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当爹,心情激动一点也是能理解的。
赤脚医生又好好的嘱咐了一顿。
小兔子在旁边拿着小本子,认真的记下。
怀孕期间要多补充营养,尤其是前三个月最好多吃点好吃的,比如说肉啊,鸡蛋什么的,如果有条件的话就吃一点儿。
没条件的话,也尽量吃点鸡蛋什么的,多补补,最好一个周能吃上一次。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一周能吃上一次,也怕是不容易,一个月吃一次也成,反正脉象很稳。
小兔子认真的点了点头,暗下决心以后每天三个鸡蛋,每个周都要做红烧猪蹄,现在这个时候绝对不能省钱。
如果没钱的话,大不了去树林里面,里面有野猪什么的,凭着现在的武力值,苏叶也觉得完全不怂。
以后要多抽点时间去后面的森林,多弄点猎物。
要知道猎物可是很需要时间的,毕竟有些东西不是看到就能捉到的。
而且现在的动物可精了,想要捉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夙忆喝完药以后,就说舒服多了,挥别了非要来送送的热情村民。
又不给治病的赤脚医生,除了钱以外,还塞了三颗大白兔奶糖。
赤脚医生更是笑呵呵的,没有拒绝收下了。
讨一个好彩头,很正常的事情。
三块大白兔奶糖都快有一毛钱了呢,在这个年代可不是什么便宜的东西。
回去的路上,夙忆看着紧张的不行的小兔子,实在没忍住捂着嘴,靠着小兔子的肩膀笑出了声。
“怎么了?”小兔子飘忽的眼神,一直往夙忆肚子上面偷偷的看,走路的时候还是同手同脚。
走了这么多年的路都不会走了。
不过即使这样,小兔子也不忘好好的搀着笑得花枝乱颤的某大灰狼。
生怕一不留神,扑了个空,把人给摔着了。
“没事儿!”夙忆单纯被可爱到了,觉得某只小兔子傻兮兮的:“你就打算这么走路。”
夙忆没忍住出声提醒,小兔子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太不好意思的捂住了脸,实在是太丢人了!
怎么能同手同脚呢?
夙忆看见这么可爱的小兔子更想欺负了,无论是手还是一颗心都有点痒痒的。
“……”
自从全家知道夙忆,肚子里有了小崽崽后,那待遇瞬间就变得不一样了起来。
首先是伙食的改变。
酷爱囤粮,勤俭持家的小兔子,突然变得极度大方了起来。
这让夙忆还有点小不适应。
每顿饭至少要有一个鸡蛋。
鸡蛋也是变着花样的做,什么香软嫩滑的蛋花羹,吃下去的时候,回味无穷。
比如说什么煎蛋,虽然夙忆并不喜欢吃煎蛋,但是却臣服于小兔子的厨艺,实在是太好吃了。
然后还有荷包蛋,在水里飘着的小荷包蛋,雪白滑嫩的蛋清包裹着黄色的蛋心,蛋黄心中间还夹了一颗冒着绿芽的蒜,对身体好。
快要到秋天了,这样的话可以驱散身体的寒意。
一个鸡蛋都能换着花样的做,什么层次分明,肥而不腻的红烧肉,食指大动的红烧猪蹄,更是直接安排上了。
还有羊奶,那天天更是都不能缺席。
每天小兔子,都要煮上一大罐的羊奶。
羊奶在锅中熬制,咕嘟咕嘟的冒着白泡。
加上一点水,要知道原汁原味的羊奶太过于浓稠,如果就这样喝的话,味道不算太好。
当然还有加上一点点糖,现在加的不是白糖,而是冰糖。
夙忆也不知道这厨艺是怎么弄的,就感觉简简单单煮出来的羊奶,也比其他人做出来的好喝。
喝了这么多天都没有让人感觉腻歪。
不过可惜的是,夙忆找不到人分享。
若是以前的话,夙母和小兔子还吃上两口。
现在那是劝什么都不肯吃了,一个个都说可不缺这么两口饭。
最后看夙忆快要生气了,才肯吃一口,还是怕气着肚子里的孩子。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一个个都绝对不让她去黑市了,甚至小兔子夸张到门都不让出了。
生怕哪天,被人拐了去。
毕竟黑市还是挺有风险的,万一被发现了,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也就是夙忆还保留着上一世的一些观念。
所以才把黑市,差不多都已经当成了自由的农贸市场。
夙忆没在这种事情跟他们闹别扭,不去就不去了呗,刚好可以退居到幕后。
可惜了,没找到好的娃子,不然就可以接管手上的生意了。
夙忆忍不住暗自可惜,更重要的是,没了夜市这个渠道,很多的东西都拿不出来了。
一些东西只能自己偷偷的默默的吃了。
夙忆虽然不想自己吃独食,但是也找不到什么好办法。
不过夙忆可不打算一直在家呆着。
这个时候的孕妇其实没有后面那么娇贵。
怀了孕也得干活,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上面也不是不通人情,怀了孕就会安排一些轻松的活做。
小兔子都是紧张兮兮,黏人程度更是直线上升。
自己也学会骑自行车了,每天下班蹬蹬蹬的就跑到夙忆的屋子。
非要眼巴巴的蹲着,瞪着一双漂亮的宝石般的眸子,长翘的睫毛像是小刷子似的,简直好看的不行。
小兔子就趴在炕沿上看上两眼夙忆,眼巴巴的问着小媳妇儿疼不疼,宝宝今天有没有胡闹?
“还只有这么一点呢,哪能胡闹?”夙忆摇了摇头,这才几个月呢,这就能胡闹,岂不是要上天?
而且夙忆的体质早已异于常人,揣着两小只,感觉和平时也没啥两样。
但是除了夙忆以外,每个人都紧张的不行。
尤其是小兔子,眼巴巴的模样,简直可爱的要命。
要不是肚子里揣了两小只,夙忆真的很想干一点少儿不宜的事情!
小兔子先看了一眼夙忆,才三步一回头的,走进了厨房,没一会儿浓郁的香气就飘了出来……wWW.ΧìǔΜЬ.CǒΜ
感觉自己要被养废的夙忆,发誓明天一定要动一动。
比如说去药材铺蹲点儿,看看能不能碰到那个张志。
现在不能去黑市,手里的小钱钱自然就不算多了,不能给小兔子发工资,大灰狼表示非常的挫败。
所以打算卖出去一株百年人参,换足够的小钱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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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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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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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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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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