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五套!再做了卖估计也要半个月后了。”沈从夏依旧不急不缓。
那桃枝一拍桌子,“五套我都要了!你不准卖给别人。”
“行,不过,不议价,一套都是五十两,您还要吗?”沈从夏眼睛盯着她。
那桃枝虽然为自己的荷包心疼,但还是咬牙买了!二百五十两!给了银票。
沈从夏叮嘱道,“这个放在阴凉处保存,可保存一年半。”
沈从夏走出春香楼,脸上淡淡的神情马上变成欣喜!这一趟,二百五十两!真是赚大发了。
她立马意识到这是一条有绝对利润的行当。心里细细盘算着未来的规划。
赚了钱就忍不住想要花出去,于是沈从夏又开始四处乱逛。顺便给两个哥哥挑份礼物。
大哥的好挑,沈从夏走进采蝶轩,就有热情的掌柜上前,“小姑娘,您要看看什么?我们店里金银首饰都有。”
沈从夏问:“那有玉的吗?”
“有有有,您这边请,不知客官是要挂件啊,还是戒指?”伙计弯着腰,伸着手引着沈从夏。
“看看发冠。”沈从夏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最适合大哥了,过了今年,大哥就十五了,可以束发了。
沈从夏走近一看,柜台上琳琅满目的玉制品。有羊脂白玉,有碧绿的翡翠,还有黄的玛瑙。
沈从夏在发冠里看了看,看中一个羊脂白玉的,发簪是莲花,刻得栩栩如生。只是玉并没有很通透,细看还有点黄色的瑕疵。
伙计眼尖,瞧见沈从夏盯着发冠看,“这个玉发冠,虽说不够通透,但是好玉可以慢慢养,戴着戴着,可能玉质就会越来越好。”
沈从夏淡淡的瞥了一眼伙计,这睁眼说瞎话呢,不过倒提醒了他,玉可以养。
“多少钱?”
那伙计听了心里大喜,想不到这个小姑娘这么好忽悠,“三十五两。”
沈从夏摇摇头,“太贵了,这个玉除了雕工好一点,玉质还真是下乘。”
那伙计见小姑娘没有特别购买的意愿,赶紧降价,“三十两,不能再少了。”
沈从夏继续摇头,“二十八两!”
那伙计还想说什么,被沈从夏伸手止住了,“二十八两,可以的话,我就买。别的不用多说了。”
那伙计咬咬牙,答应了。
沈从下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已经乐开了花。玉冠到手,沈从夏直接把它放进灵气储藏空间,将发光浸泡在灵液里。就当做个试验了,要是真能把玉养好,那也是一大收获。
突然想起二哥已经开始练武了,不知道练的怎么样就顺路拐到自家的店铺里。二哥的礼物还没想好。
此时,二哥已经在盘账了,算得很熟练了。
见到沈从夏过来,眼睛一亮,“小妹,怎么今天又往县城跑了?”
沈从夏嘿嘿一笑,装模作样的从怀里掏出银票拍在他面前:“二哥,看看这是什么?”
沈兴武看着桌上的银票,不可思议:“小妹,这是从哪里来的?”
“当然是我赚的。”看沈从夏的神情,尾巴就差翘到天上去了。
“快跟二哥说说怎么赚的?”
沈从夏拉着二哥去了后院,“我做了一些胭脂水粉,大家觉得很稀奇就买了。我还打算再卖一批。”
“那不错。”沈兴武也很开心。
“对了二哥,你练武练的怎么样了?”沈从夏回到正题。
沈兴武一脸苦笑,“太累了,比干活还累。”然后抬起自己的脚,上面绑着沙袋。
“这得多重啊?”沈从夏拍了拍二哥腿上绑的结结实实的沙袋,那小脸皱的仿佛绑在自己腿上一样。
她想起自己要练武,是不是也要这么累?
“二哥,要不然年后你和大哥一起去读书吧!”沈从夏建议道。
沈兴武收了脚,摇摇头,“我不是那块料。练武我还感兴趣,但是读书就算了吧,我能认识几个字就行了。”
沈从夏突然想起,系统里拼命的找,总算找到那本书——《三十六计》。
花了1000滴灵液兑换,假装从怀里拿出来递给沈兴武。
“二哥,我这两天淘到一本宝贝,你看,这本书你一定感兴趣。”
沈兴武好奇的接过来,一看,《三十六计》刚好每个字都认识。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这个讲的是作战的策略,二哥有空可以好好看看。”
沈兴武翻看了几眼,然后就收到怀里,笑着说:“我算完账就看。”
沈从夏看见二哥胳膊上都有黑色的淤青,就留了两小瓶装了灵液的瓷瓶,说这是活血化瘀的,加在水里,一起喝,每次五滴。
沈兴武自是宝贝地收了起来。
两人又聊了些店里的琐事,沈从夏见天色不早才慢慢的回去了。
回到家里,大哥沈兴文也才刚刚从场子那边回来。
“大哥那有伯伯在,你就放心吧,不用天天往那边跑。”沈从夏看着大哥沧桑的脸,顿时心疼起来。
沈兴文摇摇头,“没事,我没干什么事,不累。”
沈从夏偷偷在茶水里加了灵液,递给沈兴文,沈兴文仰头一口灌了进去,此时没有半分读书人的斯文。
沈兴文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支簪子,通体银色,上面开满银色的小花,远看犹如一支梅花,“小妹,送给你,女孩子也该有些首饰了。”
然后不等沈从夏拒绝,直接插在了她的头上,原本空空的发髻,有了银饰的点缀,顿时更加熠熠生辉。
沈从夏甩甩头,没有坠子叮铃啷当的,也就没有拒绝。
倒是把沈兴文看笑了,“知道你不喜那长长的金步摇,特地给你挑的简单的。”
“谢谢大哥,这个礼物我很喜欢。”沈从夏笑的甜甜的,把大哥都给温暖了。
然后又把胭脂赚钱的事情给大哥炫耀了一遍。
“我们小夏现在已经是个小富婆了。等厂子开了,那就更富得流油了。到时候可得看在大哥替你跑腿的份上赏大哥一点。”沈兴文调笑着。
被沈从夏笑骂着躲开了。
家里多了六个下人,倒是热闹了很多。海伯和钱婆是属于闲不下来的,这两人抽空还给兄妹三人裁了身衣服。此时兄妹俩身上穿的比之前好了很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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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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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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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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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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