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书放下饭盒。
没解释,而是直接拿了几个樱桃,用他带上山的水壶里的凉白开冲洗了下,给邱云儿和安安,各分了几个。xiumb.com
邱云儿当然吃过沈家后山的水果。
早些年,邱云儿刚高中毕业。
虽未能上成大学,但也还没被她那不靠谱的爹嫁给个短命鬼,未出阁,未成寡妇,无忧无虑的那段时光。
因为那个时候,打电话长途费很贵,短信费用流量费也不便宜。
不能经常和沈书有信息往来,所以邱云儿得闲时,经常会自己到沈家的后山坐坐。
在这儿,想像一下沈书的大学生活。
怀念当初沈书还未离村的日子……
那个时候,经常一坐就是一整天,肚子饿了,邱云儿没少在山上找东西吃。
基本这山上长得瓜果都被她尝了个遍!
但味道都是一样的……更准确的来说,是都没味道!
而且口感也都不太好,如同嚼蜡!
要不是那时候回家也没吃的,邱云儿可不愿意吃这山上的果实!
“我尝尝。”可是,既然是沈书递来的樱桃,邱云儿没道理拒绝。
更何况,这果子色泽红亮,看着就让人不由自主有种想要将其送入口中的欲望!
“这!这也太甜了!太好吃了!”
当樱桃的果汁在口腔内炸裂,邱云儿美眸一闪,羽睫都翩然展开。
此时此刻,邱云儿只恨自己没文化,除了好吃,甜,什么别的形容词都想不出来。
“酸酸甜甜的,就像是糖果一样!”那味道浓厚的不像是天然水果,而是加工后的制品!
“这真的是后山结的果子?”
、邱云儿忍不住疑问。
但转瞬,觉得自己说这话,好像有点怀疑沈书的样子,赶忙摆手。
“不是,哥,我不是不信你,就是太震惊了!”
樱桃树是出了名的难伺候,而且北方天冷,樱桃在零下七度便会进入休眠期!
所以,北边的樱桃,那都是种在大棚里了,照料起来不比人参差分毫!
白山村是贫困村,自然没有人家有这样的大棚。
别说她们村,就是纵观十里八乡,也就沈书家这后山有这动辄要卖几十上百一斤的金贵货!
说实话,除了小时候去城里走亲戚吃过樱桃。
这是邱云儿时隔多年,成人后,第一次尝到樱桃的味道……
没想到,味道这么甜!
可是邱云儿记得,前几年她还摘过山上的樱桃吃……是没有味道的啊,搞得她还以为是她小时候记错了,其实樱桃就是味道不怎么样。
“这个好好吃哦!”
安安尝了沈书递的樱桃后,也蹦蹦跳跳的表示还要吃!沈书立刻又给她们洗了一大把。
“现摘现吃,童叟无欺!”
邱云儿会怀疑在情理之中,沈书自然没计较。
带着邱云儿随便到一棵结满樱桃的果树边,喊她亲手摘了樱桃品尝!
“真的好好吃!哥!你太棒了,你回来后,后山的樱桃都变得这么甜!”
邱云儿确定自己吃到的樱桃,真的产自后山!当下第一反应就是夸赞沈书。
“嗯……也算是和我有点关系吧。”
看着邱云儿眼底仿佛星辰闪耀,那小迷妹的表情,沈书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现在山上的果树,都已经恢复正常了,以后你想要采摘野菜什么,来这边就好了。”
沈书注意到,邱云儿很喜欢用应季的山产做菜。
毕竟美味又健康。
但每次邱云儿都是去接近太白山的野山脉,虽然靠近村庄,但也说不好是否会遇到危险。
万一碰到野猪……
“真的吗?谢谢哥!”听到沈书允许她到后山采摘野菜,邱云儿顿时很是激动!
沈家后山是私人土地,再加上山上的物产寡淡无味的关系。
所以这么多年都荒无人烟,这也就代表山上的草木完全没被破坏!
邱云儿带安安上山的时候,四处可见生长旺盛肥硕的野菜野果!
数量和质量,都要比常年被人践踏的村庄周边山林好太多!
“我刚刚上山的时候也,看到了一窝‘大脑瓜’,那个和肉拌在一起做菜陷,烙盒子可好吃了!”
“大脑瓜”也就是小根菜,也有人叫他野蒜!是北方常见的一种野菜,味道比寻常葱蒜稍淡一些,但更多一分山野的独特风味,做菜盒子的馅,或者用来包饺子,都是极佳的美味!
邱云儿已经盘算起怎么用这满山的野菜,给沈书爷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了!
“行,那你带安安去摘野菜,我再摘一筐樱桃就去找你们!”
沈书笑着应道。
安安能轻易找到他的位置,是因为安安本质上是他的本命灵宝!
他们血脉相连,心神相通。
所以同理,沈书也能感应到安安的所在位置!
不怕邱云儿和孩子在山里走失!
邱云儿迫不及待去挖掘后山的山产,得了沈书允许,兴高采烈的便带着安安去游山了!
沈书又忙了大概半小时,摘好了樱桃。
等他找到邱云儿二人时,不止是邱云儿抱了满怀的野菜,就连安安两只小手都抓的满满的!
微耕机的驾驶位不宽,但因为邱云儿格外苗条的关系,挤挤和沈书也能坐得下!
沈书把安安抱在怀里,身旁是因为山路颠簸,紧紧用手揽着他手臂的邱云儿。
果实丰收,春风荡漾。
怎是一个惬意二字足以形容的?
“对了哥,你这樱桃这么好,拿去县城卖可就可惜了!”
路上,因为和沈书挨得近,害羞到小脸红扑扑的邱云儿,忽然想到了什么。
“我有个亲戚,在宁城的水果批发市场做生意!”
“要不,哥你去他那看看?我那个叔生意做得可大了!肯定能把整山的水果都包下来!”
邱云儿小时候第一次吃樱桃,就是在这个做水果批发生意的亲戚家!
当时他家还只是开了个小水果摊子!
但这么多年过去,
邱云儿听别人说。
她这个叔叔在宁城,已经住上了大平层!
还把她那个堂弟送去了国外读书呢!
“是吗?这倒是正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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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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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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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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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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