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持剑人>第17章 接傻妞
  日落西山,昏意弥漫……

  少年沿着去往菜子洞的山坡小路向下,脚上那双不知穿了多少个秋冬的人字拖在这种下坡小路本来是不合适的,

  可奈何少年早就习惯了,这条路这三年来,来来回回上上下下不说几万回也走了数千次了。

  哪里比较陡,哪里比较滑,少年早以熟记于心,路两旁的山坡上都是开垦好的土地,玉米长的很高,

  两边玉米叶相互交错挡着路,也只有这点比较烦人,至于脚底下那些牵的老长的红薯藤倒不是什么大麻烦。

  唯一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要看清楚,生怕一个不小心一脚踩上去就踩到了条正在通过的蛇,这种事也不是没有,

  有一次他自己就差点中招,其实打心里说他还挺想再遭遇一次上一次那经历的。

  一条蛇就意味着只要付出点代价就可以要么饱餐一顿,要么小赚一笔,

  哪怕是毒蛇在他眼中也不是恐惧而是欣喜,因为毒蛇比较贵。

  沿着这条小路到菜子洞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一路上没了中午上来时毒辣的阳光,多了许多田地间蟋蟀的悦耳声,少年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个女孩的面容,

  杂乱的头发,破烂的衣服,瘦小的身子,营养不良造成的枯黄惹皮肤,不算精致的面孔但却有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无比清澈的眼眸……

  少年脚步略快了几分,忽而抬起左手微微低头注视着他左右无名指上那一截黑色的胎记,就同带上了一个大大的黑色的戒指一样,

  这种黑色的胎记他身上还有很多,足足有六个之多,左臂有两个,左右大腿各一个,背脊柱两边有两个,

  以前他爷爷奶奶就时常在他耳边念叨,说有这些胎记在身上以后找父母会好找许多,

  至少他们不会认错自己,对于这些他也只是一笑带过,父母这个词语在他心里早就被爷爷奶奶这四个字给完全取代了,未曾相见何谈相识更谈感情?

  只不过他爷爷奶奶都一直没有发现,其实他身上的胎记很古怪,

  六和胎记两两完全对称,而且手臂上的这两个胎记更是奇特,

  除去左手无名指的胎记和左臂上的胎记完全成一条直线,尤其是左手无名指上这个胎记最为奇特,

  小时候他左手无名指上这截胎记一直会有几根毛发生长在上面,比一般汗毛要长很多,和胎记一样是黑的。

  看起来和头发差不多,只是手感摸起来比头发软,小时候爷爷奶奶说不好看总给用刮胡刀给剃了,他自己也就有了这样的习惯,

  有一次就给搞忘刮了,等他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这黑色胎记上的毛发似乎少了,

  原本这截手指胎记上的毛发就不是很多,但是会很长,胎记很大,零散的长在黑色皮肤各处根根分明,感觉之下的好奇,他那次没有着急去刮,而是数了数,恰有六根,

  他现在都还记得当时的自己数了很多次确实是六根,而造成他去数很多次的原因就是那年他正好六岁。

  于是乎在这之后,他就没有了给胎记刮毛这个习惯,而这胎记毛也很懂事,长度似乎是有限度的并没有一直长到不可控的长度,他也渐渐习惯了这胎毛的存在。

  七岁那年五根毛,

  八岁那年四根毛,

  九岁那年三根毛,

  十岁那年两根,去年只剩下了一根,

  果然不出他所料,手指黑色胎记上的胎毛每年都会在他不清楚什么时候的情况下悄悄掉下一根,

  得力于这种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神奇现象,他就总在幻想自己会不会同神话小说中主人公那样拥有着离奇的身世,

  得力于这种幻想,这十几年来每次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面对的无法忍受的饥饿,难以抵抗得严寒,

  不可抗拒的高温,身体心理精神上各方面所面对的压力和疼痛都被他咬着牙牵强着笑脸挺了过去。琇書網

  他命硬,村里人都这样说,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那次大雪天由于厚衣服全部给傻妞送去了,他身上挂着背心短裤去两公里外的乌山医务所给奶奶抓药,

