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第二天,那李小英还真的就跑来敲林娇家的门,约林娇一起去逛街。
“这姑娘家年纪轻轻的,窝在家里做什么?
还不如出去走走啊,陪三婶儿去逛逛街,我给你买好吃的啊。”
李小英自以为是地眨眨眼睛,以为自己风情万种,非常有魅力。
然而林娇却是冷冷道: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你说什么?”
没啥文化的李小英,哪里听得懂林娇的话。
在她听来,这绝对是江湖黑话。
“阿娇,你小小声声说的啥啊?三婶都听不明白。”
“三婶,你不用明白,你就说吧,约我一起去逛街,到底有啥目的?”
依照原主的记忆,这位三婶很受老太太的宠。
她的儿子更是被林老太太视作掌中宝,宠得不得了。
让人深深怀疑,这老大老二是不是都是她捡来的?
只有老三才是她亲生的。m.χIùmЬ.CǒM
因此,这会儿李小英来邀林娇一起去赶集,明显就是目的不纯。
她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上她的当?
李小英见林娇不上当,还要关门。
她连忙拿手抵着门,又一脸笑眯眯道:
“这样吧,你把你大伯家的妙妙也叫上,我们一起去?”
管她要叫上谁,反正她林娇是不会去的。
“那是您自己的事儿,别捎带上我。
三婶儿,恕不奉陪啦。”
这会儿柳惠正在跟林大志一起,帮着弄新厨房,没顾得上。
等到林娇把李小英拒之门外,才走过来道:
“你在跟谁说废话呢?”
“娘,我可没跟谁讲废话,是三婶儿啊,她好心来叫我一起去逛街呢。”
林娇故意高声道。
这时,林华跑出来对自己老妈和老姐道:
“娘,大姐,我是不是不用读书啦?
我是不是自由啦?”
他这话提醒了柳惠,马上对屋里的林大志道:
“大志,这小华都八岁了,咋没报名读书呢?”
林大志一想,对啊,原身家里因为穷,没送林华去读书。
他可都八岁了。
于是林大志马上道:
“等等,我过两天就去村小给他报名。
臭小子,必须读书。”
一听这个消息,林华就差哇一声哭了出来。
而林娇却是一脸得意地捏捏他的小脸儿道:
“小孩子怎么能不读书呢?
不读书你以后去捡垃圾吗?”
林华气得打开她的手道:
“你以后才是捡垃圾的呢。”
林娇得意惨了。
抱着手在那儿道:
“如果你好好求我,我可以考虑,让你的小脑瓜子聪明一点儿,到时候你就年年考第一啦。”
然而林华才不稀罕呢。
他斜着眼睛看林娇道:
“哼,也不知道谁在我这么大的时候,连加减乘除都算不清楚。
我虽然没有考到全班第一,但也是前三呢。”
的确,林华在没有穿越的时候,是他们小区附近小学二年级的学生。
成绩算不得拔尖,但也还不错。
只是小孩子天生就不爱读书。
更何况学校的学习负担是真的很重,一会儿要学这样,一会儿要学那样。
林华差点儿就想问他老娘,他还需不需要学习奥数,英语,还有那个什么画画班和那什么舞蹈班。
没错,林华生活在新时代,身为一个小学生,简直比上班族还要累。
虽然这个时代缺衣少穿,但有一点还是让林华感到满意的,那就是,这个时代不用学那些乱七八糟的科目。
甚至有可能连书都不用读,真是太爽了。
结果没想到,没爽多久,还是要送他去读书。
拿柳惠还有林娇的话说,不读书,他就是睁眼瞎。
当然,林华可不承认这一点。
“我不会认的字,我可以查新华字典啊。”
“所以你的目标就只是争取不当睁眼瞎?
小华,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
“可读书真的很累啊。”
“你要在读书中找到乐趣,就不累啦。”
林娇安慰自己的弟弟道。
这会儿一家人因为林华读书的问题讨论地热火朝天。
那边林老婆子却接到李小英失败的消息,她不由恨恨道:
“这可咋办?还真把她给骗不出去?”
“我看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出门的,到时候再看吧。”
好不容易才跟曾家人说好了,到时候一定会把这个媳妇儿给他们送去。
这才没让他们继续吵着要把钱给退回去。
李云烟的想法也很简单。
虽然一百二十块钱是贵了些,但是林娇值得。
她还让人散布谣言,说林娇就是他们曾家的媳妇儿。
让其他人别再想打她的主意。
这一计不可谓不毒。
农村的女孩子名声很重要的。
这个李云烟,着实可恶。
那天下午,林娇拿着衣服去堰塘边洗。
说起来,在这个时代,洗衣服是最麻烦的了,又不能用洗衣机。
因为水管什么的都不方便,也没有通电。
如果有电就好办多了,可以用洗衣机来洗衣服。
这会儿只能将就着,拿到堰塘边儿来洗。
而同村的好几个姑娘婶子,还有嫁到这个村里的嫂子们就在那儿调侃起林娇来:
“阿娇,听说你要嫁到城里去了?以后就是吃皇粮啦,恭喜你啦。”
“阿娇,听说那家人上门来接你,你咋没去呢?”
“阿娇,你可真有福气啊,以后就不用去地里挣工分了。”
听到这些话,林娇简直莫名其妙。
“这话是谁说的?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嫁了?
我爹娘也不会同意的。”
“你都十八了吧,怎么就不嫁啦?
咱农村有几个像你这个年纪还不嫁的,别说傻话了。”
有人怼道。
这就奇了怪了,她嫁不嫁人,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呢?
一群爱嚼舌根的。
这时,林美凤的二嫂,名叫张芳的女人也来堰塘边洗衣服。
她一看到林娇,就想起了自家小姑林美凤。
这林美凤可是这个村儿有名的才女和美女,所以那女人就非常看不起林娇道:
“我说林娇,你就别不知好歹了。
我听说啦,你那个未婚夫是个傻子,但人家家里条件好啊,吃皇粮的。
听说给了你们一百二十块的彩礼。
你们可不能收了人家的钱,又不愿意嫁吧。
你以为你是我们家美凤,以后可以考大学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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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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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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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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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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