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东西就去肉摊把昨天订好的肉拿到,和老板订好每天需要的肉,去粮铺买了一些米面和油,毕竟现在日子越来越好了,肯定要吃好喝好了。再去买了只鸡和一条鲫鱼,打算回家做来吃。

  家里的鸡沈母不让杀,舍不得吃,直接买杀好的回家,这她就阻止不了吧?

  他们提着大包小包回到沈家的时候,沈父他们的灶也快搭好了。梁堇把东西放好,去家里后院的菜园看了看,这个朝代的蔬菜种类匮乏,现在冬天也就只有白菜萝卜了。

  她实在是忍不了了,她打算去后山看看,顺便把空间里的东西拿点出来,拿土豆吧,土豆炖鸡就很不错!!

  趁着沈意之他们在围观搭灶,她背起竹筐往后山走去。后山离沈家也不远,走路一刻钟左右就到了。在路上还看见住在沈家隔壁的王强,王强是个猎户,以打猎为生,经常去镇上卖点动物的皮毛。

  “王大哥刚打猎回来啊。”

  王强举了举手中两只兔子,“对啊,今天没猎到多少,就两只兔子,你一个人去山上干什么啊?”

  “我去山上看看有没有野菜捡呢,天天吃白菜吃腻了。”梁堇随意想了个借口。

  王强点点头,让她注意安全,在外围就可以了,深山有野兽不安全。梁堇和他告别后继续往山上走,幸好这里不是北方,冬天没下雪。不然到时候山上光秃秃一片,空间里的蔬菜拿出来也没有说服力。

  她左右张望一下,确定附近没有人以后,心念一动原地消失进入空间。

  进去之后往超市走,经过菜园的时候咦了一下,昨天种下去的辣椒居然长出来了,大概三四十公分高,还没结果。她走到跟前细细观察了一下,已经有花苞了,估计明天就能结果了,是灵泉的作用还是土地的作用她不太清楚。她想了想,去超市拿了土豆和干辣椒还有铲子,回到山上,用铲子松土,把土豆和辣椒籽种下去,再用灵泉浇了一遍,看看到底是土的作用还是灵泉的作用。

  把铲子扔回空间,竹筐里还留着一些干辣椒和几斤土豆,沈家人问起就说在山上捡到的,背着竹筐就下山了。

  回到沈家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沈家人看见她从外面回来,忙问她去哪了。梁堇借口去山上捡野菜了,“娘你看我在山上捡到这些东西呢,晚上做来吃吧。”她把竹筐里的东西给沈母看。

  “这是什么啊,看起来像是瓜,还有这个红红的干煸的细条又是什么啊,这些能吃吗?”沈母沈家人从未见过这些东西,有点怀疑能不能吃。

  “娘,这个我以前在书上看过,里面就有这种画呢,这个圆圆的瓜叫土豆,那个红红的叫辣椒,可以吃的,等下我做出来你就知道了。”梁堇拿着土豆去清洗。

  沈意之看着她的背影,眼里的狐疑越来越深,在书上看到的?

  他记得,她不会认字吧?

  梁堇不知道自己已经不经意间露出了马脚,开开心心的把土豆洗好切成块,还有一些切成细丝。把买来的鸡剁块,冷水下锅焯水。锅烧空气,热锅凉油,放入糖块炒一下糖色,把鸡肉倒进去翻炒上色,然后加入姜片葱头干辣椒,加入盐和酱油调味,加入适量的水烧开后加入土豆炖煮两刻钟,再收汁就可以了。

  先煎两个鸡蛋拿起,将鲫鱼煎至两面金黄,刚刚拔出来的萝卜洗净切条,把开水倒进去,这是汤奶白的关键啊,再加入萝卜条和鸡蛋,大火烧半刻钟即可,盛出,加入盐和葱花,鲜味十足的鲫鱼汤就做好了。

  土豆丝就更简单了,焯一下水,捞出大火翻炒,再调味就可以了。还炒了个醋溜白菜,酸酸辣辣,特别开胃。

  一顿饭下来个个都心满意足,沈大勇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喟叹:“小堇你这手艺可以开酒楼了,还有这个土豆,原来这么好吃,我还是第一次见这种东西。”

  沈大伯也跟着点头,“还有那叫辣椒啊,吃进去的时候觉得有点难受,但是越吃越上瘾。”沈大伯终于知道儿子昨天在这吃完饭回家为什么念念不忘了,他也想住这里,这样就可以天天吃到这些美味的菜了。

  吃饱喝足以后,梁堇就在算今天的收入,今天卖的肉比昨天多了很多,而且猪脚这些价格也更高一点,赚了差不多有三两银子。她拿了五十文给沈大勇,“大勇哥,这是你今天的工钱呢。”

  沈大勇连连摆手:“大家都是亲戚,来帮个忙而已,哪用得着工钱。”

  沈大伯也跟着点点头道:“我们都在这好吃好喝两顿了,这个就可以了,而且现在又不是农忙的时候。”沈大伯父子怎么都不肯要,梁堇无奈,只好换个方向劝说。

  “大伯,这个工钱是一定要拿的,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以后我打算都让大勇哥跟着我们一起干的,毕竟到时候相公要去学堂了,家里就我和爹娘肯定忙不过来的。”沈父沈母也跟着点点头,对啊,意之到时候还要回去上学科举呢。

  “大伯,堂哥也到了娶妻的年纪了。”沈意之淡淡道。

  “这……这……”沈大伯听到沈意之的话果然犹豫起来,毕竟沈大勇都十七岁了,沈意之十六岁都已经娶了梁堇了,他也想早点抱孙子了。

  嗯,最好娶个做饭像堇丫头一样好吃的。

  沈大勇脸颊通红,搓着手有点不知所措,怎么,怎么就说到他娶妻了,哎呀好害羞!!

  沈父也开口,“就这样定下了,大哥,就让大勇跟着小堇一起干,存点银子,争取今年娶妻,明年抱孙子哈哈哈。”沈大伯跟着爽朗大笑,这事就这样定下了。

  梁堇把五十文交给沈大勇,约好以后每天和他们一起去镇上卖卤肉,工钱每月一结,每月二两银子。商量好后沈大伯就先回家了,沈大勇留下来帮忙做卤肉。把卤肉做好了已经快要酉时了,梁堇切了点肉让沈大勇带回家吃。

  吃完晚膳后,梁堇洗漱完擦着头发回房,这个朝代连肥皂都没有啊,洗漱洗头就用胰子洗,又洗不干净,得赶紧做肥皂出来才行。

  刚好她做过肥皂,而且没做过也不要紧,她还有空间这个金手指呢,三楼那么多书,到时候去看看就知道了,这个到时候还可以拿出去卖,肯定会大卖的!!

  回到房间的时候,沈意之正在她房间看书,她有点奇怪,他今天怎么跑这看书来了。沈意之看她坐在他旁边擦头发,放下手中的书站起来,接过她手中的毛巾给她擦拭起来。琇書蛧

  梁堇低着头,舒服的有点昏昏欲睡,不错不错,还会帮媳妇擦头发,居家好男人啊!正在她舒服的快要睡着的时候,沈意之的声音在耳边缓缓响起。

  “你究竟是谁呢,嗯?”

  她豁然抬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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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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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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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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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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