长莺飞,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样子。

  车进了县城之后,这里一片热闹的景象。

  毕竟是城里,楼也高了,房子也密集了。

  还有车和行走的路人们。

  这个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自行车多。

  也是这个时代主要的代步工具。

  像公交车什么的,在城里跑的比较多。

  郊外就要看地方了。

  徐家堡村离城算是比较远。

  加上以前路不平,也就没办法通车。

  现在上面已经答应,会开一条公交线到徐家堡村,以后进城就更方便了。

  农民要想卖农副产品,也可以考虑坐公交车进城。

  加上城里的人需要去乡下游玩儿,也可以坐公交。

  总之路通了,有了班车,大家就都方便了。

  来到月洞门的时候,徐敏就发现,这里也有了变化。

  原来月洞门外挂起了药铺的牌子,算是挂牌经营了。

  铺子的名字叫云清药铺。

  刚好就是沈云和沈清的名字。

  不过一个是姑奶奶,一个是侄孙儿。

  两个人的名字倒是好听。

  沈清一直留在了铺子里,也由一个少年变成了青年。

  他比秦宵和徐敏都大。

  十年过去了,他也结婚生子,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了。

  在徐敏十年后看到他的第一眼时,还是觉得他和从前的那位清秀的少年郎没什么区别。

  刚刚和徐敏擦肩而过,提着个菜篮子出去的,真是沈清的老婆。

  一个非常能干,也能独当一面的清秀佳了。

  每次来这儿,徐敏总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总觉得这里面一定有很多故事。

  比如沈云和丁朋,又比如沈清。

  都是有故事感的人。

  事实上,月洞门在这那几十年间,其实就像是生活在另一个时空一般,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而丁朋也曾说过,其实这家医药铺,和徐家也有关系的。

  徐德志是这个药铺的投资人之一。

  当初丁朋能一直把药铺坚持开下来,离不开徐家。

  而徐敏又给他提供了他想要的药材。

  药铺也就一直坚持了下来。

  如今可以光明正大地挂牌行医,药铺的生意就更好了。

  徐敏和秦宵进到月洞门内的时候,桂花树枝叶正茂。

  来这儿看病的人可真是络绎不绝。

  人吃五谷杂粮,岂有不生病的道理。

  刚好丁朋也看到了徐敏,便招呼她道:“好徒儿,赶紧过来,帮为师一把。”

  “师父,你这是要做什么?”

  “我去出个恭,你赶紧替一下师父。”

  秦宵都忍不住笑了。

  还被丁朋瞪了一眼:

  “你笑什么?这么大一个宝被你捡去了。

  你就偷着乐吧。”

  丁朋跟秦宵说话一点儿没有客气。

  这时病人正排着队呢。

  刚好轮到一位老大娘看病。

  结果她看到丁朋走了,忍不住着急道:

  “丁大夫,你别走啊。”

  然后徐敏就坐在了丁朋刚刚坐着的位置,对那位大娘道:

  “我是丁大夫的徒弟,我给你看也是一样的。”

  这老大娘一副怀疑的目光看着她道:

  “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毛都没长齐,你会看什么病啊?”

  谁知徐敏马上道:

  “大娘,你是最近有点儿上火,感冒了吧?

  对了,你的肺不太好,应该经常咳嗽吧。

  吃东西也不太好,你这胃可经不起你这么折腾。

  所以吃东西的时候,还是要细嚼慢咽。

  还有,不要发火,不要老是唉声叹气,知道吗?”

  谁知她这么一说,那老大娘真就安静了下来,然后坐在那儿对她道:

  “小姑娘,你真会看病?”

  “当然,把你的手伸出来,我给你号号脉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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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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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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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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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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