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知道,只要好好练下去,以后就能像爹一样厉害的,一样打得虎虎生风。
“福妞,你不累吗?”王三郎得了个妹妹,正是新鲜的时候,时不时都会转头看她几眼。
福妞摇头:“不累啊!”她之前从后山捡一大捆柴禾,还要拖回家去,都没觉得多累,如今也不过是跑了几圈,再跟着学了几趟拳,还真没觉得累。
这么一套练下来,王大山对福妞满意得不得了,这么点大的孩子,最是娇气得很,怕苦、怕累、怕疼!
想当初三郎跟着他练的时候,还哭了好几场,在他强压下,最终跟着乖乖练,现在也都习惯了,才没有再叫唤。
“你以为谁都像你,一个男娃倒比女娃还娇气了,你看看福妞,再想想你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脸不脸红?”
王三郎听到这话,还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他以前是家里最小的一个,爹娘疼他,上面两个哥哥也让着他,以至于是有些吃不了苦。
“爹,你别说了,我以后会更用心的!”相较于福妞的状态,他也觉得有些羞愧。
王大山见状,不由勾起嘴角一笑,道:“你不用心也不行啊,要不然福妞都比你厉害了,看你还怎么好意思做哥哥。”
王三郎听到他这话,一脸不敢相信的看向福妞,个头还不到他的胸口高呢,而且看上去瘦瘦小小的福妞,还能比他厉害?
“福妞练得认真是认真,但就她这小身板……”他捏了捏拳头,扬起的胳膊结实有力,怎么也不能比他厉害吧?
王大山看他这样子,却是笑了起来:“小子,那是因为你还不明白,这世间有一种东西叫天赋!”
“什么叫天赋?”王三郎不解,仰起头看向他。
福妞也一脸懵懂状,同样扬起小脸。
“天赋就是,同样是一起学功夫,人家就能很轻松的,比你学得又快又好!”王大山说着,摇了下头。
这种东西,还真是没法说,当初他救下的那位侠者,就说过他筋骨不错,但悟性一般,怎么说呢,只能算是习武之人中,一般般的平庸之辈吧,比普通人强,但在习武之人当中,就不算什么了。wWW.ΧìǔΜЬ.CǒΜ
好在他也没有太大的野心,只求安稳度日,这些也尽够他用的了。
“爹,你的意思是,福妞的天赋比我好?”王三郎吃惊的张大着嘴,他向来觉得自己是个极聪明伶俐的人,比村里很多小孩都机灵。
王大山伸手拍了拍他的头:“现在说什么都多余,以后你就知道了,你要是再不努力,福妞很快就能超过你。”
“那我努力就能不被福妞超过吗?”
王大山摇头,只这一早上,他就看出来了,福妞这孩子能吃苦,跟着他们这么一通练下来,没觉得多累,还游刃有余的样子,只这一点,就比他这三个小子当初强多了。
就凭这,赶超上来,真不是难事。
王三郎见状,却是双手一摊:“既然是这样,那我还努力干什么?”
王大山闻言,圆睁着眼瞪向他,原本是想借此激励他,教他勤奋,哪知这小子想法还不少,扬起手就要打,王三郎见状,脖子一缩,笑嘻嘻的往一边躲开。
见他们玩闹,福妞也嘻嘻的笑着,嘴里冒出一句:“三哥,你要努力说不定会变得很强,你要不努力,那肯定就要被我赶上了。”
王大山听得惊奇不已,只觉得福妞这孩子,年岁不大,但却懂得很多道理。
回到家里,王大山便与郑氏说起来:“这孩子,懂事得很,还不怕吃苦,也就是现在年岁小,还需要我们照看,待到以后长大了,指不定谁照看谁呢!”
话说着,啧啧出声:“这还真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郑氏听着他的话,却是默了好一阵,才开口道:“你可还记得,当时捡福妞回来时,那个襁褓,还有那支金簪?”
“怎么不记得,那东西不都还你收着嘛,也亏得你帮着给收起来,要不然,现在刘二狗夫妻俩,指定不会还给福妞的,这孩子无父无母也是可怜,那襁褓就不说了,金簪倒是可以留着给她以后当嫁妆!”
夫妻俩都不是会贪这点小财的人。
“怎么说起这个来了?”
“我是觉得福妞出身应该不差的,那襁褓的布料,我都没见过,那金簪做工也精巧……”
不说做工如何,只说能用得起金簪子的人家,那家底必然不差,像村里的妇人,能有根银钗戴着,都是阔气的。
“你说得是有道理,但好好的孩子,给扔进山里,也不知是什么情况,如今既然认了咱们做爹娘,那就是咱们家的孩子。”
孩子抱回来那会儿,他还去附近的几个村子问过,也没打听到谁家有丢孩子的,这才抱去给村长,哪知道兜兜转转的,又回到自家来了。
“说得也是,想那些也没什么用,我是觉得,这孩子这么懂事,怕不是随了她的亲爹亲娘,倒也没什么要紧,反正福妞以后就是咱们的孩子。”
从外面回来之后,一家人坐一起吃了早饭,随后王大山便将之前猎得的老虎,连带着一些别的猎物,带去县城里售卖。
郑氏在家里收拾,王大郎则带着三个小的去山里捡柴禾,从他懂事起,这活儿几乎就是他包了,后来有了弟弟,便带着他们一块儿,多数时候,两个弟弟都是跟着去捣蛋的,如今也不过是再多带一个。
而福妞一顿早饭吃得肚子饱饱的,只觉得心满意足,捡柴禾这活儿,她之前也经常做呢,并没觉得有什么为难的,往常她还只是一个人,林子里有个响动时,还会吓她一跳,现在跟着三个哥哥一起,她是一点也不怕,还兴致勃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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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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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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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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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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