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捉到了一个绝色男狐仙>第101章 叶锦之,我的世界没有光
  两个时辰后,吃下疗丹圣药的叶锦之悠悠转醒,刚醒来还没回过神,敏锐的察觉身边有其他人的呼吸,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拿起袖里的短剑就往旁边人的脖子刺去,却在最后一刻停了下来。

  叶锦之看着躺在地上,脸色发白,嘴唇发乌的女子,脑海里这才浮现出之前在山崖上的事情,他摸摸腰间已经空了的丹药,心想大概是自己的灵宠喂给自己吃了。

  可是,他不愿意欠人恩情,于是,他俯下身体,撕开了李慕清肩膀的衣服,再用自己的嘴巴使劲吸吮出里面的毒血,在吐掉,直到血液变得鲜红,这才停了下来,本就俊逸的脸庞,嘴唇染上血色,更显瑰丽。

  他短剑一挥,划开内里的衣服,撒上疗伤的药粉,小心翼翼的把伤口处包了起来。做好这一切后,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脱下自己外袍,盖在了李慕清的身上。然后,转身往山洞外走去。

  李慕清醒来的时候是被一阵阵香味熏醒的,她睁开了沉重的眼皮,喃喃自语道:“还以为这次要死了,看来我命挺大的嘛。”

  “咕咕”这时,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李慕清看着不远处正在烤野兔的叶锦之,咽了咽口水,在看看了自己身上的外袍,他叠好外袍,走到叶锦之对面,开口道:“这位兄台,谢谢你的衣服。”

  说着,把手上的衣服递给叶锦之,叶锦之这才抬起头,李慕清惊了惊,这是怎样的一张脸,俊美妖冶,狭长的丹凤眼,只是眼神里满满都是冷漠,高挺的鼻子,性感的双唇,以及滚动的喉结,李慕清不经意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掩饰得咳了咳。xǐυmь.℃òm

  叶锦之趁着李慕清假装咳嗽的时候,这才好好看了这个救他的女子,怎么说,如果是这个女子的样貌以及身材在他不设防的时候用美人计,他肯定会沦陷。

  姣好的面容,自带风情妩媚的双眼,秀挺的鼻子,看起来就很柔软的嘴唇,前凸后翘的身材,以及她那散发出的阵阵香气,都让叶锦之有点恍然。

  李慕清调整好自己的表情后,她笑嘻嘻的打着招呼:“兄台,我叫李慕清,你手里的野兔能不能分我一半啊。”

  叶锦之看着面前女子渴望的双眼,鬼使神差的一整只兔子都递给了她,他听到自己说:“我不饿,你都拿去吃吧。”

  “咕咕”刚说完,肚子就不争气的叫起来,叶锦之尴尬得想挖个洞钻进去。

  “噗呲,哈哈哈,兄台,来,我们一起吃。”面前的女子爽朗的大笑起来,笑着撕下一大只兔腿递给他。自己撕下另一只兔腿,大快朵颐起来。

  面前的女子爽朗却并不粗鲁,叶锦之从小都被最严苛的礼仪以及训练压得喘不过气,父母长辈都严肃得告诉他自己的责任,从小被父母丢在死人堆和小黑屋长大,哪里见过像李慕清这样的女子,她像是一道光,照进了自己阴暗潮湿的内心。

  尝试着扯了扯嘴角,李慕清惊喜的说道:“咦,你笑起来真好看,要多笑笑啊。”

  说完,又对着叶锦之笑了笑,拿着手里的兔腿继续吃起来。

  “叶锦之。"

  “嗯?”

  “我叫叶锦之。”

  “名字真好听,听起来很温暖呢。”

  “温暖。温暖,温暖.....“叶锦之脑海里反复的跳出这两个字,他从小阴沉冷漠,就连自己的父母亲人都不喜欢他,说他是个祸害,第一次有人说他温暖。他想,不管面面的女子有什么目的,他都会沦陷的。

  发现这个认知后,叶锦之也就释然了,罢了罢了,抵抗不了就不抵抗了,左右,不过是一条命而已,如果李慕清是一团火,那他就是飞蛾,不顾一切奔向温暖的火光。

  后来,李慕清走到哪,叶锦之就跟到哪,在他日复一日的坚持下,李慕清也渐渐对这个俊逸的男人产生了依赖,产生了感情。

  两人自然而然的走到一起,不想搭理世间纷扰,两人在游遍大好河山后,在迷雾森林里建了竹楼,李慕清在迷雾森林里仗着叶锦之的势,里面的妖兽都不敢惹她,她整天不是骑着奔牛兽的背上,就是跑到鸵鸟兽的洞穴里偷鸟蛋,每每都惹得迷雾森林里怨声四起,然后,因为有叶锦之的存在,妖兽们也不敢什么。

  偶尔叶锦之也会外出产买,要是李慕清不愿意出去,他就开启早已在树林里设下的阵法,保护着自己心爱女子的安全,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他早就知道了李慕清并不是谁派来的卧底,她只是一个硬生生闯进他心里的光。

  在叶锦之有一次出去产买后,就再也没回来,李慕清在森林里等了三天,一直不见那道熟悉的身影回来,她这才焦急的出了森林,到处去找叶锦之,还差点被森林的妖兽攻击,好在李慕清还有叶锦之给的传送符,出了森林,她放出两人养的寻灵鹤,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

  在她找叶锦之的同时,得到自己师傅重伤的消息,无奈,只得回了晁阳派,在门派里陪了师傅一段时间,寻灵鹤带回来的总是不好的消息,李慕清也慢慢的沉默下去,她认为叶锦之是厌烦她了,所以才悄悄的走了。

  而师傅让她接手晁阳派,并让她发誓不抛弃晁阳派,李慕清也接受了,师傅死后,顺利接管了晁阳派,从此,李慕清再也没有下过山。

  当然,也没了笑容,直到她收养了一个又一个自己的徒弟,她这才把心思放在培养自己的几个徒弟身上。

  如果没有这次晁阳派的灭门事件,李慕清大概到死也不会离开晁阳派,回到这个她心心念念十几年的地方。

  李慕清沿着树林边走边抚摸着,脑海里都是她和叶锦之的过往。

  突然,她脚下踩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李慕清低头看,竟是一个锦盒,静静的躺在树底下,看来,是前几天大雨冲刷了盒子上面松软的泥土,所以,她来了这里这么多次,才看到这个锦盒。

  疑惑的打开镜盒,里面尽是一块发黄的锦帕以及一个年代久远的留影石,那块锦帕,赫然是自己送给叶锦之那块。

  李慕清激动的用灵力打开了留影石,第一眼看到就是自己找了十几年,念了十几年的男人。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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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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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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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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