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芷晴从无法活下来到现在坚持了五天晨跑和夜跑,精气神都不同了。
也许是跑步让她缺乏锻炼的身体,有些疲惫。
这两天晚上睡觉,好歹不会不停重复那些画面让她彻夜无眠。
总算是累到画面闪现一会儿,就能入睡。
虽说睡得也不算安稳,但至少她能睡几个小时缓缓神。
莫芷晴跑完一圈,听着歌,慢悠悠往家走。
快到家,看见站在院门边的唐映月。
那天晚上她误会他们吵架,第二天没出现过,可第三天又出现了。
依然是拎着菜篮子,这回里面的肉不算多,但青菜不少。
她们之间仿佛形成了默契。
唐映月每天早上来送菜,中午来分点莫芷晴做好的菜走,也不多停留。
莫芷晴这里像是成为了唐映月一家人的食品加工厂。
不过唐映月偶尔也会闲聊几句,话里话外都是,她妈妈莫如蓉炒了一辈子菜,也不如莫芷晴。
现在他们全家人对于每天中午端回去的菜,翘首期盼。
“今天怎么这么早?”莫芷晴取下耳机,上前打开院门。
唐映月不知道站了多久,冷的缩了缩脖子,跺了跺脚,“一会儿要去福荣镇赶集。说是今天有什么美食会。”
莫芷晴算算时间,没算出最近是什么节日,也懒得多问,“那中午的菜?”
“我弟还没回来,我妈……”唐映月说到这里,瞅了眼莫芷晴,压低了声音,“我妈不肯承认厨艺不如你,不会来拿。”Χiυmъ.cοΜ
莫芷晴斜睨她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一个人去?”
“那怎么可能,何源陪我一去啊。”唐映月跟在莫芷晴身旁。
莫芷晴几次伸手,她也不松开菜篮子,跟着进了屋子,将菜篮子放到了厨房门边,“表姐夫还没醒啊?”
“嗯。他手受伤,也需要多休息。”莫芷晴应了一声,怕她多问,将话题岔开,“你跟何源的事儿,你妈知道吗?”
“她知道啊。”唐映月提到这茬,显得有些低落,“她还找何源家商量彩礼钱呢。”
“你今年不是才十七?”
莫芷晴高中就离开临水镇出去读书,这些年在城市里耳濡目染,总觉得结婚晚点也没什么,太早反而不好。
唐映月很喜欢每次晨跑回来的莫芷晴,会显得很有人情味,愿意跟她多聊几句。
莫芷晴也习惯了唐映月像个小尾巴跟着她满屋转。
唐映月跟在莫芷晴身边,见她要穿外套,随手帮忙整理衣领,嘴里嘟囔,“我妈说女孩子早点结婚生子更好。巴不得我现在就嫁出去。”
“开什么玩笑。女性法定结婚年纪是二十岁。你现在不叫结婚,那叫同居,对你不好。”
莫芷晴说到这里,冷了脸色,又想到梁燃,让她胸口发闷。
唐映月听着莫芷晴的话,有些感动的瞅着她发呆。
她知道莫芷晴跟她们一家人说是亲戚,几乎不来往。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他们跟莫芷晴之间其实没什么感情。
更何况,莫芷晴一回来,莫如蓉为了钱闹得不太好看,唐映月心里很不舒服,却又阻止不了。
莫如蓉就是家里的土霸王,没本事又叫嚣的厉害,占领了一个小土坡就能称王称霸。
就这样,莫芷晴还愿意站在唐映月的角度说这么几句话,让她看着莫芷晴特别感慨,“我就知道,表姐一直都这么好。”
这话让莫芷晴很莫名,“什么叫一直都这么好?”
好像说的莫芷晴对她好过似的。
但莫芷晴对于这个表妹几乎没什么印象,对于她弟弟,那个表弟,更是见都没见过。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记得了。”唐映月嘟嘴,手在门框边划拉着,“你婚宴那天,你照顾过我们啊。”
“我照顾过你?”莫芷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她和梁燃的婚宴是在福荣镇办的,反正莫如是和顾诗也是福荣镇小学的老师,跟临水镇这边来往也不密切。
他们没有拍婚纱照,也没打算大办特办,就在梁燃家里摆了婚宴。
两个姑姑那天是来了的,但不知道又跟莫芷晴的爸爸说了什么,闹得不太愉快。
大姑姑家里的两个儿子没来,但小姑姑带了一对儿女来,不过也没带到她面前来。
明明应该是关系很亲密,婚宴就该来帮忙的亲戚,却处的像是远房亲戚,还是特别疏离那种。
婚宴那天大多数都是梁燃家那边的亲戚,还有一些邻居朋友。
莫芷晴父母的一些同事,都是很淳朴的人,倒也没发生什么事。
唐映月见莫芷晴想的入神,半天不出声,有些失望的抿嘴,但也猜到她那天是新娘子,忙的不可开交,记不住那么多事。
“我小时候皮肤过敏,挺严重,也不爱出门。那天妈妈说表姐结婚。”
唐映月说到这里,看着目光转过来的莫芷晴。
莫家长得最好看的就是莫芷晴了。
到现在,她还记得看见莫芷晴穿着婚纱第一眼,觉得自己看见了电视里的明星。
“又说我和嘉宝没见过表姐,跟着一起去看看。可是嘉宝话很少,也不喜欢跟别人相处,我们跟其他来参加婚礼的孩子闹了点矛盾。”
“我想起来了。”莫芷晴记忆回笼,要说婚宴唯一发生的一件与孩子相关的事。
是她中午准备换旗袍,听到屋外在闹腾,还有哭声。
出去看一群孩子欺负两个泥人般的孩子。
那时候福荣镇还没成为网红景点,也没建设的很好,路都没怎么修。
梁燃家境很一般,屋外的路都是坑坑洼洼。
结婚前一天又下了一场暴雨,外面被雨水堆积出一个个小泥坑。
两个在泥坑里滚了一圈的孩子,被其他孩子围在中间,还在嘲讽,“小哑巴!臭哑巴!大花脸!”
莫芷晴就见不惯这种欺负人的熊孩子。
她上前替他们解了围,还耐心给他们擦了手和脸。
后来要忙着敬酒的事,把他们交给了梁燃的亲戚,帮忙找他们的父母。
那天婚宴事情太多了,这件事也不算什么大事,她压根没记在心里。
可她没想到,那两个孩子居然是她的表妹和表弟。
直到此刻她才反应过来,那天婚宴为什么小姑带了一双儿女,却没把他们带到她面前。
小姑午饭没吃就不见人影,一个招呼都没打就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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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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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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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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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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