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林华只是担心,家里不给他肉吃,他才只能去读书。
不管怎么样,只要他肯去读书,那就很好。
当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林雅就听到外面响起了稀稀哩哩的下雨声。
也就是说,她第二天早上就可以考虑上山采蘑菇了。
果然,这雨一直下到了第二天,但是雨并不大。
天蒙蒙亮的时候,林娇就起身了。
她找到了廊下挂着的,以前准备在那儿的蓑衣,还有斗笠,然后是一个竹子编的小背篓。
她得按照自己承诺的,上山去给柳大妈捡牛肝菌。
她相信,只要去到上次被雷劈过的地方,应该在那附近还能找到这种菌子。
通常来讲,蘑菇的生长一般都会经历三个阶段,孢子,菌丝,还有长成蘑菇。
因此,在它还是菌丝的时候,就不断分裂,再慢慢生长成蘑菇。
所以一般找到在蘑菇生长的地方,就会有菌丝的存在。
时机成熟,就会长成蘑菇。
也就是说,能找到蘑菇的地方,它的四周找到蘑菇的机率也就很高。
因此,林娇才想到要去那个雷劈过的地方碰碰运气。
在要去山上的时候,没想到林华也起身了,他非要跟林娇一起去。
“姐,你就带上我吧,两个人也好有个照应啊。”
林华也有八岁多,也算是个大孩子了。
的确是不需要人照顾,可以自己走。
再加上林华还要把二黑也给带上。
自从二黑来到这个家以后,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健壮,连尾巴都竖了起来,再也不是胆怯害怕的夹尾巴狗。
因此,林华觉得,把它一起带去,也没什么不妥。
见这一人一狗非得跟着自己一起走。
加上人多的确是有伴儿,还可以说说话,林娇就同意了。
不过这爬山,山路陡斜,没一双好的鞋子可不行。
林娇只好勉为其难,从空间里拿出了适合林华的雨鞋,还有雨披。
这样就不怕下雨把身上给弄湿了。
同时,林娇还去厨房找了两根趁手的树枝,本来是用来做柴火的。
现在就用来爬山当拐棍好了。
以免上山的时候,一路滑着走。
林华也同意了。
姐弟俩全副武装,带着二黑,便离开了院子,转身朝村子后面的山上走去。
一开始是一片竹林,这竹林里的路面,是被落下后的竹叶铺成。xǐυmь.℃òm
踩在上面,如果不是有雨鞋,估计不管是什么鞋,都会浸湿。
草鞋自不必说,布鞋的那种千层底也是一样的。
林娇还记得,她娘曾经说过,这农村人很少有穿得起胶底鞋的。
他们一般都是自己打布革。
也就是用各种旧布,铺一层又一层,用米熬的糊把它们糊起来,等晾干了,就是布革。
再用这种布革按照鞋底的形状给剪下来,然后拿针缝牢实一些,就成了做鞋的千层底儿。
这千层底自然没有千层,不过是个比喻的说法。
老一辈的人还听过一首歌,穿的是千层底儿,吃的是小葱拌豆腐,满满都是年代感的回忆。
因此,柳惠时常想着,要体验一把做千层底的感觉。
这会儿林娇只庆幸,还好没有穿这样的一双鞋,否则这脚非得受潮不可。
雨鞋最大的好处,不惧路面的潮湿,鞋里都是干燥的,脚也不会难受。
也在感谢她有这样的随身空间,才能给她提供这样的便利。
两姐弟拿着树枝当的拐杖,一路朝山上走去。
而二黑就比较惨了。
小小的一只,迈动着四条腿,跟着两个主人穿梭在雨打湿的草丛里。
全身的狗毛都被淋湿了。
林娇都有些不忍心道:
“你咋非把它给带来呢?
瞧它全身湿的。”
“没事儿,它是狗,一会儿回去拿干毛巾给它擦一擦。”
林娇想,也只能如此了。
谁叫现在都走到半路上了呢?
再回去也不合适啊。
所以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带着二黑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大概是有原身的脚力在里面。
毕竟以前的林娇就是个乡下丫头,上山采蘑菇,下山摸鱼,都不在话下。
所以就算是之前觉得有些难,但是走一走也就习惯了。
而且还箭步如飞。
就在两个人继续往山上走的时候,谁知二黑却是汪汪叫了起来。
仿佛它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一般。
等到林娇定睛一看,差点儿没有吓得背过气去。
原来,即使是在下雨天,竟然路上还盘着一条黑色的大蛇。
林娇从小就怕这玩意儿,吓得脸色巨变,不敢往前走。
林华也看到了。
他是男孩子,胆子自然要大一些,结果直接拿着他手上的棍子,把蛇挑到一边,然后给放生了。
随即他还回头对林娇道:
“看来我家二黑还是挺管用的,不然你刚刚要是一脚踩到蛇可怎么办?”
林娇当然知道,是二黑的叫声有了预警作用,否则真有可能会踩到蛇呢。
所以她惊魂未定道:“那就让二黑走前面好了。
我实在是太怕了。”
“好,没问题。”
林华没有嘲笑自己的姐姐,带着二黑走在了前面。
俩人要去的,正是他们穿越过来之后,待过的那片丛林深处。
从上山到现在,他们大约走了快一个小时,总算是接近目的地。
林娇直觉,在这里一定能找到蘑菇。
不出所料的,当她用手上的树枝扒开一棵树下的杂草时,那棕色的牛肝菌菌伞就呈现在她的面前。
绝了!
这牛肝菌菌伞呈棕色,菌脚偏大,有些地方又称其为大脚菇。
原因就是,这牛肝菌的脚异常大,是非常有特色的。
而且这种牛肝菌,不能等它开得太繁才采摘。
而是长到中等,伞朵不是很大,是最好的。
且这种蘑菇不管是炖汤也好,素炒也好,还是烧肉,其鲜味都非常浓。
为了更好地了解,林娇还直接现场用系统的面板查起了牛肝菌的资料:
牛肝菌含有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还含有腺膘呤、胆碱和腐胺等生物碱。可药用,治疗腰腿疼痛、手足麻木、四肢抽搐,还可用以治妇女白带异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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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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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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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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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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