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仪继续提出自己的疑虑。
“夫人,我这里正好有一些无色无味的蒙汗药。”
说完李功名便从袖子里掏出一包纸皮包装的药粉。
这可是行走江湖居家旅行必不可少的灵丹妙药。
他把药粉倒进煮肉的锅里,不断的用勺子搅拌均匀,等药粉完全消失不见了,最后用食指伸进锅里搅拌了一下,然后用舌头舔了一下食指。
没有味道。xǐυmь.℃òm
完美!
“夫人!”带队过来的公孙延发现沈嘉仪便走了过来。
十二个分队队长也跟过来了。
只听见李功名跟大家商量。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众人听完李功名的计策以后都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天生果然大才。”
“我以前总以为先生是一个卑鄙无耻的流寇,现在看来是我瞎了狗眼。先生的谋略令人好生佩服!”
公孙延说完,毕恭毕敬的向李功名深深的鞠了一躬。
李功名无比的兴奋,这是终于遇到知己了。
老延啊,以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了,我绝对不会阴你。
李功名长得贼眉鼠眼的确实不是什么好人,李鬼变成沈藤现在这副模样,跟李功名有脱不开的关系。
至于具体原因,现在也不重要了。
经过一番商议以后,沈嘉仪决定按照李功名的计策实施。
就在她带着众人逃跑上山的时候,一阵急速的马蹄声由远而近传来。
“将军,前面有炊烟。”
来到村口,孙强的骑兵全部都慢了下来,因为村里道路比较狭窄,不适合骑马奔跑。
在队伍后面还有三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那是拒绝借粮的老头父子三人。
“我好像还闻到了一股肉香味。”孙强用力的吸了吸鼻子。
“我想那应该是人肉的味道。”黄原摇了摇头,想到是人肉,他隐隐有些呕吐的感觉。
“哟,人肉可是好东西,走,我们进去看看,希望里面的人还没逃走!”孙强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李九年的大宅实在是太显眼了,一进到村里面就立马可以看见他那间大宅。
突然,一个人突然从宅子里跑出来,在发现孙强他们以后立马发出了惊恐的声音。
“快逃啊,有敌人!”
他一边大声喊叫,一边冲进屋子里面,不一会儿,屋子里冲出了三四十个人。在看到孙强他们以后,都露出了惊慌的表情,然后飞快的往后山逃走。
“追!”
孙强拍马追了上,只是道路崎岖,战马根本跑不快,很快公孙延一行人就跑到山去了。
“将军,还追不追?”
这座山崎岖难行,骑马根本上不去,爬上去的话倒是可以追得上那群人,只是现在情况未明,突然追上去不知道会不会遇到危险。
“追啥?我们现在是来杀流寇的吗?”
孙强露出了不满,刚才那一群人打扮明显是一群流寇。而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公孙延。
“进去看看,我倒想知道这股香味究竟是人肉还是其他什么的。”
孙强跳下马,准备进屋。而在他进屋之前,有几个士兵以确保安全首先进去了。
“猪肉?”
孙强哈哈大笑,似乎是因为事情出乎了他的意料,觉得很有趣。
“将军,猪肉挺好吃的,总比人肉好多了。”
黄原看到桌子上面的一个猪头,心里好受了不少,哈喇子流了一地。
“猪肉那是穷人吃的东西,你也想吃?”孙强鄙视的看着黄原。
古代的公猪都是没有阉割过的,所以吃起来会有一股难闻骚味,令人难以下咽。
一般有钱人或者皇公贵族是不会吃猪肉的,他们认为吃猪肉的都是穷人。
“将军不吃我也不吃。”黄原闻着香味说了一句违心话。
“你我都是有身份的人,吃猪肉会掉价,我也是为了你好!”
孙强用手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声的说道。
“不过将士们好久没吃过猪肉了,就让他们尝尝鲜吧!”
“来人,把这猪肉给大伙分了!”
孙强高呼一声,几个火头兵快步走进来把猪肉搬到外面去。
有猪肉吃,听到这个消息,士兵们高兴的欢呼起来。可惜一头猪份量太少了,一千个人根本不够分,每个人只能分到一小块肉。
就像孙强说的只能尝尝鲜。
孙强来到房子外面,看着面前开阔的田地,这里位置不错,视野开阔。
而在房子前面的一块空地,上面立了十几个木桩,看样子应该是练武用的。
他好奇的走过去,发现木桩上全部都是枪眼,这些人应该是在这里练枪。
只是这些枪眼让他觉得很是熟悉,他轻轻的抚摸着木桩上的枪眼。
一段回忆闪现在他的脑海里。
“枪讲究的是快狠准,一枪致命!”
“我每次都能一枪戳破敌人的咽喉。”
“延哥,为什么要刺敌人的喉咙?而不是刺心脏”
“那是因为如果敌人身上穿了盔甲,咽喉就是最薄弱的地方。”
“延哥,你的枪为什么刺得这么准?”
“那是因为我已经练了无数次,你看这个木桩,我以前每天都练废十几根这种木桩!”
“延哥,你能教我枪法吗?”
“阿强,你不是喜欢方天画戟吗,你应该跟我学方天画戟!”
“表哥,我未婚妻说她喜欢耍枪的,所以我准备改用长枪了!”
“好你个见色忘友的叛徒,吃我一戟!”
“延哥救命啊!表哥你放过我吧!”
孙强自己都没发现自己露出了笑容,不过很快他又黑起了脸。
突然,他发现旁边一个木桩上面的枪眼和其他木桩上的枪眼不同。
它更大更深!
这说明了造成这个树桩伤害的枪头要比其他的枪头更长更大更坚硬。
其中有一个地方被戳穿了。要知道这棵树桩可是一人环抱那么大的,想要把它刺穿,绝对不容易。
这个人一定是个绝世高手!
突然一个名字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公孙延!”孙强握紧拳头,咬紧牙关恶狠狠地吐出了这个名字。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延哥,桀桀桀桀,我找得你好苦啊!”
孙强兴奋的振臂高呼。
“全军集合!给我上山去搜刚才那群流寇,找到了,把他们全部都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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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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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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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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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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