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杨玉枫那个顽皮家伙?
然而,等他看向说话的辰辰时,辰辰正举着一颗散架的竹笋,手足无措地举到他面前。
“笋子,不见了。”
辰辰有些楞楞地说,小脸上难得出现慌乱地神情。
杨功勋一颗心放在了肚子里,他哭笑不得,再次和辰辰解释道:“这笋是一层裹着一层的,剥完笋衣就不能剥了,不然就会一层一层地剥没咯!”
“你看,笋子不是不见了,它是变成了一片一片的呢!”
杨功勋拾起一块笋片,辰辰歪着脑袋打量了一番,很快相信了杨功勋的话。
噢,原来是这样!
辰辰低着小脑袋看着手里的一堆笋片,对这个世界有了新的认知。
以前,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这些东西。那些老师们只会教他怎么做题、怎么算题,从来都不会告诉他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辰辰的世界,突然就从一颗竹笋开始,有了不一样的颜色。
“哈哈哈,辰辰,你把一颗笋剥完了呀?哈哈哈,我都干不出这种事呢!”
杨玉枫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冒了出来,他搂着辰辰的脖子,笑嘻嘻地说。
辰辰的脸黑了一瞬,像是有一盆冷水从他的头顶直接浇下,所有的热情和好心情都没了。
他知道杨玉枫没有恶意,只是单纯地调侃一下,但他还从未被人调侃过。
来杨家前,谁见到他不是客客气气的?
别说调侃了,能停住嘴不夸他就算好的了。
所以,辰辰难免一时无法适应,并不知道如何回应杨玉枫。
这份沉默放在平时无足轻重,放在现在就很说明问题了。
杨功勋的大掌落在杨玉枫的头顶,他轻轻拍了一下:“你小时候做的糊涂事,可不比这个差!”
杨功勋找补道,说完又看向辰辰,柔声说:“你玉枫哥哥就这德性,别忘心里去。”
辰辰抿了抿唇,虽然心里仍然有小疙瘩,但他还是摇了摇头,轻声说道:“没关系。”
“你把一颗笋子都剥了,可是帮了妈妈大忙呢,妈妈回去后就不用自己剥了,你这是干好事呢。”
杨玉森出声道,帮着把话圆过来。
辰辰点点头,忽然,小梨花举着一串鲜花做的手环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个送你,别不高兴了,好不好?”
小梨花把辰辰手中的竹笋片都收到自己的小篓子里,然后也不管辰辰乐不乐意,三下五除二地就把花环戴在了他的手上。
“很好看啊,对不对?”
小梨花握住辰辰的手腕,把花环亮在他的眼前。
还别说,五彩斑斓的花环配着辰辰白皙的手臂,确实很好看。特别是最中间的那朵小红花,和唇红齿白的辰辰绝配。
辰辰:“……”
他一个小男子汉,怎么能戴这种东西?!
辰辰不想戴,却也没有取下来。
他一言不发地盯着花环看了又看,几次三番地想要把它扯下来,却又在看见小梨花的背影后几次三番地放弃了这个粗鲁无礼的想法。
算了。
家里人教育他,要善待别人诚心实意送的礼物。
戴着吧,反正过两天就干了。
而且这是小梨花送的啊……
收了花环的辰辰还是没有说话,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现在很高兴。
山里又恢复了欢声笑语,杨家人一路找一路闹,一家人其乐融融,把整座后山变成了游乐场。
只属于杨家人的游乐场。
.
京华城。
作为一国首府,京华城处处透着辉煌与霸气,处处彰显着千年帝都的底蕴。
某机关重地,一名警卫员风风火火地敲开了办公室的大门,大声禀告道:“首长!绑匪抓到了,正在审!”
“啪——”
沈乘风的钢笔掉在了桌子上,他猛然起身,声线颤抖:“带我过去。”
他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拿起桌上的电话,急声吩咐道:“帮我接华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不一会儿,接线员拨通了对面的电话,一道清澈的女声响起,沈乘风赶紧说道:“绑匪抓到了,你速速过来。”
“啪——”
电话当即被人挂断,沈乘风也不恼,因为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见绑匪。
见见那群吃了熊心豹子胆、敢绑他儿子的匪徒。
沈乘风寒着一张脸,跟着警卫员来到审讯室,迎面碰上了负责审讯的警卫员张忠国。
“首长!”
张忠国立正行礼,沈乘风摆了摆手,示意他有事说事。
“那群劫匪很快就招了,不过他们说,他们把孩子绑在了山上,再次回去时,孩子就不见了。”
“要不是为了找孩子,他们也不会下山进城,更不会被我们抓住。”
沈乘风目光一沉,他问道:“孩子是在哪座山丢的?”
“……他们说,为了不被人发现,他们平时都是摸黑行动,压根不知道把孩子丢在哪座山头了。”
此话一出,沈乘风的脸瞬间变得阴沉可怕,似乎连走廊上的温度都降低了不少。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周晓蝶的声音紧随其后:“沈乘风,我儿子呢?”
“绑匪找到了,我儿子找到没有?!”
周晓蝶大步流星地来到沈乘风面前,比沈乘风矮了半个头,气势却不输沈乘风。
“周总。”张忠国立正道。
“行了行了,别搞那些虚的,告诉我,我儿子在哪?”
周晓蝶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直勾勾地盯着沈乘风问道。
“绑匪找到了,孩子还没找到。”沈乘风低声说道,不敢直面妻子的眼睛。
“周总,首长从北省回来后就一直忙着找孩子呢,他……”
“你不用替他说话!”周晓蝶强硬地打断了张忠国的话,她依旧死死地盯着沈乘风,美眸中多了两分寒意,“沈乘风,我就不该把孩子交给你!”
“辰辰他刚看完医生,你偏偏要挑在这个时候带他出差,呵呵,结果呢,孩子丢了。你一个做父亲的能把孩子丢了,沈乘风,真有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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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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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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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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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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