  若不是他命硬,他就不会活着回来,若不是他命硬也抗不过满身的冻伤,那次大热天也是,那次闹饥荒也是,那一次次饿着肚子拖着身子在地里忙来忙去都是,

  一个才九岁的娃拉着比自己还高的锄头挖地种庄稼,背着能装下自己的背篓来来回回的收庄稼,

  这些都不是少年想要的,却又都是少年不得不面对的,也都是他拿命扛过来的。

  ……

  这个时间段,太阳下了班,月亮也才刚起床,什么都是安逸的。

  少年行走在凉爽的夏风中,一边用手拨开挡在身前得玉米叶一边注视着脚底下的路,

  脖子上由一根红色小细线挂在颈间的黑色小剑随着抖动的身子上下跳动着,少年瞥了一眼左手无名指上光秃秃的胎记,笑了笑,

  将视线放远,这个位置正好可以看到菜子洞那被垃圾堆满的洞口,

  往右看了看,竹林间,草丛中,隐约有一个小洞,洞口隐约有个人在朝自己挥手,杨痕夕脸上笑容更甚,脚下的步子又加快了几分。

  这条小路的尽头并不恰好是通往菜子洞口,而是通向菜子洞的下游一段河道,

  离菜子洞不是很远,宽阔的河道上,杨痕夕向上的脚步不慌不忙,这只是表象,事实上他内心也难藏激动,这一天他等了三年,

  以前爷爷死后他就很清楚奶奶也是会永远离开自己的,可家始终还在那儿,以前觉着有爷爷奶奶在的地方就是家,现在觉着有傻妞的地方也是家。

  河道里起了上游风,一股股恶臭扑面而来欲迫使少年加快脚步,可他依旧悠哉悠哉不慌不忙,此刻就连这股以前避而远之的垃圾恶臭味都是极其留恋。

  这个地方,这段河道,这个菜子洞是他遇到傻妞的地方,在他心里这里其实也可以称之为天使落凡之地,在他心里傻妞就是天使,一只带着光和温暖的天使。

  翻过巨石块,翻上高石坎,跨过小河沟,经过菜子洞洞口前那满是苍蝇蛆虫的洞口,来到山崖下,站在山路上,带着激动带着憧憬带着微笑抬头向上望。

  女孩站在山崖之间一段人为的陡峭平台上,一身缝补麻布衣裙,背上背着一个由麻布捆绑而成的小包裹,也扬着笑容向下望。

  上游风继续吹着,这里少了垃圾堆的恶臭却又觉得多了少女的体香,摇曳着树丛,摇动着竹林,飞舞着落叶,四目相对似岁月静好,她的眼睛是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石,他的眼睛是天上最耀眼的星辰……

  杨痕夕脸上笑容更甚了,女孩身上的衣裙正是他送给女孩的第一件衣服,很丑也很破,记得那时候没有钱也没有多余的衣服给他,便到处捡来麻布洗干净来照着报纸上的插图一通乱做。

  那应该是两年前了,它居然还留着,自己还都不知道,想到这里,隔着山崖上下距离打趣的喊话道

  :“我说傻妞啊,这衣服你怎么还留着,以前不是死活都不穿的嘛!”

  杨痕夕立在原地注视着女孩,说完便看见女孩原本的笑容立马就收了回去,受气包似的鼓着嘴对着自己翻了一个白眼。

  傻妞很瘦,长期的营养不良给带来的后果注定他不能和美丽可爱这些修饰词沾边,可此刻在杨痕夕心中却犹如春风拂过,

  便没在说什么。

  招了招手示意她下来时小心点,其实说起来两年前那次还挺戏剧的,那时傻妞才刚遇到自己不久,一身野性很十足,尤其很不爱干净,有时还不穿衣服,如今的傻妞能有这般人性,杨痕夕还是没少费脑子的。

  不消时,女孩自上而下来到了杨痕夕跟前,双手背在身后,微微仰起脑袋看着他,女孩的眼睛里满是难藏的期待之色,

  杨痕夕伸手摸了摸女孩的头,顺了顺她的头发,五指间有点湿润,便开口轻声询问道:“梳洗过了?”

  女孩轻轻点头回答,杨痕夕又伸出左手捏着女孩骨质感十足的脸蛋

  “没吃饭吧,泡面呢?”

  女孩挣脱杨痕夕的双手拉着他转身指着一个方向,顺目看过去,那河道上堆了一个小灶台,有口小黑锅,锅里装着水,几包泡面放在旁边,原本用来装泡面的塑料口袋里装着一只没有毛的鸡,

  杨痕夕的手掌放在女孩的头顶,轻抚着她披散的头发微微低头询问:

  “那鸡你弄好了?不赖嘛!”

  女孩闻言,双手环抱于胸前嘟着嘴闷哼了一声,见此,杨痕夕轻拍了下她的头说道

  “哟,还骄傲起来了,会扯个毛就了不得啊,那鸡肚子里的鸡屎你也要吃啊。”

  说完看向女孩,见其明显诧异了好一会儿,应该是在思考,杨痕夕又轻拍了一下她说道:

  “很明显这是不行滴,所以说要想做好贤内助你还有很多要学。”

  说完拉起女孩的手朝前走

  “所以说啊,这顿搬家饭还是得我来做,睁大眼睛好好学,要不然新家里有很多鸡,你都不会吃,还不气死你,哈哈……”

  在少年爽朗的笑声和女孩埋怨又不是真生气的表情下,少年带着女孩做着这顿几个月来最丰盛,也是在这菜子洞的最后一顿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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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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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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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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