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全家奋斗在七零>第14章 不读书只想当猪倌儿
  林娇说罢,就端着洗衣服的盆子朝自家院子走去。

  刚刚还惊魂未定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们都暗暗吃惊。

  这林娇是怎么做到的?

  她真的一点儿也不怕那个疯女人吗?

  要知道,这村子里要是有熊孩子哭闹不止,他们都喜欢拿林瑶来吓他们。

  “再哭,再哭就把你丢给林瑶。”

  大概是林瑶可怕的疯女人形象太深入人心,所以个个都怕她呢。

  她刚刚会出现在水塘边,也只是意外。

  是她家里人没有把她看好,所以才让她跑了出来。琇書蛧

  其实一般情况下,林瑶是很少在村子里出现的,一般都是关在家里面,很少让她出门。

  因为她出事,她家里人也极少在村子里和别人说话,都似乎觉得有这么一个女儿,有些抬不起头来。

  她哥哥林满,也因为他妹妹的事情,十分仇视外人。

  林娇不经意瞥到林瑶被带回去的时候,她哥哥其实已经出了门,那眼神儿简直就像是要杀人。

  林娇再看一眼跟个落汤鸡似的岳风,很想提醒他一句,他应该感谢她林娇才对。

  否则刚刚他应该会被林满爆揍一顿。

  不知死活,不懂感恩的蠢货!

  林娇把衣服洗回去之后,她老娘柳惠正在研究院子里的布局。

  “大志,你说咱家这院子应该怎么归置归置?

  我想种点儿菜什么的。

  还有猪,我听说至少得养一头。

  不然这年底怎么去交猪?”

  这些都是林娇通过空间和系统,跟她老娘科普的。

  她老娘就记住了。

  在这个时代,身为农民,除了跟着大集体生产队劳动种田,挣工分不说,还得要至少每家每户喂一头猪。

  否则怎么完成国家交代下来的任务?

  这到了年底,交粮交公猪,可都是农民应尽的义务。

  把粮食交足了,余下的才能拿回家,自己吃。

  林华啥也不懂,他老妈在那儿跟林大志商量的时候,他就眨巴着眼睛问道:

  “这猪咋喂啊?”

  刚好林娇回来,笑着调侃道:

  “咋喂?你不是不想读书吗?不如你就去当猪倌儿?叫爹和娘给你多弄两条猪来喂?”

  “真的?”

  林华想象着这喂猪跟喂狗喂兔子是一个道理。

  他可以把它们喂得肥肥壮壮的,还不用读书,简直太妙了!

  可他还没高兴完,林大志就给他泼了盆冷水。

  “少听你姐在那儿胡说!林华,我告诉你,这书你必须去读。”

  柳惠也戳了戳林华的脑门儿,对他道:

  “不读书你将来想干什么?真想当一辈子的猪倌儿?”

  然而一向不知疾苦的林华嘟着嘴道:

  “不行吗?不是说养猪也能致富?”

  林娇快被林华给笑死了,在这个时代说致富,不是想被拿去挨批吗?

  所以她也毫不客气对他道:

  “你给我打住吧,你还想致富,先读书!”

  于是,在家里的三重压力下,林华只能认命地以为,自己只有读书。

  其实林娇很想跟她老妈说,这种田的事情,她在空间里就搞定啦,干嘛还要在院子里种呢?

  不过柳惠给的理由很简单。

  “这院子里开几分地来,撒上点儿小白菜,小葱,还有香菜的种子,种出自己吃的菜来也不错啊。”

  林娇明白了。

  她老娘的意思就是说,种在空间里,得去空间才能看得见。

  但是种在自家院子里,就是实打实每天都能在现实中看到,就有一种成就感。

  谁叫她以前没种过田呢?

  一家人都是来这儿体验生活的。

  林大志如今在矿上开车,混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他还时常把车开到村口,可以带母子三人去城里逛逛。

  反正只要不太过分,也没人说什么。

  林娇就觉得,自己也应该像其它穿越小说里的女主角们一样,应该准备一些物资,在这个时代换点儿东西。

  体验一把做有钱人的感觉。

  毕竟,她其实准备了不少票据,还有物资,其实完全没有一定要去卖这些东西的必要。

  只是想体验一下生活罢了。

  柳惠也觉得,来都来了,不去逛逛这里的县城,会不会真就变成了土包子呢?

  她以前是学歌舞表演的,到了这个时代,如今的歌舞团几乎都是唱红歌,演样板戏。

  就算是要找舞蹈演员和唱歌演员,也一定不是她这样的农村妇女了。

  如果她说自己是去当老师,更是会被人笑话吧。

  所以只好作罢。

  不过去卖东西,她还是很赞成的。

  于是,林娇在第二天准备进城的时候,就把空间里的一些物资清理了一些出来,都是这个时代的紧俏货。

  因为供销社,国营商店里很少能买到。

  刚好她就备的有,应该是不愁买家的。

  所以林娇准备的大多是米,面和红糖,白糖什么的。

  这些东西一般在供销社凭票供应。

  但是也只能定量买到,如果想要买多的,人家还不卖。

  因此才有了黑市的诞生。

  这黑市的东西可就比较多了,只要是时下需要的,很多人都需要。

  林娇带去的这些东西,也一样有卖家在卖。

  大家各做各的生意,互不干扰。

  不过就在林娇带着老妈和弟弟,坐着她爹矿上的货车进城的时候,隔壁林老三家的李小英也行动了。

  她早就在院子里偷听了好一会儿了,知道林大志要带柳惠和两个孩子出门。

  这机会就来了!

  所以李小英等在院门口,硬是厚着脸皮,要搭林大志的车一起进城。

  不过林大志还是拒绝了:

  “看不到吗?你二嫂跟你侄女儿和侄子坐在我旁边,我们一家四口就刚好,哪里还有空余的搭载你?

  自己想办法进城吧。”

  林大志说完,就上了驾驶室,愣是没管李小英。

  这李小英那叫一个恨啦。

  哼哼,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不就是进城嘛,她也有办法的。

  所以李小英就去找了村上开手扶拖拉机的。

  刚好这拖拉机要进城去拉物资,李小英就搭了个顺风车。

  旁边有人问她道:

  “你二哥不是要进城?他可是开的车,你怎么没去搭车?”

  “别提了,一家子都在车上呢,根本没我们的份儿。”

  李小英说得又气又恨。

  她就在想,一会儿进了城,一定先去把曾家给找到,跟他们通风报信,好在城里对林娇下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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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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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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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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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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