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郎、王三郎兄弟俩,跟着出来向来只是玩的,很少动手捡柴禾,看她这速度,还有这力气,也不由直咂舌。
“福妞,你这力气真大,这么大的枝丫,一只手就能拿得动。”王三郎凑过去,盯着她小小的胳膊看了又看,实在看不出,她小小的人儿,怎么就有那么大的力气。
王二郎盯着她,也是一脸的好奇。
王大郎先前跟福妞一块儿捡柴,是早知道她的力气大,看了两个弟弟一眼,道:“福妞这力气,大概一半是天生的,一半是后天练出来的,经常干活的人,可不就力气越来越大嘛。”
所以,你们两个,以后不要总是偷懒,也得帮着干点活儿了。
“对哦,爹好像也说过,让我们勤练功夫,以后力气就会大。”王二郎点头,他的力气其实也不小,比村里的小孩都要厉害,但跟福妞这样的,不能比。
“福妞,我以后好好练功,肯定就能赶上你这力气。”他一脸认真的说道。
福妞闻言,笑着直点头:“那二哥你可要努力了。”她没好说,这两顿吃了饱饭,她好似觉得力气更大了。
王三郎看看福妞,又看看王二郎,一时也不知该不该附和他们的话,他是觉得练功是真辛苦,累人得紧啊!ωωω.χΙυΜЬ.Cǒm
“行了,我们回去吧!”
王大郎发话,下面三个小的,便立马动作起来,各自拿上一捆柴禾,只福妞仍是将柴禾捆一块儿,拖着走省力气。
她早就发现,耗力过多,肚子就会饿得快,所以平常她是能省些力气,就省着些。
几人回到家里,郑氏将家里也收拾齐整了,衣裳晾在院子里,院子打扫得很干净,之前那些野兽的血迹,也都冲刷干净,只是常年都有在院子里处理猎物,所以总带着些血腥气。
四面通风,这些气味也不大,只要不是靠得太近,也未必就能闻到。
这会儿郑氏正在院子的树荫下做针线,见他们回来,招呼了一声:“屋里晾得有开水,这会儿差不多正能喝,看你们这一头的汗,喝了水便过来歇歇!”
几人也没多话,放下柴禾,洗了个手,便都跑进屋里喝了凉开水,福妞放下碗,便跑到郑氏身边。
“娘,你在做什么?”福妞见她飞针走线,针线活做得相当熟练。
“给你做的衣裳,看看这颜色,喜不喜欢?”
福妞有些吃惊的看着她手中的布料,以她的眼光,看不出是好是坏,不过这颜色却是暗红的,看这大小,也确实是适合她穿的,也是没料到,昨儿说给她做衣裳,今儿就真的动手了。
“真好看。”她咧着嘴说道。
新做的衣裳,怎么也比她身上这身破破烂烂的要强,心里也很感动,郑氏给她吃饱饭,还给她做新衣裳。
“娘,我听说家里也不富裕,其实也可以不做新衣裳的,我穿哥哥们的旧衣裳也可以的。”只要能穿就行,她一点也不挑好坏。
郑氏听着她这话,一时觉得真是贴心,一时又觉得懂事得让人心疼,忍不住放下针线,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家里是不富裕,但也不至于少了你们的吃穿,你爹啊,他也只有这点本事,要想以后过上好日子,还得看你们几个出不出息。”
福妞闻言,认真想了想,开口道:“娘,你放心,我们肯定会出息的,以后让你和爹跟我们过好日子,天天吃肉。”
她话说着,回想到昨儿吃的肉,都不由舔了舔嘴,肉真香,真好吃,她以后得好好练功,再大些就可以去山里狩猎,然后就有肉吃了。
“大山家的,在吗?”
院门外,一道女声响起。
“在呢,是谁来了,快进来吧!”郑氏一边应声,一边放下针线,心中也是疑惑不已,平常家里可不怎么来人,大家都嫌他们家血腥,有凶气,觉得不吉利。
她这里应着声,便见一妇人,领着个孩子走了进来。
“哎呀,是荣大嫂子,快进来坐!”郑氏连忙招呼着。
那荣大嫂子带来的孩子,却是甩开她的手,就朝着福妞跑来了:“福妞,福妞,我都听说了,你以后是大山叔家的孩子了。”
“秋哥,是你啊!”福妞见是他,脸上扬起笑来,随即便察觉,手中被塞了一块糕:“快吃吧,我特意给你带来的。”
福妞便有些不好意思了,以前她经常饿肚子,人家给她吃的,她都接了,但现在她不再饿肚子了,这吃的好不好接呢?
不由抬眼看向郑氏。
他们两小的动作,自然落在两个大人的眼中,见福妞眼神看过来,郑氏便笑着冲她点了点头。
她这才算是接了。
反倒是荣嫂子有些不好意思,将手中的篮子递到郑氏面前:“你们家没种地,吃什么都要跟人换,我过来就带了点菜过来,你不要嫌弃才好。”
她是没想过来的,但秋哥在家里缠着非要过来看福妞,他们这边靠后山,又不放心他一个孩子独自过来,万一一个好奇往山里去,那她要上哪儿找人去,索性就跟着一块儿过来了。
若是相熟的,随便上门也没什么,与郑氏平常没什么来往,不带点东西也不好意思,给带几把菜,却也觉得寒酸,但要拿更贵重的,又没那个必要。
“说什么嫌弃不嫌弃,我们家少人来,你们能上门欢迎还来不及,往后大可不必带什么东西来,这也太外道。”郑氏忙说道。
荣嫂子是村长家的儿媳妇,她们没什么来往,但村长与王大山的关系还是不错的,王大山有本事,村里有什么事时,村长也颇为仰仗。
听到她这话,荣嫂子总算是放心了些,觉得郑氏不是个难相处的,随即便与她说起家常来。
这荣嫂子是个能说会道的,而郑氏又是个十分爽利的人,两人以前也算不得多熟,不过是点头之交,但这会儿一聊上,颇有点惺惺相惜之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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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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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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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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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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