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她就发现地上躺着三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若隐若现的发出了一丝丝腐臭味。
一番询问以后才知道。
原来是最近风头正盛的起义军首领刘俊纵容部下到处烧杀抢掠。
刘俊!
沈嘉仪怒火中烧,原来他还觉得沈俊长得帅气,想把他收入自己的后宫,现在,看来是自己看错看走眼了。
刘俊,等我抓到你以后,必定把你杀了!
沈嘉仪真的很生气。
作为一个生在和平国度的人,她看到这里的人们因为干旱而逃荒就已经很心痛了。
天灾固然可怕,但人祸更加可恨!
不但把人家的粮食抢走,还要把人用马活活拖死,一直拖了三天三夜。
这群人渣!
这也是为什么沈嘉仪这样玩弄这群人的原因。
她要在里面挑出一些好人。
这里面肯定是会有好人的,自己用了两个方法,尽可能把好的人挑出来。
原本只要他们主动出来当奴隶的话,那他们真的就相当于地主家的长工。
很可惜他们选择错了!
现在他们就是真正的奴隶。
“现在还有没有人要逃走的?”沈嘉仪满脸怒容看着俘虏们。
她一会儿笑,一会儿生气,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她下一刻会做什么。
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身为鱼肉的俘虏们都害怕的低下头,不敢看沈嘉仪。
“刚才我给机会你们主动当奴隶,你们都不想当,那么现在你们都是真正的奴隶了!”
“你们现在就是一群任由别人随意打杀的无理,就跟这三个人一样!”
“他们不但被你们抢了粮食,还被你们活活的用马拖死了!”
沈嘉仪心痛的看着那三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她脑海里想起了古代女诗人李清照的一句诗词。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是啊,不管什么时候,底层的老百姓都是最辛苦的。
他们辛辛苦苦,日出而作日落而归。为了就是能多收获一点粮食,能够好好的生存下去。
可是就是这群天杀的狗贼。
沈嘉仪恨不得把他们全部都碎尸万段。
而是她不能这么做,太残忍了。
她要让这群人用他们的余生去弥补他们所犯过的错误。ωωω.χΙυΜЬ.Cǒm
他要用这群人去开荒,去种地,去建房子,去修路……
“参谋长,这群人该怎么安排?”
此时,沈嘉仪不想动脑了,而且后背传来的疼痛让她异常难受。
“啊~”
李功名一直都在回想着沈嘉仪刚才的一系列骚操作,他从中获益良多。
还要继续回想的时候,被沈嘉仪的问话吓了一跳。
“我是问你这群俘虏该怎么处理?”沈嘉仪有些生气了。
本来自认为聪明绝顶的李功名,现在被沈嘉仪打击的自信心都快没了。
“怎么处理?我该怎么处理,我现在头脑好混乱啊!”
李功名现在已经害怕的不敢动脑子了。
“请夫人恕罪,小人愚钝,想不出有什么好方法。”
“真蠢!”
“人长得像一头大肥猪就算了,想不到脑子也跟猪一样蠢!”
沈嘉仪开始人身攻击,但李功名不敢抗议,谁叫她是这里的老大。
“反正怎么处理俘虏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处理的好有赏,处理不好,看我怎么弄死你!”
“遵命!”
李功名被沈嘉仪吓得赶紧跪下,她的气场实在是太大了,只有跪下来才能够接得下。
“公孙大哥,护卫队的事情就全部交给你了,该怎么训练他们,你是专业人士,我不会过问,但是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把他们训练成跟军队里面的精兵一样。”
沈嘉仪很疲惫了,毕竟早上还在逃跑,然后又赶回来。
总共跑了三个多小时,能不累吗?
“遵命,请夫人放心,小人一定会把他们训练成精兵中的精兵!”
公孙延双眼通红声音哽咽的大声说道。
如果有一个系统能够看到公孙延的忠诚度的话,不难发现他的忠诚度由之前的90变成了现在的100。
原因就是沈嘉仪不但不追究他放走敌人的罪名,而且还用管教不当的理由惩罚鞭打她自己。
她可是一个脾气又嫩的女人啊。
为了自己不值得啊!
自己就算死了也难以报答她的知遇之恩。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这不单单只是一句古话,更是一种报恩精神的体现。
公孙延发誓这辈子,他的这条命就彻底卖给沈嘉仪了。
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我相信你。”沈嘉仪温柔的说道。
“夫人,公平吗?你对待公孙延的态度为什么这么好!能不能也这样对待我。公孙延,我要和你绝交!”
李功名不敢生沈嘉仪的气,只好把气发泄到公孙延身上,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此时公孙衍已被他愤怒的眼神杀了一百遍一百遍。
“还有,法外狂徒张三。”沈嘉仪意味深长的看着站在队伍当中的张三。
“到!”
法外狂徒张三立马走了,出来大声回答。
“现在我任命你为护卫一队的大队长,你要好好配合公孙总队长的工作。”
张三长得人高马大,但样子却有些阴柔,看起来就像一个整日待在家里读书的斯文人。不过他做事却心狠手辣,丝毫不手软。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斯文败类。
但沈嘉仪看中的却是他这个人听话。
一样米养百样人,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不可能人人都跟你自己的性格一模一样,那样这个世界实在是太无聊了。
对于沈佳怡来说,在管理方面,不管你是什么性格的人,她都能把你安排到能够尽可能发挥你长处的位置。
这就是她的能力。
也正是凭借这种用人的能力,她做到了一年时间,帮老板赚了100亿。
其实她也想当老板,尤其是在有资本以后。但很可惜,在旅游的过程中去了一趟神农架,就无缘无故的来到了这个世界。
沈嘉仪面无表情的看了众人一眼,看得众人浑身不自在。
“后勤部队,你们跟我走。”
沈嘉仪带着后勤部队离开了,直到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外,众人这个时候才深深的吐了一口气,全身上下都轻松下来了。
出现这种现象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都害怕沈嘉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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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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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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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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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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