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怜容自小身体就不好,手冷脚冷,每次不舒服的时候,沈娘都会坐在她的旁边,在桌子底下给她暖脚。
小的时候不爱上学,沈娘就哄她在椅子上多坐一会,“多坐一会,写完了这张,咱们就去吃炒瓜子可好?”
从庄子里摘来的新鲜瓜子,沈娘给它剥了放一个碗里,白白嫩嫩的果实,完事了热锅里一点点烘,烘出果实里的原有油脂。
酥香扑鼻,她以前也是有人哄的。
也不知是触景生情,还是被王氏的温柔感动了,沈怜容这会又变得有点娇气。
水眸凄切,可怜兮兮的看着王氏,“二娘,我疼。”
“哪里疼?来,孩子。”王氏声音很是温柔,上来就开始检查沈怜容的膝盖,“可是跪的?”
心中有一丝愧疚,要是当时她拦住不让进去,说不定就不用跪了。
“诶,不是。”沈怜容正要阻止,王氏的手已经摸到了她的小腿,淤青一片。
倒也不是跪的,沈怜容耳根一红,没想到翻车了。
王氏作为过来人,看一眼也就懂了。
老脸一红,却还能挡住,详装镇定道:“可是御儿欺负的?”
在婆婆面前肯定不能告她儿子的状,沈怜容低着头,面颊仿佛要烧起来,不敢看人。
小媳妇做派才更加惹人怜爱。
沈怜容细弱蚊吟的“嗯”了一声,才在王氏的下一步动作中给她看了脖子,手臂。ωωω.χΙυΜЬ.Cǒm
棉麻的里衣下,都是那般青青紫紫的痕迹。
王氏唤了人出去,低声问她,“上回,我给你的东西呢?”
东西?
沈怜容还没反应过来,王氏又问,“受伤了不知道跟男人说的吗?”
“他让你疼了,你必也要让他疼。”
知道自己这个儿媳是个软包子了,王氏说话也就更大胆了点,“淤青你可以涂药油,会不会涂了?”
说这话的意思就是要帮人涂,沈怜容顺杆子往上爬。
摇了摇头,她根本不敢拿出那些东西。
不穿王氏给的衣服都被欺负的那么惨,要是穿了.....
想来是没有必要,她就收到里床最底下的柜子里,生灰了。
“拿来。”王氏是个会控场的,节奏都在她手里拿捏呢。
三言两语,就把前面送给沈怜容的东西骗了出来。
手上倒了点红花油,辛辣刺鼻的气味立刻冲了出来,搓热敷到沈怜容的膝盖上,一遍遍往下顺,“学着点手法,顺着脉络往下顺,让血流通啊。”
流通了,这淤血才会散不是?
热乎乎的搓了会小腿,经络放松,舒服的沈怜容圆圆脚指甲都缩了起来,膝盖被搓的红红的,也没有之前那么痛了。
“嗯。”低低的应着,尾音酥酥的。
想来是被转移了注意力的原因,不仅是腿上舒服,心里也跟着暖洋洋的。
被人疼爱的感觉可真好啊。
就像被母亲呵护一样,温声细语的,也不忘回到正题,“他让你疼了,你不会让他疼?”
“笨哦。”
虽是训斥的语气,却还让沈怜容听出来几分暖意。
这是在关心她呀。
王氏的数落还在继续,“我说你就是个左耳进右耳出的。”
男女体力上本来就有差距,王氏给的东西,就是缩小这个差距的。
话落,又靠在沈怜容耳边,低语了几句。
交代完,又问,“学会了没有?”
“嗯嗯。”沈怜容脸红的差点能低下血来,王氏怎么能什么都跟她说?
“做女人的,总不能让自己吃亏。”
总结完这一套,王氏把药油收了起来,“剩下的,让御儿来给你涂。”
“哦哦。”沈怜容抱腿缩在一起,足尖轻垫,蹭了蹭床单。
似有点不真切的样子。
梦想就要实现了吗?
让苏御乖乖听话的日子就要来临了吗?
王氏要帮她,给苏御灌酒。
醉酒后的男子更好控制一点,“到时候指哪打哪,可听你话了。”
端茶倒水,捏背捶肩,不在话下。
心里欲兽在苏醒,沈怜容眉眼开花,乐的不行。
“可算是高兴了。”
王氏感慨一声,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心里头却明儿清。
小姑娘在想什么,她能不知道?
身份卑微的人,都想控制住自己的夫君,让他为我所用,爱我护我。
在什么地方都要争一个先,女子不比男子控制欲低,她们也想占据主动权。
外事上,占不了。
那房事上,总归是后院管辖的地方。
“来了你的地盘,他就得听你的。”
万事,总要找一个平衡的点。
王氏就是这样,“在外面,我听侯爷的,给他面子。”
“但是回来,他得听我的。”
什么招数都试过了,好好过日子的同时,心里也舒服点。
“夫妻间自有一种平衡,不足为外人道也。”
王氏给沈怜容说的话,是她以前从未听过的。
原来还能这样?
怪不得王氏整天开开心心,就算被压迫了,也不当回事。
因为她知道,“你压迫了我,回头,我就去压迫别人。”
心里总有一个撒气的地方,哪里来的抑郁?
开心自在,有人哄着,可不就年轻畅快?
活的通透,可不是她会忍,而是,“她会转化。”
驯服一个人,让他从身心上都依靠你,何愁遇事他不帮你?
“有了爱,就放不开——”
王氏的驯养思路很简单,“用尽一切的手段,让他服软。”
从心软开始,逐渐臣服于你。
“到时候,就不是你放不开他,而是他放不开你了。”
是吧?
知道沈怜容不会作妖,是个听话乖巧的善良儿媳,王氏就决定对她好一点。
都说婆媳相处看缘分,王氏就觉得沈怜容很合自己的眼缘。
教什么,都是一教必会,举一反三。
前面跟她说了敬而远之,小姑娘今天就学会了。
同样是敬,却她感受到了态度。
“亲手做的护膝,可是怕我腿疼,犯风湿?”
明面上已经送过了礼物了,私下里还有这一出心意。
可不暖人心吗?
这在以前都是没有的,“后院里,没人这么做。”
王氏自个生的两个女儿,都没有这番心思。
却没想到,半路进来一个儿媳,却是这样的乖巧懂事,不争不抢。
性子被培养的很好,作为豪门婆婆,王氏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心眼多,情绪爆烈的。
知行合一,跟沈怜容这种性格的姑娘相处很舒服,漂亮乖巧又懂事,是个婆婆都喜欢这样的儿媳。
可不要那些性子冲不听劝,眼皮子浅,争风吃醋的。
生怕小门户出身的儿媳会带这样的坏毛病,王氏观望了好久,才确定沈怜容是个秉性好的。
王氏就喜欢单纯的,傻点没关系,回头可以慢慢教。
十四岁定亲,就唤了教养嬷嬷过去。
可以说,沈怜容算是苏御的“童养媳”了。
教育什么的,都是王氏这出的人。
知根知底的,可是亲密。
都是一家人了,那心里这点小九九,王氏也不藏私了。
和盘托出,就看儿媳能领悟几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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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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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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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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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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