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新婚夜,娇妻带亿万物资穿越七零>第104章 我已经订婚了
  主要就是节省人力。

  但这些机械一般都很大型。

  必须要有懂得操作的人来使用才行。

  否则买回来,也只是摆在那儿当摆设就不好了。

  秦宵和徐国强商量过后,打算先买一台联合耕耘机。

  再买一台播种机。

  打算种玉米。

  玉米的生长周期大概是四个多月,也就是一百天。

  从每年的四月开始种植,到八月份的时候,就可以收割。

  而玉米的用处也很大。

  在玉米比较鲜嫩的时候,可以把玉米掰下来,煮嫩玉米吃。

  味道是极好了。

  玉米最主要的用途就是深加工。

  除了当作食用的粮食。

  像很多灾年的时候,粮食产量不足,就拿玉米来充数,把玉米粉碎成颗粒状。

  也能当作食物来吃。

  当作家畜的饮料,进行工业加工,玉米籽粒可生产多种产品,比如玉米淀粉,葡萄糖,玉米浸泡液,还有粉浆等。

  而玉米的秸杆和穗轴则可以培养食用菌,其苞叶还可以用来纺织提篮,地毯,坐毯等手工艺品。

  一旦这里的土地恢复成良田,不管是种什么,对整个村都是一种福利。

  徐敏想好了。

  她在空间里用意念搜过,没想到真的有大型的农用机械设备。

  不管是多先进的,都有。

  也就是说,她完全可以利用空间里的机械,来帮助徐家堡的人耕种。

  前提就是,有人能使用这些机械。

  而使用这块,就只能由秦宵来操作了。

  他是村子里唯一考出去的男大学生。

  和徐敏是一样的。

  至于以前在徐家堡村当知青的那一批知识青年,早就回城了。

  没几个留下来的。

  反而秦宵和徐敏却是从城里回到了农村。

  他们的精神是值得学习和赞颂的。

  徐敏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光大徐家门楣。

  否则就对不起老祖宗。

  秦宵的想法也很简单,自己的媳妇儿在哪儿,他就在哪儿。

  就在秦宵从大队的会议室里出来时,就被徐媒婆给拦住了。

  这徐媒婆不愧是媒婆,嘴角还有一颗痣,俗称媒婆痣。

  那张嘴更是说起话来叭叭叭的。

  她拦住秦宵之后,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便开始了她舌灿莲花,口若悬河的说媒工作。

  把徐金花夸得简直就是天上有地下无。

  接着就对秦宵一阵长吁短叹道:

  “我晓得你是孤儿,如今以寄住在徐德志家。

  可这也不是长远之法,对不对?

  你要是娶了徐金花这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你以后就吃穿不愁啦。

  也没人再会嫌弃你是孤儿。

  你觉得怎么样?

  你要是答应,我马上就去给徐金花家里回话。

  这聘礼什么的就免了。

  你也就不要问人家要嫁妆了,对不对?”

  这徐媒婆说完,眼里还闪着星星,等着秦宵满口答应。

  虽然吧,秦宵人长得帅,又高又大,穿衣也好看。

  但是他出身不好啊。

  在这个时代,一个人的出身,决定了他的一生。

  所以秦宵在徐媒婆看来,在婚恋市场就是最差的那一挂。

  没有家底,没有背景,还是个孤儿。

  她哪里知道,秦家可不是什么没有家世背景的家族。

  秦宵之所以被徐媒婆拦住,还听她讲了那么多废话。

  主要就是因为,他没听清她在说什么。

  等她叭叭说完,也不过一分钟不到的时间。

  而且还是徐媒婆一路跟随,才把这些话给说完整了。

  并不是秦宵在那儿站着耐心听她讲完的。

  等她讲完之后,秦宵这才冷冷道:

  “你说完了?”

  “说完了,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不过我猜你没什么意见。

  这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情。

  所以你肯定会同意的。”

  “不,你错了,我已经订婚了。

  我的未婚妻是徐敏。

  这事儿大概你们不知道。

  但这是事实。”

  秦宵想,他之所以这么耐心地解释。主要考虑对方是个老人家。

  徐媒婆的确保过很多媒,是名符其实的媒婆。

  年纪大约是六十岁加了。

  这是秦宵没有马上把她推开,拂袖而去的原因之一。

  但显然,这个徐媒婆太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秦宵。

  当她知道秦宵的未婚妻是徐敏时,有些不敢相信道:

  “怎么会是她?

  什么时候的事情?我还没给你们保媒勒。

  你们就谈上了?

  那可不行啊。

  不合规矩啊。

  媒妁之言是一定要有的。

  你们不能这么乱来。”

  “你错了,我们是订的娃娃亲。

  不信可以问徐敏的爷爷。

  还有我的爷爷。

  对了,我不是孤儿,我有父母的。

  不信哪天他们来这儿,你可以看看。”

  秦宵耐心说完,便大步流星离开了。

  回到徐家庄的时候,徐敏还在那儿摇着摇椅,磕着瓜子,跟她爷爷在那儿插科打诨呢。

  自从回来之后,很多事情都是秦宵去做,她反倒落得个轻松了。

  而秦宵一回来,徐敏眼睛发亮道:

  “怎么样?说通了吗?”

  “当然没问题,队长叔可是巴不得呢。”

  徐敏就想好了,这大型机械就找空间里拿了。

  秦宵会什么,她都可以拿出来。

  但前提是不能让他看出来,这些机械是她拿出来的。

  她得想办法让他以为,这是去外地购置回来的。

  这就需要动点儿脑筋了。

  这时,秦宵想到了徐媒婆的话,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想到徐敏看到他笑,就觉得很诡异,便追问道:

  “你在笑什么?遇到什么好事了?”

  “有人要给我说媒,挖你的墙角,算不算好事?”

  其实不是秦宵八卦,只是这个媒婆说的亲事刚好是徐金花。

  而他知道,徐金花和徐敏也算是有点儿渊缘。

  他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有点儿茶?

  他只是想试试,自己在徐敏心中的位置而已。

  “谁?谁来给你说媒?说的是哪家的姑娘,有我漂亮吗?

  有我能干吗?

  也读过大学吗?

  要是没有,那还用得着说吗?

  也撬不走啊。”

  徐敏有时候在感情方面是迟钝了些。

  她把这话一说出来,结果秦宵的脸肉眼可见的黑了。

  这丫头,就是个不开窍的。

  他还能指望她什么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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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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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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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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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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