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床上需要的被褥,枕头,床单什么的,也全都买了不少。
那个时代的衣服,在这个时代也仍然有人在卖。
林娇带着她老妈转了一大圈儿。
就连她老妈都嫌弃这些衣服怎么能穿出去。
但林娇却眨眨眼睛道:
“老妈,相信我,一定会有用的。”
柳惠也不再说什么。
其实柳惠年轻的时候,是一名歌舞演员,最擅长的就是唱歌跳舞。
也不知道穿过去后,有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而林华听说他们一家有可能穿越,坐在沙发上,翻着大白眼儿道:
“你们穿,我绝对不会穿的。”
林娇就白他一眼道:
“要是我们都穿了,就留你一个人在家里,你乐意?”
想了想一个人的孤独,林华却是搂着他老妈的腰,一脸委屈道:
“妈,你瞧姐姐她又欺负我。”
谁知柳惠却在这时有些后悔道:
“要真是那样,我还真觉得你现在这样可怎么办?”
吃东西挑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
然而,林娇却觉得,如果真能穿越,说不定能让她弟弟更加茁壮成长呢。
“妈,放心吧,如果真是全家穿了,岂不是更好?
我们更要团结奋进,在那个时代活出个人样儿来。
对这件事情的参与度最不高的,大概就是老爹林大志了。
他也从不参与什么穿越的话题。
然而那一天却是猝不及防地来了。
因为林娇要去离家五百多公里的外地读书,林大志想着,送自己的女儿去读书,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嘛。
于是就带上柳惠,还有林华,一家四口便一起开车上了高速公路。
谁知在旅途中,林大志不小心和前方的一辆大货车碰撞,发生了严重的车祸事故。
身为司机的林大志头部出血严重。
坐在副驾驶的林娇,后座上的柳惠和林华也同样昏迷不醒。
等到他们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来到了这个倒霉催的平行空间,正处于一九七六年的华国境内一个名叫林家村的小山村。
这个村子里住着百十户人家。
这一家子之所以全都去了山上,是为了帮林家一家人挖野菜的。
因为家里实在是没什么吃的了。
按理说,这林大志是家里的青壮年,不该也来山上的。
可他担心自己的妻儿,所以也跟着进了山。ωωω.χΙυΜЬ.Cǒm
谁知天上一个闷雷劈来。
一家人就被雷给劈死成一串串。
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就成了现代林大志一家。
女儿林娇,儿子林华,还有老婆柳惠。
一开始穿越过来的时候,林娇的适应力是最强的。
一看到这四周的环境,再看自己身上那破破烂烂的衣服,林娇就知道,自己这是穿越了。
而林华就不能接受了。
他拉扯着本来就有些破旧的衣服,撕拉拉开了好大一个口子,冲着林娇不客气道:
“老妖婆,你倒是说,是不是你干的?”
林娇当时就气不过,就要来拧林华的耳朵。
好在被林大志一口给制止了:
“好啦!你们俩还嫌不够烦?”
的确,现在一家四口穿越了,如今是什么情况还不知道。
哪里还有心思打闹呢?
四个人都闭上眼睛,回顾了一下原身的经历。
越想越觉得神奇,越想越觉得,他们穿到这一家人身上来,真是够倒霉的。
一个个全都是爹不亲娘不爱的小可怜。
不过好在一家四口一起穿,好歹也有个照应。
尤其是林华,他终于有些后怕了,也不叫林娇老妖婆了,老老实实道:
“姐,你告诉我,我们还有机会再回去吗?
我不要待在这个破地方,穿这么破的衣服。”
面对身上的衣服,林华真是快嫌弃死了。
要知道,他穿越来的时候,身上可都是名牌,好几千呢。
就是一双鞋,也是一千多买的。
再看现在身上穿的,那叫啥?根本不叫鞋,应该是草履吧?
没错,林华的脚上根本不是鞋,而是用草编的。
可见这个家里有多穷。
再看林大志和柳惠,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见原身的日子过得有多惨。
“咦,这一家好像是被雷给劈死的吧?”
“好像是。”
“我们过来了,他们去哪儿了?”
柳惠表示不解。
她开始慢慢相信,之前林娇要屯物资的想法。
“姐,我饿了,我要吃东西。”
林华也知道,他姐有一个万能的空间,肯定是有吃的。
林娇对自己的弟弟自然不会吝啬。
注意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
他们所处的地方似乎是在深山老林里。
四周连一点儿人烟都看不到。
如果把空间的食物搬出来,应该也没人发现。
于是,林娇就用意念从空间里拿出了准备的食物。
还是林华平时最爱的披萨,还是鲜虾的。
一看到那披萨,林华的眼睛都瞪大了。
乖乖,在这个时代,还有披萨吃?
“姐,你就跟我说吧,是不是我们随时都能拿到这么些好东西吃?”
“是,但也不是。”
“啥意思?”
林娇翻了个白眼儿:
“我警告你,林华,在这个时代,很多东西都是禁忌。
你小心点儿吧,没事儿别乱说话,听到了吗?”
林大志则站起来看了看四周的环境道:
“如果真是穿到了不知名的时代,也得去探一探是哪个时代才行。”
从这一家人穿得破破烂烂来看,应该不是什么古代之类的。
这就好办了。
而且林大志还从原主的身上搜到一枚伟人章。
这就是一个时代的标志了。
也就是说,他们很有可能穿到了,五十,六十,或是七十年代。
就在一家四口把一个十寸大的披萨分来吃掉以后,林华已经觉得肚子胀鼓鼓的了。
他又提出要求道:“姐,我渴了。”
这孩子,就是事儿多。
不过林娇也知道,来到这个时代,穿到这原主一家四口身上,真的是饿死鬼投胎了。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没几个能吃饱的。
林华会吃那么多,其实是原身饿了。
“姐,我能换双鞋吗?你一定可以帮这个忙的。”
小男孩儿喝着林娇给他在灵泉里接的冷泉水,觉得整个人都精神焕发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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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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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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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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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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