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兴武没怎么喝过酒,小时候倒是爹经常拿着筷子点一点,尝过,于是忍不住去敲门,“小妹啊,你这弄的什么,是酒香吗?”
“等等,还没好呢!”沈从夏在屋子里,守在瓶瓶罐罐面前,这蒸馏出来的酒是香,奈何,工具不是很趁手,决定再去定做一套。
也没回是不是酒,沈兴武朝沈兴文摊了摊手。
“好酒不怕等,”倒是沈兴文这个文人,会参加同窗的诗会或者清谈,都会有酒,所以也是喝过酒的人。包括他家老师,也是爱酒之人,他自是明白好酒的价值。
等啊等,终于在太阳下山之前,沈从夏开门了。
“大哥二哥,看!”沈从夏宝贝似的举着手里的酒瓶。
沈从文见了,忙放下手中的活,围了过来,盯着沈从夏手里的酒瓶,巴掌大,二十厘米高:“这就是你弄出来的酒?”
“嗯嗯,”沈从夏递给沈兴文,“大哥,你闻闻。”
沈兴文打开塞子,还没凑近,一阵浓香扑鼻:“香,太香了!”
然后弱弱地问了句,“哥能喝喝看吗?”
沈从夏点头:“当然可以了。不过,只能喝一点,这个喝多了又烧又醉。”
沈兴文找了个小碗,小心翼翼地倒了一点,酒十分清澈,不像之前黄色浑浊的,忍不住尝了尝:“酒过舌面,辣辣的,”缓了缓,又道,“酒入口腔像是什么炸开,可是过喉咙时,又圆润没有刺敢。”
又忍不住喝了一口,叹道:“好酒好酒!怪不得都说一醉解千愁,这一杯下去,万事消!”
沈从夏见沈兴文馋了起来,赶紧抢过来;“我花了两大坛子酒,才提纯了这么点,你可别直接给我喝光了。”
沈兴文尴尬地止住了,“那一坛子酒一两,也就是说这瓶酒本钱就要二两银子?”
“哼,二两我还不卖呢!”说着又把瓶子搂过来,藏到房间里。
沈兴武大叫:“怎么就藏起来了,我还没尝呢!”
“小妹呀,这太阳都快下山了,你到底回不回村里?”沈兴武见沈从夏还在耽搁,忍不住提醒。
之前他们商量的结果就是,沈从夏回村子里。等过几天,店里能忙得过来了,大哥就也回去。
大家的理由很简单,家里那么多东西,只有沈从夏自己能安置好。而大哥好久没有好好读书了。店里比较吵,家里比较安静,方便好好看书。
沈从夏见自己的实验成功了,便风风火火地跑到原先的瓷器店,画了一套瓷器,有瓶子,还有长长的管子。最后还留了地址,做出来了,送到这个地址。
回去后叮嘱沈兴文,东西送到的话帮忙带去乡下。
然后才收拾东西,准备回村。临行前还是把酒交给了沈从文。要是县太爷来,还是要这个酒招待。
沈从夏便坐着牛车回去了,牛车满满一车的东西,那只羊也绑在车上。而春兰就住在沈从夏原来的房间。
回到乡下的沈从夏乐坏了,家里就她一个人,很是逍遥。晚上擀了点面,煮了垫肚子。
趁着天还没全黑又去把后院刚种不久的菜苗都浇了水,一边浇水一边碎碎念:“菜苗儿快快长,快快长!”
小兔子经过半个多月,已经长不小了,每天也都要喂草,清理笼子。
还给羊围了个简单的羊圈,明天就有羊奶喝了,想想就很期待。
忙完了,烧了一大锅的热水,泡起了澡。这还是她第一次正经的泡澡呢!就是没有像现在那么多泡泡,洗得不过瘾,只有皂荚,不过皂荚也挺好,洗澡能祛风湿,治皮藓。
“哎,要是有花也行,看来得抓紧时间多种一些花了。”
就在沈从夏泡得舒服时……后山处突然传来“嘭”的一声。沈从夏浑身打了个激灵,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心里一个可怕的念头冒上来:“不会真的闹鬼吧……”随即马上摇摇头,自我否定了。
马上起身,都来不及擦,就直接穿上了衣裳。然后猫着腰,打开门。睁着眼睛四处看了看,没了声音,好像没有什么可疑的。
拿了根木棍,往刚刚嘭的声音处走去,“我倒要看看,是人还是鬼!”默默在心里给自己壮胆,要是贼,现在还没很晚,自己大喊几声,邻居肯定能听见。
结果沈从夏自己转了一圈,愣是没有发现有人。
沈从夏放下举着的木棍,松了口气,然后又是一声轻轻的“嘭”,沈从夏刚放下的木棍,立马又举了起来,她听清楚了,是后山那个小门处传过来的。
当时为了方便进出后山,所以在后院靠近后山的地方,留了一道门。
沈从夏慢慢靠近,喝道:“谁啊!”
没有声音,回应她的是几声闷闷的敲门声。
沈从夏一步步逼近,虽然还是会害怕,但还是鼓起勇气开了门,不开她估计一整晚都睡不好。
结果门一开,四下黑漆漆的,哪有人,不,门槛上好像躺着一个人。
仔细一瞧,还真是人,墨色玄袍,而且脸还很黑,一看就不正常的黑,整个人在黑夜里就跟树影子一样,不认真看都毫无存在感。
那人闭着眼睛,气游若丝,沈从夏才松了口气,是人就行。
放下木棍,弯腰探了探那人的鼻息,还好,有气。这黑漆漆的也没法检查,就直接将他拖进来。
这样拖着,像极了夜间杀人灭口,拖着尸体埋尸的感觉。
想想不妥,还是去了屋里,找来一辆小推车,还是之前建院子留下的。
然后把人扛上车,推到了屋里,当然,是沈兴武的屋子,就他屋里啥都没有,而且不嫌别人呆过。
点了油灯,火光一燃,屋里一亮。就见那人脸色铁黑,身上的衣服被树枝还有更锋利的东西刮过,破破烂烂。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是锦缎的衣料,看来此人身份不凡。
就是太丑了,虽然鼻子挺,但这黑乎乎的,实在是难看。黑得还不均匀,脸颊特别黑,脖子还白一点,看来是中毒了。
沈从夏内心无比后悔,这解毒自己也没经验啊,要是治不了,死在自己家里,那怎么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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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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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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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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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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