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凭什么抓我?”
一道慌张的喊声响起,客栈的众人不由好奇的看向大门。
只见一个男子被两个穿着军装的战士丢进客栈。
一个战士将他摁在地上,让他动弹不得,另一个脱掉了他的鞋袜。
此时,好事者在客栈门口往里张望,个个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似乎是幸灾乐祸。
他们大多都是些还没教育成功的流民,没少被教官惩罚,现在看到有外人和他们经历一样的事情,顿时有些兴奋。
魏晨风认出了地上的男子,是白天排他们前面的小商队队长。
而副将等人显然也认出来了,看这两位军人的架势,恐怕来者不善,他们选择静观其变。
就在这时,蹲在地上的战士从兜里面掏出了一双三寸绣花鞋。
“???”
挣扎的小商队队长动作一顿,不明所以的看着那双绣花鞋,心里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你……你要做什么?”
“主公说,有必要让觉得三寸金莲美的人,体会一下缠脚的快乐。”
战士一板一眼的说着,面无表情的抓住他拼命挣扎的脚,动作迅速的将四根脚指头扳到脚心,用布裹起来,塞进三寸绣花鞋。
当然,以成年人的骨头硬度是掰不到脚心的,但被布紧紧裹着固定住,依旧疼得跟断骨似的。
此时,小商队队长只觉得一股钻心的疼痛从脚上传来,疼得他面目扭曲,青筋暴起,惨叫连连。
“啊——”
“疼疼疼……呜呜呜……”
看着那双大脚被掰弯塞进小鞋里,副将等人瞬间冷汗直冒,头皮发麻。
魏晨风也不忍的别过了眼。
再看一眼,他感觉自己的脚也跟着疼了!
虽然他对三寸金莲并不偏爱,但还是欣赏的。
两个战士站起,对抱着脚在地上疼得打滚的男子视而不见,只冷冷的扫了一眼周围人。
其中一战士大声道:“任何在华国境内宣扬三寸金莲美,嫌弃天足丑陋的人,下场如此人。”
这句话宛若重锤一般狠狠的撞在众人的心上,所有人呼吸一滞。
全场鸦雀无声。
客栈内的商人们脸色煞白,心有庆幸。
幸好他们谨慎,在城内看到到处都是大脚女子的时候,没有冲动的将心里面的嫌弃说出口,不然他们恐怕也会惨遭毒手。
看到此举起到了杀鸡儆猴的效果,两位战士转身离开。
见没有热闹瞧了,围在外面的人一哄而散。
小商队队长孤零零的坐在地上抽泣着,双眼无神,脸色惨白,宛若将死之人。
见他可怜,掌柜叹息一声,示意小二将他扶回房去。
小二勉强收起幸灾乐祸的笑容,绷着脸将对方扶起,手搭在肩上。
“嘶!”
谁知,这脚一沾地。便宛若踩在了刀尖上一般,疼得小商队队长倒吸一口凉气,眼泪瞬间又飙了出来。
“疼疼疼……”
“这……”掌柜迟疑,看对方这模样恐怕得抬着回去才行,可自家儿子才十三岁,哪抬得动这人高马大的成年男子啊!
见场面一时僵住,想向小商队队长套些话的魏晨风眼神示意副官上前帮忙。
副官心领神会,立马起身,对着小二道:“交给我吧,我来扛这位兄弟回房。”
小二依言照做,他乐得轻松。
副官一把将男子扛回房,片刻后,他恍恍惚惚的回到原位。
对上魏晨风询问的眼神,他脸色有些发白道:“先生,这华国禁止裹脚裹胸,一旦有女子裹脚裹胸,全家都得被强制裹脚裹胸,还有牢狱之灾。”
想到刚才近距离看到那双饱受摧残的脚,副将脸色更白了:“而且刚才那人的绣花鞋还是上锁的,五天后才能取下来。”
那脚趾,真是差点就断了!
可怕!
魏晨风眉头微蹙,竟有些不明白此举背后的意义了。
这女子放脚,难不成对成就大业也有帮助?
魏晨风询问掌柜道:“这自古以来都以三寸金莲为美,你们这地却对裹脚之风打击甚严,为何会如此呢?”
掌柜还没回答,小二先不屑的撇了撇嘴:“就这畸形脚有什么美的,真不懂你们的审美,华国男女平等,哪有女子为讨好男子裹脚的道理。”
说着,下巴微扬,颇为自豪。
男女平等?
魏晨风等人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对华国掌权者的这么做的理由还是似懂非懂。
这女子如何与男子平等,这不是乱了伦理纲常吗?
掌柜看魏晨风等人茫然的表情,小声道:“其实,主要还是因为主公是女子,对缠脚颇为厌恶,所以才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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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将等人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这信息量巨大的话宛若平地惊雷,炸得他们脑袋嗡嗡作响。
魏晨风眸光微闪,强按下不断涌出的思绪。
在客栈里,人多口杂,表现得太激动,容易引起有心人的怀疑。
于是,魏晨风对着掌柜抱拳:“多谢掌柜解惑。”
说罢,他带着副将等人离开客栈,探查城内情况的同时,悄声谋划。
客栈内,小二不满的推了推父亲:“爹,你再这样说,我就举报你思想不正。”
他不允许别人诋毁自己的偶像,哪怕是亲爹也不行,他崇拜敬仰的主公才不是凭喜恶行事的人!
明明就是因为女子不输于男子,为了让女子走出家门,得到更多人才,所以才会严厉打击缠脚之风。
想到如果缠脚之风盛行,英姿飒爽的女兵姐姐也不复存在,小二哼了一声。
这不懂这些老男人的审美,这踩着畸形脚连路都走不稳的女子,哪有大步流星,自信强大的女子好看啊?
被儿子这么一警告,掌柜顿时后怕的缩了缩脖子,苦笑一声。
这欣赏了半辈子三寸金莲,哪能轻易扭转过来啊!
而且他也没说错呀,如果主公不是女子,哪会打击缠脚之风啊?
因为宁舒女子的身份,掌柜即便知道她厉害,也依旧对她存在着一丝轻视和偏见。
看掌柜还有些不知悔改的模样,小二气死了。
想到教官姐姐偷偷分享给他看的照片里,主公立在高楼上宛若神祗一般垂眸,眼神温和,底下的军人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她,小二心里一片火热。
他也想成为其中一员,被无所不能的主公注视着。
思绪回笼,见自家老爹小心翼翼的瞅着他,小二眉头紧锁:“爹,以后关于对主公不敬的话你少说,不然我会生气的。”
掌柜重重点头,保证道:“绝不会有下一次!”
小二怀疑的看了他一眼,还是决定姑且信他一回。
如果爹他真的思想还没过关,他绝对会举报的,不然以后到了主城还这样,他不死谁死?
看到儿子进了厨房,掌柜顿时松了口气,再次苦笑。
也不知道孩子集中在一起是怎么教育的,怎么个个对主公都崇拜得不得了,不是想参军报国,就是想进研究院,就为了离她近点。
掌柜心里犯嘀咕,其实他一直怀疑主公是个妖女来着。不是说她是狼孩吗?指不定就是狼妖变的。
掌柜的思想妥妥的封建残余,也得亏他精明,表现得够积极,不然绝对不可能和他儿子一样拿到华国身份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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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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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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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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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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