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他一字一句的又说了一遍:“秦家村生产队,你来过。”
“什么时候?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赵晓娟急切的追问。
秦东临若有所思的回答:“大概六七岁的时候,你没印象可能是因为太小了,记不得那时候的事了。”
“六七岁的时候吗?”
“嗯。”
赵晓娟微微蹙眉努力的回想,上一世的事情那么久远了,她再努力也是想不起来。
对秦东临来说就是十二年年前的事情,但是对赵晓娟来说就是几十年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候的她确实是不大,但是秦东临却已经是十几岁的孩子了。
难怪他会记得那么清楚了,她奇怪的追问:“你之前怎么不告诉我?我来的第一天你就问过我了,当时我不记得你怎么不说啊?”
“没什么。”
那时候就是有点故意跟她赌气,她忘记他了,这让他有点小伤心,所以他总是要有点小脾气的,要不然这么多年苦苦惦记也太委屈了。
“嗯?”
赵晓娟显然是不相信的,怎么可能没有什么啊?
要是真没什么他为什么不说?大伯一家跟爷爷奶奶为啥也没说?
“没什么好特意提醒你的。”秦东临嘴上这样说,表情却有些不开心的样子,这很明显就是违心的话了。
这是在睁眼说瞎话?赵晓娟有点手痒了,他怎么能那么磨磨唧唧的,能不能干脆点告诉她啊?
难道他不知道这样遮遮掩掩的,她会更加好奇的吗?
“呵呵……”
赵晓娟皮笑肉不笑的反问:“既然没有什么特意好提醒的,那你在不开心什么?”
“咳咳……”
“说。”
“真没啥,没有值得特意说的事情。”秦东临这话是真的,就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所以才不需要特意提的。
“行,那我问你说。”
“成。”
“我那时候跟谁来的?是跟爹娘一起来的吗?”赵晓娟问完才觉得多此一问了,那么小的时候不是老赵带她来,她能怎么来的啊?
“对,你爹娘带你来的。”秦东临继续说:“那时候你爹是来走亲戚的,这里毕竟是他的老家,爹娘跟哥哥都在这里,他就带你过来看看爷爷奶奶跟大伯和哥哥们。”
“我在这里待了很久吗?”
老赵可从来就没有跟她说过,这次她下乡之前他也没提过一嘴,按道理说应该跟她说说小时候来过一回的事情。
比如说:“你这次下乡的地方是秦家村生产队,你大伯一家跟爷爷奶奶都在那里,小时候我带你去过的你应该不记得了,那时候你还小,或者你应该还记得一点,那时候你都六七岁记一点事了。”
不管是怎么说一嘴都应该,不提就太不应该了。
看来她今晚写信的时候该问问了,为什么大家都瞒着她不说,是不是她来乡下的时候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惹得他们都不想提起了。
说实话,上一世的她不觉得自己是讨喜的,性格一点都不好,嫌弃乡下嫌弃的不得了,小小年纪就看不起人,是那种最讨人嫌的公主病,好像自己是高高在上多了不得的大小姐似的。
“你们一家人在这里待的也不久。”秦东临觉得一点都不久,他那时候年纪也不多,以为他们一家会多住一段时间。
甚至还想过志国叔一家是不是会留在秦家村生产队了,以为是落叶归根不回城里了,现在想想怎么可能啊?
志国叔好不容易在城里安家立业了,脱离了农民的身份,怎么可能还会回来这么贫穷的农村,任何人有出去的机会都不会愿意再回来了。
“哦!”
赵晓娟忽然想到了什么,转头神情有些复杂的看着他问:“你小时候就认识我见过我,长大了也一直都记得我,所以我来的第一天你就认出我了是吗?”
“嗯。”
“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过?”这虽然是猜测但是种种迹象表面,她这个猜测不会有错的,他就在大伯家隔壁,一定是在一起玩耍过的。
“嗯。”
“原来如此。”
难怪他会那么快就喜欢上她了,她一直都怀疑他对她就是见色起意的,没想到他们早就已经见过了。
那他是小时候就……不可能的,那时候他才几岁啊?早熟也不该……
其实也不是不可能的,那时候秦东临都已经有十几岁了,乡下的孩子比较早熟,成家结婚也都很早的,十几岁的孩子定亲了结婚了都很正常。
秦东临又是那么沉稳又早熟的男人,这一点也不会很奇怪的,十六七岁的男孩子在农村就能结婚了,反正也没有人管着。
只是她那时候应该不太讨喜的,应该是嫌弃乡下各种脏,各种的不舒服,秦东临能觉得那时候的她可爱,甚至喜欢上那样带着大小姐脾气的她吗?
即使是喜欢,那也是喜欢她漂亮的像洋娃娃的样子,就只是哥哥对小妹妹的喜欢,就像他现在喜欢秦春玉跟秦敏敏是一样的。
这样的感情跟男女之情应该是无关,他那时候即使早熟应该也那样以为的,至于这感情什么时候发生改变的。
大概在他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是她前些天刚来的那一天,他在听说她叫赵晓娟的那一刻态度和心情,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Χiυmъ.cοΜ
这应该就是小时候见过一面,然后她悄悄的就长大了,再见就彻底惊艳到了他,让他一眼就喜欢上了。
刚来的那一天,她虽然浑浑噩噩的,但是她还是记得秦东临的态度的,在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之前,并没有对她有太多的照顾和关注。
甚至多一眼都没有看过她,冷漠疏离,跟对待所有的女同志男同志是一样的,没有一丁点的特别之处。
或许她如果不是赵晓娟的话,他对她会一直都是那样疏离,公事公办甚至是懒得搭理,就像是现在对知青点的所有人是一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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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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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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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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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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