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得跟人说说,换了女儿的事情。
前面已经给那个穷小子安排过见面了,那穷小子叫什么来着?
“宋....宋冬阳?”
读书人还是要脸面的,沈父自诩为读书人,半路换了女儿的事情得跟中间的介绍人汪名伦说一声,通一个气。
不然人家也不是傻的咯,你半路换女儿,不说好,后面人家心里不爽,心存芥蒂,结仇了,可怎么整?
沈父虽说鲁莽,但作为男人,还是非常理解男人的思绪。
他是要去结亲的,不是要去结仇的。
得施恩于人家,让人感恩才是。
大姑爷汪名伦早已接济送宋冬阳,让其在自己府中住下了。
读书人的惺惺相惜,沈父相信大姑爷的眼光。
汪名伦这种级别的才子能看上的人物,必然不简单。
绕到集市上买了点礼品,沈父就想上车,旁边的沈玉莲却不干了,“我不去,我不去,我要回家....”
闹起了脾气,她才不要去见那个恶心男,看着自己的眼神好像自己就是他未来的妻子一样。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沈玉莲只要一想到自己要跟那种穷小子去过苦日子,就心有戚戚然。
抗拒的往前走,她是一面也不想跟宋东阳见了。
沈父听到女儿的话语,顿时皱起了眉头,“此言差矣,你们见面的时候,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跟你姐夫都看着的,哪里有你说的那样?”
哪有沈玉莲说的那般恶心?
人家只是礼貌的打了个招呼,过了一眼而已。
小姑娘就怕成这样了,“死也不要嫁给他,我对贫穷过敏,不需要他再帮我回忆贫穷的滋味了~”
沈玉莲出生的时候,家里还不是很有钱,在沈怜容的母亲花钱给沈父捐官之前,家里一直过着简朴的生活。
置了几亩田地,几个水缸,就算是家业了。
沈玉莲可是见过地里农民辛勤工作的场景,她天生就反感那样的穷人,“早就想逃离了,你还让我回去?”
怎么可能?
沈玉莲死也不要回到那种生活里,激动的样子看的沈父好笑,“只是先定个亲而已,后面要是成了,他考上了,咱们就完婚——”
“要是没考上,给点钱,女儿家装病退婚,名声上也说的过去。”
怎么就一点也不知收敛呢?
沈父觉得自己的二女儿真是单纯可爱,“有什么说什么,就这样的性子怎么往忠勤伯府去啊?”
不是没有担心的,喜恶太明显了,说话直啦啦的,人家随便就能抓到她的小辫子。
“你这样,是会吃亏的。”
女人一辈子就只能嫁一次,沈父让她考量清楚,不要后悔。
“到时候后悔了,也没有后悔药可吃。”
“哪里后悔啊?我都想好了!绝不会比沈怜容差!”
在沈玉莲看来,二姐沈怜容能被苏御喜欢,靠的就是她娘亲教的那些“房中秘术”,花娘出生的娘亲肯定教了她什么,要不然苏御也不会那么喜欢她。
反推到自己身上,同样想嫁入侯府,那自己也应该学点房中术,笼络住男人。
思及此,她再也忍不住了,推了父亲的手就下车,“我去一趟胭脂铺子,买点好看的胭脂。”
这个月还没买胭脂呢。
撒娇着伸手向沈父要钱,拿了点银子开开心心的朝胭脂铺走去。
京城新来了个胭脂铺老板,不仅生产的胭脂一绝,教人的秘术也是一绝。
女子闺房最喜欢这样的老板,什么都教。
开开心心的,沈玉莲去找胭脂铺老板聊天去了。
留下的沈父看着女儿的背影,叹了又叹,问车夫,“你说当孩子的,怎么不知道我们当父母的苦心呢?”
婚姻必然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虽然宋冬阳财力上跟沈家不匹配。
但“莫欺少年穷嘛!”
人家的才华在那里,是一只上升股,未来会越来越有钱。
而反观沈家,除了靠吃几个女婿的红利,儿子里面没有一个好读书的。
“美貌是会贬值的,一年不如一年值钱。”琇書蛧
而宋东阳的“才力”是会升值的,一年比一年值钱。
两个互相对应,沈父认为宋冬阳才是女儿沈玉莲的良配。
可惜咯,“女大不由父哦~”
叹了口气,沈父不知道女儿未来有什么可以制衡忠勤伯府的东西。
要是宋东阳,那至少有着姐夫,沈父这两个制约在,他未来再怎么变心,再坏,也动不了沈玉莲什么地位。
但是,忠勤伯府可就不一样了。
地位相差在那里,后院的事,有谁能说的清呢?
“没有制衡在,终究是不行。”
沈父是看的很清楚的,“婚姻,终究要的还是制衡,等量交换。”
就像他当初娶沈娘一样,对方出钱买身份,洗白成为官家太太,都是等量交换,所以在女儿沈怜容的眼里,父母恩爱多年不变。
不是不变,是不敢变!
变了就没钱,变了他钱从哪来啊?
考虑到这点,沈父其实是不看好忠勤伯府这门婚事的。
但他自己不看好没事,沈玉莲自己看好就行了,“我管不住她。”
到时候后悔了,也是她自己的事。
背着手,沈父决定去看看自己的大姑爷,看看“势均力敌”的恩爱生活。
坐在马车上,沈父就想着大姑爷文雅温润,是早先沈娘为沈怜容谋划的良配。
沈娘看中的人,那肯定是好的。
但是在沈父看来不好,因为——
二女儿沈怜容太优秀了,衬的大女儿嫉妒嘴脸可耻难看。
那么多人来求娶二女儿,甚至高嫁的人都有,随随便便。
于那时的沈家来说,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想娶沈家二女儿的人是切切实实来提亲的。
这么一来,就搞得沈父很为难。
他有四朵金花的喂,就像堆在手里的四件货。
最好卖的那个卖出去了,剩下的三朵要怎么办喂?
滞销吗?
所以最终,思来想去的,他默认了大女儿的举动。
针对二女儿,抢走汪名伦。
反正,喜欢二女儿的人那么多,她这辈子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反倒是大女儿.....
想到这里,沈父又开始发愁了。
因为,他觉得大姑爷好像不是很喜欢大女儿诶。
好像都是演的,男人看男人的眼神最为清楚,一个男人喜不喜欢一个女儿,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了。
为了让自己安心,演了那么久。
沈父是真希望大女儿像她说的那样,“怀了双生子,很高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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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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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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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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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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