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社会的,或者说混江湖的,谁不知道北六门熊哥,谁不知道他背后还有人。
要不然就凭他这么个混法,早就被埋了八百回了,还不就因为他背后的人喜欢美女,尤其喜欢人妻,这姓熊的贡献了无数外地来的女子,这才平安至今。
说白了,熊哥就是一个明面上的白手套罢了,不过即便如此,此人能在此横行这么多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敢打敢杀够义气,手下兄弟还算忠心耿耿,而且实力着实不弱。
谁也没想到这么个六级大高手,死的这么窝囊,一句话没说完,直接让人扎漏气了,这小子不讲武德。
城门附近的地盘炙手可热油水太足了,尤其对于这些混江湖的人来说,谁能抢占城门附近的地盘,更是江湖地位的一种体现。
如果大哥死了,小弟灰溜溜的撤了,以后别说混江湖,就算是去其他几个门要饭都得被打出来,社会这条路就算是彻底断了。
十几人互相看了看,进退两难,这种情况下,硬着头皮上肯定会步大哥后尘,不上的话只能回家带孩子了。
“小子,划下道来,我等也不以多欺少,江湖规矩,你赢了放你和你的人离开,输了就都留下来吧。”一个尖嘴猴腮有些消瘦的家伙眼珠一转,公鸭嗓故作豪迈,实际有些阴恻恻的,装作不屑以多欺少的样子。
实际上这是怂了!
这尖嘴猴腮的路人甲,心跳的像独眼变异兔似的,如果不是紧紧夹着大腿,膀胱里的水都得漏了。
赢了的话没什么好说的,这小子必定死无葬身之地,不过这种几率可以忽略不计,连武力值最高的大哥都被人家一下搞死了,剩下的这些烂菜不就是送人头吗。
之所以用这种变相认怂的方式,输了的话,最多一群人再死一个而已,也对熊哥和江湖有个交代,不是小弟不想报仇,实在是江湖规矩啊。
既保全了颜面,又能继续混社会,一举两得。
至于谁死的问题,反正轮不到自己死,大黑熊活着的时候,自己就是老二,在这一片也是有名的军师,现在他死了,自己顺理成章的上位,今天过后带着这群小弟再投奔个势力,照样吃香的喝辣的。
一会推个自己不喜欢的倒霉蛋出去,完事以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想法倒是不错,可是往往事情都不会按照计划发展,除非写小说!
楚歌对面前这堆臭鱼烂虾没什么兴趣,自己虽然没什么愤怒等情绪,但不代表他们就可以在自己面前放肆。
尖嘴猴腮的男人还沉浸在自己的计划里,心中有些得意,自己太特么聪明了,一石二鸟啊!
下一秒……
“啪……咻咻咻……”
尖嘴猴腮路人甲,脑袋如同拍碎的西瓜,破碎的骨片连同红白混合体,带着破空声溅射出去,带起一片惨叫。
后面的跟班被碎骨头击中的部位,如同被子弹射中,有几个当场气绝,直挺挺倒了下去,带起一地灰尘。
尖嘴猴腮的路人甲,无头尸体还直愣愣的立在原地,温热的液体窜起老高,颈椎的骨头连着扯碎的皮肉,就像人形喷泉。
再看楚歌,不知何时已经将长枪组合完毕,脚下带起一缕烟尘,身形如同一道幻影,风声猛烈而狂暴。
但与之相反的是,每次出手却寂静无声,直到楚歌出现在下一个身位,长枪刺破空气的音爆声才堪堪响起。
夜色中,楚歌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只是眨眼间就将十几人屠戮一空,最后一人濒死之际捏碎了手掌中的一颗白色圆球。
圆球绽放出的光芒连楚歌都恍惚了一下,不过并未影响杀戮的效率。
灵儿只觉得脸庞一阵清风拂过,楚歌又回到了原地,长枪也已入套,如果不是左侧脸颊一颗血珠滚落留下痕迹,证明这十几条人命的陨落,是眼前这个少年所为,还让人以为刚才的一切不过是眼花了,产生的幻觉。
楚歌觉得自己对枪法身法的理解越发精进,刚刚的感觉……怎么说呢!
酣畅淋漓,痛快!
只是可惜,这么好的练手靶子实在难得,数量太少了点,枪法还有提升的空间,果然,实战才是检验战斗力的唯一标准,只有战斗才能让自己快速提升。
楚歌百无聊赖的盯着汤锅,阵阵香气不断扑进鼻腔,让人感觉口中生津,他安静的坐着,杀气如同冰雪消融般褪去。
和旁人不同,与其说楚歌身上携带的是杀气,不如说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势,没有所谓的冰冷血腥,有的只是一种隐隐的压迫感,不是很恐怖,但是遭不住,就是压抑不舒服,让人喘不过气。
就像小白兔面对大灰狼,小姑娘遇上老流氓,惊恐无助,连逃跑和战斗的勇气都被压抑到了极点,有一种甘愿引颈就戮的感觉。
灵儿和蓝星儿对此感受的最清晰。
前者还好,毕竟千年的修炼并不是一帆风顺,与人斗与天斗与同类斗,与非同类斗,说是身经千都不夸张,各种诡异能力的对手也遇到过不少,所以内心虽然震惊,还能勉强保持镇定。
蓝星儿就惨了,楚歌回归那一刻,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让她差点窒息,浑身软绵绵的,感觉骨头都被人抽掉了,瘫软在地上,汗津津的湿透了本就不厚的水蓝色衣衫。
狐媚的脸上一片潮红,水润红嫩的双唇不断大口张合,就像快要缺氧而死的鱼,额头上汗水顺着俏丽的脸颊流淌而下,在灯光的照耀下一片晶莹。
不得不说,媚骨天成的蓝星儿,对男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过,这一幕注定没人欣赏。
灵儿的眼神一直在楚歌的侧脸,楚歌的眼神一直在汤锅,而楚歌右侧的蓝星儿,彻底成了透明人。
好在,窒息的感觉来的快去的也快,否则,蓝星儿怀疑自己会被活生生憋死。
这种感觉太恐怖了,难以想象,这种势一旦被眼前这个少年彻底掌握,那……恐怕他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都能轻轻松松送走一片人。
尤其,他还掌握着……禁器!
莫非,千年前的浩劫会在他身上重现吗?
可笑自己还想依靠他报仇,恐怕仇没报呢,自己就在他身边先被报销了。
且不说北六门楚歌这边如何。
单说最后被楚歌杀死那人捏碎的圆球,那是一种紧急通讯的方式,一旦遭遇强敌,北城外所有社团都会迅速集结,由竞争对手变成暂时合作关系。
几群野狗虽然平时会互相撕咬,但,也多是为了利益而已,当过江猛龙来临,还是要先团结一心一致对外,否则等待野狗的只有被一一蚕食!
多了一方势力,大家共同利益都会受损。
一顿饱和顿顿饱还是分的清楚的!
白光闪耀那一刻,北城外靠近北六门的其他几门开始相继闪起白光,无数人影在黑夜中迅速赶来。
白光,约定俗成的规矩,遭遇不可匹敌的强大存在,社团帮派必须出动高端战力支援,否则会被其他社团清算,这也算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铁律。
只是源源不断赶往北六门的帮派,他们这一晚,成就了楚歌的夜屠赫赫凶名!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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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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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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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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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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