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火焰,金珠眼底洋溢起温暖的光:“住院那段时间,潘力每天都来给我送饭,别看他五大三粗的,其实很细心很会照顾人。”
听完金珠当年被丁勇家暴的事,白芒也出神地盯着火盆,她的心里有些感触:没想到眼前这个美丽淳朴的女人还有这样一段辛酸的过去。
“大嫂,那你当时报警了吗?丁勇这可是严重的家暴,已经犯法了!”刚刚一直听得认真的范燃,也急切地问道。
“当然报了。”金珠点了点头,“妇联也介入了,我在医院做了伤情鉴定,后来出院了,我就起诉离婚了。”
“时间真快啊,我俩扯证仿佛就在昨天,转眼这都十年了。”潘力看着金珠,温柔地一笑。
看着夫妻俩温馨的对视,刘学斌也露出一个淡淡地微笑,若有所思。
“但是结婚以后,我们还是没有孩子。寨子里那些人又开始嚼舌根,有的说我就是不能生,有的说潘力肯定也没生育能力。我不想听那些流言蜚语,但是它们拐了几个弯,总是飞进我的耳朵里。”
从丁家到潘家,金珠始终摆脱不了那些指指点点。
还好,潘力不是那个只会喝酒撒野的丁勇。
婚后的潘力,对金珠无微不至。
虽然金珠从没提起过自己的委屈,但是寨子里闲言碎语也传进了潘力的耳朵。
“金珠,你不要有思想负担。”潘力躺在床上,双手垫在头下,“我看重的是你的人,不管咱们有没有孩子,我都会对你好一辈子的。”
“潘家只有你一个儿子,要是到我这真就没了后代,那怎么办呢?”
金珠仰卧在一旁,出神地望着天花板。
“那为什么一定要有后代呢?”潘力侧过身子,看着金珠,“咱俩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伺候好咱爸,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多好啊!”
潘力宽慰地说完,一把将金珠揽进了自己的怀抱。
“咱们一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就好。”
听完潘力的一番话,金珠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寨子里的流言蜚语没有停,但是潘家人对此充耳不闻。
金珠和潘力结婚那年,丁勇也再婚了。
新娘是同一个寨子的贾晓兰,隔年就有了身孕。
公公婆婆可高兴了,忙前忙后,悉心照顾着贾晓兰。
丁勇也像变了个人,变得温柔体贴,再没见过他摆臭脸。
最后贾晓兰生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全家人高兴地不得了,轮流抱着,哄着。
女儿取名叫丁梦琪,活泼聪明,惹人怜爱。
看着公公婆婆宠爱孙女,老公也很关心孩子,贾晓兰内心生出一种优越感。
终究是金珠没本事,自己才是真正的有福之人。
就连寨子里的人碰见自己也会竖起大拇指,夸两句“你真能干”。
贾晓兰心里想着,有些得意。
自从丁勇和潘力打架以来,丁家和潘家便再无来往了。
平日里,若是两家的人在寨子里遇上,也都会板着脸,冷漠地经过。
贾晓兰喜欢跟寨子里的人凑在一起,聊陈年旧事,有时候还会跟他们一起数落潘家。
女儿丁梦琪还小,躲在妈妈的怀里,左看看,右瞅瞅。
她的耳边,满是左邻右舍们那些听不懂的唠叨。
“妈妈,我好无聊啊。”丁梦琪推搡着贾晓兰。
小孩子总是坐不住的,每次听大人们说话,听着听着就会失去耐心。
“那你玩去吧,不要跑远了。”贾晓兰松开手,摸了两下丁梦琪的头,但是视线还是停留在邻居们喋喋不休的嘴上。
丁梦琪蹦蹦跳跳,高兴地跑开。
“别跑出寨子啊!”贾晓兰有些不放心,还是转了头,朝着丁梦琪渐远的背影喊了一声。
“好!”
丁梦琪答应着,迈着轻快地脚步,往外跑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调皮可爱的丁梦琪,几乎跑遍了金戎寨的周边山间和田地。
她快乐健康地成长着,渐渐地出落成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姑娘了。
在这场关于孩子的舆论战里,丁家似乎大获全胜。
直到三年前,金珠发现自己的例假推迟了。
怀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潘力陪着金珠去了县医院做检查。
这次是真的有了!
接到儿子报喜的电话,老潘高兴坏了,冲出去骑了摩托,跑到县城的店铺里,买了好多营养品。
老潘两手拎着沉沉的袋子,路过一家母婴服装店,目光突然被吸引了。
橱窗里的模特穿着色彩缤纷的裙装,店里的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小衣服,可爱极了。
“真好看!”
老潘情不自禁地走到店门口,往里张望着。ωωω.χΙυΜЬ.Cǒm
“您好,请问需要是给妈妈买衣服,还是给宝宝买呢?”
店员走了过来,热情地招呼着老潘。
“都买!都要!我们家大人小孩都要穿好的!”老潘憨厚地一笑,走了进去。
“您看一下,这是今年的最新款孕妇装。还有这件,是卡通联名的婴儿服。”
店员拿出两件漂亮的样品,向老潘展示着。
老潘把手里的袋子合在一起,挂在胳膊上,腾出空手抚摸起衣服精致的面料。
“您家的是男宝宝还是女宝宝呢?”店员询问道。
“嘿嘿,都是。”老潘笑着回答。
店员露出一丝疑惑的表情。
“我家儿媳还没生,我还不知道是男是女呢!”老潘解释着,满脸的笑意根本抑制不住。
“那您可以看看这件,男孩女孩穿都好看。”店员又拿出一件小熊的衣服。
“好,好,这件我要,刚刚那个孕妇的裙子,也包起来!”老潘一边说,一边在兜里掏了又掏,拿出厚厚一沓零钱。
卖完东西,老潘跑去县医院,找到了潘力和金珠小两口,准备一起回家。
“爸,您来就来,拎那么多东西干啥?”
金珠看着气喘吁吁的老潘,连忙伸手,想帮忙分担重量。
潘力哪儿舍得怀有身孕的金珠累着,抢先一步就把东西接了过来。
“我这不是听到消息,太高兴了嘛!”老潘把营养品递给潘力,服装口袋却还攥在手里。
他打开袋子,把衣服拿了出来。
“金珠,你看,这是给你买的裙子,宽松的,纯棉,穿着漂亮又舒服。”
老潘提着衣服的肩,将裙子展开铺在金珠身前。
“爸的眼光真好!这裙子咱金珠穿肯定漂亮。”潘力打量着金珠,称赞道。
“哎呀,爸您别给我买衣服,我穿我的睡裙就行了。”
“没事,你喜欢就穿嘛,不喜欢就放着。”老潘以为金珠是在客气。
“没有没有,我是怕您破费,这裙子很漂亮,我喜欢!”金珠连忙解释。
“还有这件。”老潘说着,拿出了婴儿服。
“哎呀爸,这还早呢!是男是女都不知道,瞎买啥衣服啊!”潘力一看,是小孩儿的衣服,被逗笑了。
“你懂什么呀?这是人家老板给我推荐的,说男孩女孩都能穿!”老潘不服气地反驳了儿子的话。
“谢谢爸。”
被老潘的积极感动着,金珠的眼睛跟着湿润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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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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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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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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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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