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也没有人会怪新婚夫妇,只是丫鬟们见到她总是忍不住抿嘴笑,导致她时不时照照镜子,看看眼线是不是没画好,疑惑着心想没有晕眼线,为什么大家总是笑我。
今天许伊人也来了,她在偏席坐下和陈简枫田妙妙挤在一桌。
“食不言,寝不语。”这个规定,自从他们的回家,就一直被打破。
陈宴对司寇说道:“今天是星期天,吃了饭我们就要返回临安了。”
“嗯。”司寇放下筷子,“可我还没见到你的姑奶奶。”
许慎欢也放下筷子,“对啊,大哥。难得回来一趟,不如带着大嫂多住几天。”
“学校周一有例会,我得回临安,如果一个人无聊可以来听课。”陈宴宠溺的看着司寇,“我知道你喜欢这里,临安离这里近,有时间我们都可以回来。”
司寇开心笑道:“好啊,你去哪儿我去哪儿。”
许伊人冷笑一声,高高的马尾狠狠一甩,差点甩到陈简枫的脸上,吐出两个字,“肉麻。”
陈简枫回了一句,“你也肉麻一个我看看。”
许伊人翻了一个白眼,不屑一顾,“我今年才成年。我又不是长子长孙,负责家族开枝散叶的任务。”
这个妹妹果然难缠,三句话里就有两句在针对她,想起之前答应了母亲,自己一定要沉住气,忍一忍就过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少爷,老爷让你去书房一趟,正准备着让你带去江都给亲家公的礼物。”
“好。”陈宴拍了拍司寇的肩膀,“在这儿等我回来了,再带你逛园子。”然而他经过许伊人坐着的桌前,敲了敲她的桌子,“跟我走。”
他说这话的语气俨然就是一个无法抗议的法官。
许伊人只好低着头,跟他出去了。
“只有大哥治的住她。”许慎欢笑了笑,给司寇端了一小碟桂花糕,放在她面前,“大嫂别见怪,我这位妹妹失礼之处,我替她向你赔不是,大嫂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虽然不与她计较,但自己的观点还是要明确,司寇回道:“伊人年纪小,我不会怪她。但在我眼中生儿育女对女性而言,是身心上的一种考验,我并不觉得这比任何工作要轻松。”
许慎欢煞有介事的点头,“绵延子嗣向来辛苦,女人一定是很爱这个男人才会为他生儿育女。这一点我十分同大嫂的观点。”
此时,周婶突然走了进来,“老太太请,少奶奶和裴小姐过去叙话。”
周婶穿得是老式布鞋,走路一点声响都没有,冷不丁的她就出现了。司寇站起来身,向周婶问道:“姑奶奶是叫我和裴真一起过去吗?”
田妙妙立刻补刀,“裴真还没起床呢。”
听到这话周婶看向许慎欢,“二少爷,裴小姐到现在没起床与你有关系吗?”
许慎欢挺直腰板说道:“裴小姐为了《千相》赶了两天两夜的稿子,实在是辛苦,我们就不忍心吵醒她。”
周婶不留情面的说道:“工作辛苦有工资做回报,下一次若再这般辛苦,那就在家休息吧。”
周婶跟着老太太的身边多年,她的态度足以代表老太太的态度,第一次带女朋友回来,许慎欢当面这样数落一番,落了颜面只好垂下眸,答道:“是。”
陈简枫见状,也不敢随便抬头,还好昨晚是忍住了,没做任何出格之事,他可不是亲生儿子,自然更加谨慎。
田妙妙噤若寒蝉,恨不得遁进地里,大老远跑到男方家来若是被数落一番,还不得羞死。
“老太太还说了,田小姐。”周婶走到田妙妙面前,她逃无可逃,“山庄的糕点你若是喜欢,走的时候可以多带些走。三少爷虽然成年了,但晚上还是不要同他一起溜进厨房,不然闲言碎语传出去,还以为是我们怠慢了田小姐,吃不饱晚上再拐着少爷去加餐呢。”
好在没说什么别的,田妙妙虚惊一场,忙着答应道:“好的,好的。”琇書蛧
这不就是从前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大宅院生活吗?
恶婆婆挑剔着媳妇的各种画面。
“大少奶奶,这边请吧。”
司寇做了一个深呼吸的调整,轮到自己了,她怎么也没想到是单独是去见老太太。
哪怕现在有裴真陪着也好过一个人。
司寇小心翼翼地跟在周婶身后,这些天来从未有一刻如此期待陈宴出现在身边,“昨天听丫鬟说,大少奶奶进中堂的门,差点摔着了,是吗?”
好窒息的谈话。
司寇硬着头皮说道:“是我自己不小心,下一次会注意的。”
周婶又说道:“从前大少爷的母亲,也很不喜欢庄子里的门槛,拆过几个,后来他们离婚了,老爷也安回去了。”
司寇低头小心的跨过每一道门槛,“门槛犹如老虎之牙,拔了无威望可言。人若进门如履平地,事事顺心,月满则亏。”
周婶颔首,难得露出一个笑脸,“大少奶奶这话说得不错。老爷和大少爷从小就没在门槛上摔跤,所以人生会不会摔倒,原是与门槛高低无关。”
忽然闻到一股泥土腥气,司寇看到一大片菜地,冬天里只有圆咕隆咚的大白菜,一排排,一行行,白绿相间,“好大的一片菜地。”
周婶和气问道:“大少奶奶也喜欢种菜吗?”
“我没有种过。”司寇摇了摇头,“但我听说过,家有余粮,遇事不急。”
“好一句家有余粮,遇事不急。”闻声望去,司寇看到前院里,丫鬟们掀起帘子,有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太太走了出来,她身穿着一套灰色绒布的旗袍,肩上裹着纯白的皮草,脚上穿着一双低跟皮鞋,耳朵缀着黄金耳饰,手腕上有一只通体翠绿的玉镯。论品相司寇只在博物馆见过,头发一丝不苟的盘着,眉描的极有特色,浑身散发着高贵的书卷气,就像山水墨宝中,走出来的佳人。
毫不夸张的说,她就是一位名媛。
真正的名媛与年龄毫无关系,即便是年纪大了,她的一颦一笑也是美的极舒服,“昨天你送给了汪少卿一个笔筒。”
汪少卿可是她的婆婆的名字。
听着姑奶奶直呼其名,司寇的汗一下冒了出来,心想她不仅是名媛还是家中最有权威的长辈。
“是的,这个笔筒太简陋了。”
姑奶奶摇了摇头,细长的耳坠却没乱晃,“然后她就回了你一串珍珠项链,就是你脖子上戴的那个吗?”
司寇点了点头,不太明白姑奶奶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个项链是不是有什么故事,还是太贵重不应该收,总之她没有头绪的站在那儿,心里慌的有点想哭。
“汪少卿她可没见过几样好东西,当然认不出你送她的是沉香木做的笔筒。虽然年代久了点,表面上有沉积的灰,但东西还不错,我让清理后再风干,应该能散发它自身的香气。”姑奶奶走到司寇的面前,“来,扶着我。”
司寇立刻乖巧地扶住着,“听姑奶奶的意思,我这个礼物,还成吗?”
“还不错,不俗气,有点书香门第的味道。”姑奶奶继续带着她走到前面的一处小池塘的椅子那儿坐下,“过会儿,我让周丫头拿些南洋金珠去和汪少卿换你这个笔筒,你就不要告诉她这是沉香木做的,免得她又舍不得了,闹起来吵死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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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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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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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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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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