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老三以后可能就要待在国外了。
老三脑子活,有做生意的头脑,在这种地方也容易大展身手。
再加上人家是单身,父母又死得早,本来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所以才那么有眼色,自然就没有什么顾忌。
本来对着能把自己腿治好的夙忆,老三内心就存着满满的感激,在不背叛老大的前提下,只要能帮得上忙就绝对不会拒绝。
老二就完全不行了。
老二在某些时候还容易帮倒忙,生意也是直来直往,不过身手相当不错仅次于苏叶,可以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若是力气活老二肯定是半点不带怂的,能吃苦耐劳,有血性讲义气,就是人有点傻乎乎的。
“对了,记得把这些东西给老大送回去。”老三在走之前给了老二一个小包裹,里面满满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书。
都是一些关于工程建筑,机械制作等等类型的基础书籍。
老二皱了皱眉,一看见书像是霜打的茄子,有些蔫儿了:“用这些玩意儿干啥,都是洋文,怪的很!”
老二是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爱看书,就这种一看就容易晕的东西,还有人稀罕。
光是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小字,老二心底都有打怵。
老三白了老二一眼:“读书可以明智,可以致远……反正,意思就是说……没文化的人干不了大事!”虽然这些书自己也看不懂,但得很厉害就是了。
老三本来想扯上几句,但是自己知道的也不多,虽然看了不少,但大多都是账目什么的,看个数字啥的还没啥问题,其他的就有点难了。
“对了,老大寄过来的衣服拿到了吗?”老二摸了摸脑袋,这个年代,文化人还不是得干活,还不如有一把子好力气呢!
老三一边剪打开包裹检查再次确认,一边小声嘀咕:“你以为我像你,东西都带好了,不过那钱也是真的敢要,你说说,就一件衣服,咋能那么贵呢。”ωωω.χΙυΜЬ.Cǒm
“人傻钱多呗,有件衣服穿着不就行了吗,遭了和什么似的!还不如买两个包子馒头垫垫肚子实在。”老二一想到老大让定的那个价格,现在还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说,怎么能敢要吗,哪能卖得出去?
人家又不是傻子,再怎么样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又不是好吃了,武器啥子的,咋能卖上那么贵的。
老三眸中闪过一抹赞同,不过机灵的老三更担心的是另一件事儿,一件衣服那么贵,万一卖不出去,大嫂生气怎么办?
自己要不要补贴两个钱儿,把这件衣服花高价买下来,让大嫂高兴高兴?
老三心里默默的盘算着,货已经在路上了,自己也不能耽搁了,跟着老二到了个别。
让他记得把书,好好的拿着。
毕竟这个时代,不少的书都属于违禁品,一个弄不好抄家都是有的。
不过老二有老二的本事,能跟着老大的没有一个简单的。
“……”
清晨,树影婆娑,略微有些泛黄的柿子叶,飘飘落下。
红澄澄的柿子倒还是不少,苏叶有些遗憾的看了一下树上为数不多的红枣。
起身索性摘了几个柿子,准备做成柿饼给夙忆甜甜嘴。
做完这些事情以后,看天色还早,不到八九点,夙忆是绝对不肯起来的。
现在才7点,做早饭的话终归是有些早了。
索性苏叶拿着衣服,就准备去小溪边简单的清洗一下。
苏叶每天的生活非常的有规律,因为在军队呆过的原因,生物钟让他每天准时5点起床。
起床以后,苏叶每天都会小心翼翼的,像是做贼似的,轻轻的吻一下夙忆光洁的额头。
然后再起来打上一套军体拳,再做一些基本的锻炼,差不多已经到6点多了,再把粥提前做好,粥多熬一点时间,比较浓稠。
而且有些食材,需要提前处理和泡好。
然后7点的时候,苏叶就会再次打开门,每隔上个两三天,就要去洗一次衣服。
包括两小时的衣服,再加上苏叶和夙忆自己的衣服。
其实其实这个时代,换衣服其实不应该这么频繁的,一两个周,甚至半个月不换一次,都是非常正常情况。
但架不住夙忆是穿越的,所以对卫生什么的要求比较高,每隔个三四天,就要换洗一套衣服。
以前这种事情都是夙忆自己做的,但自从苏叶回来了。
夙忆就再也没有碰到过凉水。
女人打开窗户看了一眼,看着金灿灿阳光下的最美青年,心脏不可控制的剧烈的跳动了起来。
女人这段时间也摸到了苏叶出行规律。
也想好了如何不动声色接触这个男人,她唯一时间也就是早晨这一点儿。
其他的时间,苏叶可以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有偶尔买食材的时候,还是和夙忆一起的。
恨不得整个人挂在夙忆身上,离开的时间甚至都没有超过半个时辰,简直黏糊的都让人没眼看。
偏偏人家也不碍事儿,就是非常乖巧的坐在一旁,而且时不时乖巧的投喂,简直不要太贴心。
夙忆也没法睁眼说瞎话的说人家碍事,说一句自己处理正事儿,就和这被抛弃的小奶猫似的,瞪着睁大的像个溜圆儿的猫瞳。
每次看着夙忆的时候,夙忆就忍不住开始心虚,愈发觉得自己是个渣渣。
不过女人显然不这么觉得,女人并不觉得这样诱人的男人,肯乖乖的待在家里。
肯定就是被夙忆威胁要求的,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忍受这些!
女人光是想一想,就为苏叶打抱不平。
不过如果自己有这样男人的话,也应该会想看好,永远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吧。
女人越想心情愈发激动,在这一段时间的观察下,女人觉得自己真的是爱上了苏叶了。
不但人长得俊美无俦,性格还特别的好,和外面的那些臭男人完全不同,而且还这么有规律,买衣服及家务什么的全都是他干的。
若是自己的话,肯定不舍得这般神仙人物做这种事情。
想到这里,女人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更加信心满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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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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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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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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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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