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烨在旁边说,“还有咱妈,那馄饨放的,满满一大碗。”
“两个小没良心的,咱赚点生活费就够了,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们家的思想教育一向做的很好,我爸和我妈都这样。
听到这话,正熬着汤的我妈转过来说了句,“你爸说的对,咱家没开铺子的时候,你们去别家吃,能吃饱?”
我和林烨异口同声,“不能!”那时候的我们真的是胃大如老牛,吃完一整碗还觉得胃只是被填了冰山一角。
“那不就结了,记住,咱家是凭良心挣钱,不干那些遭天谴的事儿。”
我笑着说,“知道啦知道啦!”
有这样的父母亲,是我最最幸福的一件事情。我感谢我妈,在我叛逆的时光里无数次温柔开导,而不是恶意辱骂。我也要感谢我爸,他感谢他这些年即便很多次想要撒手而去,也在一个个深夜的叹息中挺到了今天。
我曾见过无数不幸的童年,那些大人给的伤痛,会像烧灼的烟头摁在脸上一样,一碰便疼。
日子越久,越发清晰。
我庆幸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即便我的家庭很不幸。
即便我已经是一个成年人,可是我不能没有爸爸妈妈。我只有他们,我的至亲之人。
曾经年少,想法也简单,我以为陆怀明才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如今岁月迢迢,他忘了我,我才明白,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的后盾是我的家人,别无其他。
你还记得,长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吗?
有人说,长大是一瞬间的事情,无关年龄。
我想,我大概是学会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哭的那天长大的。
如果我没记错,那应该是2002年的秋天,柿子红的季节。
那时候我姥姥已经从漳州老家搬来和我们同住。我姥姥最疼我,也是最牵挂我的人。
上小学的时候我妈已经开了馄饨铺子,很忙,顾不上我。
姥姥每天都会起个大早,给我煮上我最爱吃的水煮蛋。再温柔的把我叫醒,用小彩绳给我扎上两个小马尾辫。
那时候的我,每天都很幸福,姥姥早上会把送我到学校门口,晚上再来接我回家。自从姥姥来了,我成了小镇里为数不多的有人接送的孩子。
陆怀明那时候最爱吃我姥姥做的红烧肉,天天都来我家蹭饭,也和我一样叫姥姥。
他说,我姥姥就是他姥姥。
他姥姥早已去世,他没有姥姥,我那时候觉得他真可怜,没有姥姥的疼爱。
那时候我们共同的幸福就是放学后能吃到香喷喷的饭菜。
那时的我们,天真,烂漫,过着清贫却简单快乐的小日子。
可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后来的许多年,提起那个柿子火红的季节,我都会泪流满面。2002年,我九岁,不大不小的年纪,却足够明白一件事情。
陆怀明曾和我说,有了忧伤的花朵,便永远错过了花期。
可我有了自己的忧伤,还会开花吗?
我们小镇南面的山有着长长的阶梯,很长,很陡,一眼望不到边......
石梯的两旁种满了柿子树,秋天一到,多热闹。
那里是我们小镇上柿子最多的地方,也我最爱去的地方。我爱吃柿子,一直到九岁为止。
后来不是不爱了,而是不敢爱了。
有人说过,童年幸福的人长大的时间会很漫长。
我仿佛就是在那一瞬间长大的,因为我有了属于自己的忧伤。
有了忧伤的花朵,即便开放,也是忧郁的。
这是我自己说的。
噩耗传来的那一刻,我不敢相信。姥姥那么爱我,怎么可能离开我?
我天真的以为他们都在骗我,直到小镇上几个男人将我姥姥的遗体带回家。
姥姥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不声不响,像是睡着的美人,我不敢打扰她,怕惊扰了她的清梦。
我妈捂住了我的眼睛,哭着叫我别看。我知道,那时姥姥满脸是血,我妈是怕我看了承受不住。
那时年幼的我还不完全理解死亡的意义,以为死了就像睡着了一样简单,梦醒时人也还会醒来。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姥姥再也不会醒来了。m.χIùmЬ.CǒM
我扒开我妈的手,声音颤抖,“妈,姥姥怎么了?”
我很希望我妈说姥姥只是睡着了,明天还会给我煮我最爱吃的水煮蛋,还会给我梳小辫子,还会抱着我叫囡囡。
我固执的以为,姥姥不会离开我。
可我妈没有,她不说一句话,只是紧紧抱着我,埋头痛哭。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妈妈,这样撕心裂肺的妈妈。
从那天起,妈妈没有了妈妈,也没有了爸爸,可我想不明白,一个人在世上活着,怎么可以没有爸爸妈妈?
那多可怜。
我终于知道,姥姥走了,带着火红的柿子,离开了人间。
明白了一切的我,终于哭出了声。跑到姥姥床前,拉着她长满了茧子的手,哭喊着姥姥。
姥姥是去给我摘柿子的,她为了给我摘到又大又红的柿子,爬到柿子树上,却踩空摔落下来,头部磕在了石头上。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气息,可怀里还抱着给我摘的柿子。
我突然很恨我自己,如果我不爱吃柿子,姥姥是不是就不会死?
我无数次在心里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吃柿子?为什么?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不再吃柿子,我依然喜欢着那股清甜的味道,只是那柿子上染了红,我害怕那是姥姥的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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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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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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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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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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