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是什么意思?咱们家里的姑娘,除了华儿就是墨儿最大,自然是长姐服其劳,难不成让个不懂事又病弱的孩子去?”盛紘张开双臂,让王氏解开衣服,他怎么想也觉得墨兰比明兰更合适,“更别说这些日子墨儿一直在老太太跟前服侍,人皆道她孝顺妥帖,老太太还在犹豫什么?”
王氏正身心舒爽,笑道:“这是老太太在挑人,您觉着好没用,得她自己个儿愿意才成!我也常跟华儿说她穿亮色些更显得鲜嫩,可她偏喜欢淡色衣裳;老爷啊,凡事儿得人家心甘情愿的才好,总不能您觉着好,就给硬安上一个,老太太瞧在老爷的面子上,自不会驳您,可她心里未必舒服。所以啊,您且放宽心,不论老太太挑哪个孩子,不都是老爷的闺女?如今老太太发话了,您照办就是了,老太太也合心意,您也尽了孝心,不是两全其美?再说了,老太太慈心仁厚,她必是瞧着卫姨娘早亡,明儿又病弱懵懂,想要抬举她也没准呢。”
盛紘觉得这个理由比较靠谱,越想越觉得可能性高,他就算再想抬举墨兰,也不能逼着老太太接受她;不过林姨娘与自己是真心相爱的,墨兰算是个爱情结晶,为了这结晶,他打算再去努力一把。
第二天盛老太太刚起床,房妈妈正捧着个银丝嵌成长命百岁纹路的白瓷敞口碗伺候老太太进燕窝粥,外头的丫鬟就朝里面禀报:“老爷来了。”然后打开靛青色的厚绒毡帘子让盛紘进来,盛老太太微瞥了他一眼,嘴角略扬了扬,让房妈妈撤下粥点。
“这么大清早来做什么?天儿冷,还不多睡睡。”待到盛紘行完礼坐下,盛老太太道。
盛紘恭敬的说:“昨儿个房妈妈走后,我想了一宿,还是觉着不妥。我知道老太太是悯恤明儿,可是您自己身子还不见大安,若是再添一个懵懂无知的稚儿,叫儿子如何放得下心来?不如让墨儿来,她懂事乖巧,说话做事也妥帖,服侍老太太也得心,老太太说呢?”
“此事不妥。”盛老太太摇头道,“你心虽是好的,却思虑不周。孩子是娘的心头肉,当初我抱华儿过来不过才三天,媳妇就足足瘦了一圈,几乎脱了形,她嘴里不敢说,心里倒似那油煎一般。我也是当过娘的人,如何不知?所以当初即使你记在我名下了,我也还是让春姨娘养着你。虽说太太才是孩子们的嫡母,但那血肉亲情却脱不去的,让墨儿小小年纪就离了林姨娘,我着实不忍,……当初你不就是以骨肉亲情为由,没叫太太养墨儿吗,怎么如今倒舍得了?”说着斜睨”
盛紘被堵的没话,干笑道:“还是老太太想的周到,只怕明儿无知,累着您了,那就都是儿子的罪过了。”
盛老太太悠悠的说:“无知?……不见得。”
盛紘奇道:“哦?此话怎讲。”
盛老太太微微叹了口气,扭过头去,旁边的房妈妈见色,忙笑着接上:“说来可怜。来登州后,老爷头次带着妻儿来给老太太请安那回,用过早膳,旁的哥儿姑娘都叫妈妈丫鬟接走了,只六姑娘的那个妈妈自顾吃茶,却叫姑娘等着。六姑娘四处走动间摸到了老太太的佛堂,待我去寻时,正瞧见六姑娘伏在蒲团上对着观音像磕头,可怜她忍着不敢哭出大声来,只敢轻轻闷着声的哭。”
盛老太太沉声道:“都以为她是个傻的,谁想她什么都明白,只是心里苦,却不敢说出来,只能对着菩萨偷偷哭。”
盛紘想起了卫姨娘,有些心酸,低头暗自伤怀,盛老太太瞅了眼盛紘,略带嘲讽的说:“我知道你的心有一大半都给了林姨娘,可墨儿自己机灵,又有这么个亲娘在,你便是少操些心也不会掉块肉,倒是六丫头,孱弱懵懂,瞧在早死的卫姨娘份上,你也该多看顾她些才是,那才是个无依无靠的。”
盛紘被说的哑口无言。
送走了盛紘后,房妈妈扶着老太太到临窗炕上躺下,忍不住说:“可惜了四姑娘,且不说林姨娘如何,她倒是个好孩子。”
盛老太太轻轻笑了:“一朝被蛇咬,我是怕了那些机灵聪慧的姑娘了;她们脑子灵心思重,我一个念头还没想明白,她们肚子里早就转过十七八个弯了,还不如要个傻愣愣的省事;况她不是真傻,你不是说那日听到她在佛前念叨着妈妈吗,会思念亡母,算是个有心的孩子了;就她吧。”
……
王氏神清气爽,事情朝她最希望的方向发展,那狐狸精没有得逞,如兰不用离开自己,还甩出了个不烫手的山芋,这登州真是好地方,风水好,旺她!于是第二天,她也起了个大早,指挥着丫鬟婆子给明兰收拾,打算待会儿请安的时候就直接把人送过去。
众人忙碌中,华兰威严的端坐在炕上,小明兰坐在一个小矮墩上,听大姐姐做训示——不许睡懒觉,不许偷懒不锻炼,不许请安迟到,不许被欺负……华兰说一句,她应一句,早上她本就犯困,偏偏华兰还跟唐僧念经似的没完没了,明兰就纳闷了,不过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居然比她当年女生宿舍的管理员阿姨还唠叨,委实是个奇葩。
“你听见没有?整日头傻呵呵的想什么呢。”华兰葱管般的食指点着明兰的脑门。
明兰清醒过来,喃喃感慨道:“他可真有福气,有大姐姐这般体贴照顾着。”
“谁?”华兰听不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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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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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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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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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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