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仪并没有马上去种玉米,而是在家里喂孩子。
种玉米要等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这样温度低一点,种子能更好的生长。
沈嘉仪开小灶,他把猪肉剁成肉末,然后煮粥给她的孩子们吃。
家里人都围在一起吃午饭,十几个人凑在一起真热闹,她很享受这种温馨的气氛。
吃完饭以后,她把公孙延和李功名叫了过来。
“公孙大哥操练护卫队的事情你一定要上心,这关系到我们嘉仪未来能不能持续发展。一旦被有心人盯上,我们这里,而我们又没有任何的御敌能力,那将是灭顶之灾呀。”
因为沈嘉仪大学的专业是国际关系,所以她非常清楚知道一些原本很富裕的国家就是因为自己家的石油资源丰富,而缺少防御手段。最后整个国家都被别人攻陷了。
这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情。
“君子无罪,怀璧其罪。所以我们不但要把我们的生活搞好,也要把我们的军事实力提上去。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过上好日子。”
“遵命!”
公孙延是世家子弟,接受的是精英教育,所以很多事情他都知道该怎么做。
“李功名大队长,你要好好配合公孙教官!”
“遵命!”
“还有,等下你告诉所有队长,傍晚的时候,来这里集合,我教你们怎么栽种玉米。”
玉米又是什么新产品?
自从跟了沈嘉仪这些天,李公明见识了太多奇怪的东西。
比如说她手上的那支枪,轻轻松松远距离就可以把人干掉。再比如说番薯,她说这个东西可以让所有的人都能吃饱饭。
而令他觉得更奇怪的是,这些东西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他们每天吃的猪肉是从哪里来的?这里明明没养有猪,也从来没有听过猪叫的声音。
这些东西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但是这个重要吗?好像又不是很重要。
曾经听刘桂花说过说沈嘉仪得到了神仙的青睐,神仙送了她一样宝物,很多东西就是从这件宝物里面取出来的。
一开始他是不相信的,但现在越来越相信了,也越来越对沈嘉仪尊敬了。这可是见过神仙的人啊。
安排完工作以后,沈嘉仪准备去看一下种下去的番薯。
她背上二郎手牵大郎一起去屋子后面山坡上,那里种了一大片的番薯。
自从能吃饱饭以后大郎二郎的脸色红润起来了,从这两个小孩的骨相不难看出,长大以后必定是一个大帅哥。
这可能是父母长得好看,遗传的吧。
感觉像带着孩子出去郊游一样,沈嘉仪在这一刻忘掉了所有的烦恼,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娘,你看我抓到了什么!”
大郎兴奋的跑了过来,手里还抓着一只虫子。
“大郎,这个叫蚱蜢,是害虫来的。”
沈嘉仪并不介意自己的孩子捉虫子玩,因为她小的时候也是这样。
她小的时候要比大郎调皮多了。整天跟着村子里的一群淘气鬼去爬树掏鸟蛋,偷别人家的果子,过年的时候还用鞭炮去炸牛粪。m.xiumb.com
要知道她可是一个女孩子啊。
“娘,什么是害虫?”
大郎好奇的问道。
“害虫就是专门吃我们种的农作物,搞得我们都没有收成,没有收成我们就会饿死,所以我们必须要消灭害虫!”
听到母亲的话,大郎有些不舍,这可是他的玩具,他还不想把他弄死。
“娘,我能不能不弄死它,他是我刚刚认识的好朋友,我还帮他起了个名叫小明。”
“可以啊,它是你抓的,你想怎么处置他都行。”
听到母亲同意了,大郎笑了。
沈嘉仪想让大郎在这乱世当中仍然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
因为一旦他长大以后,他要背负的责任会很大。
番薯干种下去才两天时间,肯定还没有发芽。但是沈嘉仪很不放心,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过来观察。
这可是关系到亿万人生命的东西。
“夫人好,大少爷二少爷好!”
正在浇水的十几个护卫队队员看到沈嘉仪以后,恭恭敬敬的问候道。
“大家好!”
“大家好!”大郎也是一个很有礼貌的小男孩,大家也很喜欢这个大少爷。
“各位,一定要好好照顾好这些番薯,未来你们想要娶妻生子,就要看它们了。”
“夫人请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照顾它们的。”
护卫队听说过,这个番薯可是亩产几千斤甚至万斤的好东西。亩产万斤啊,而且这个番薯还耐干旱,简直就是他们这些农民的福音。
至于这个这么厉害的东西究竟是怎么来的,大家都有猜测过。有一个传闻就是说夫人得到了神仙的青睐,送了她一件宝物,他想要什么都可以通过这件宝物得到。
现实告诉他们,这绝对不是传闻而是事实。所以他们越来越恭敬沈嘉仪,认为她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只要跟着她自己一定会得到好运气。
那事实也证明了他们现在运气不错,不但活着,而且每天还过得很滋润。
他们无比相信沈嘉仪的话,未来他们一定能够在这里娶妻生子,繁衍后代。
在山上转了一圈,郑嘉毅便带着孩子回去了,因为现在太阳开始越来越猛了。回去休息一下,等到傍晚的时候他还要教人种玉米呢。
“娘,这个蚱蜢能不能吃?”
沈嘉仪也不知道大郎在想什么,刚才还把蚱蜢当朋友,现在就想着吃了。
“可以啊,如果实在没东西吃的话,下次炸萌还是可以吃的。”
“真的,那以后我们肚子饿了,我们也是蚱蜢,谁叫它们吃了我们的农作物,让我们没饿肚子。”
“大郎,你放心,娘不会让你挨饿的。而且这次炸猛也不能随便吃,它身体里面可能会有寄生虫。”
“寄生虫是什么?”
沈嘉仪拿了一个碗在里面倒了一些水,然后叫大郎把蚱蜢放进去,不一会儿,一条又细又长的虫子在蚱蜢屁股里钻了出来。
“大郎这就是寄生虫,它的名字叫做铁线虫。”
“娘,你好厉害啊,什么都懂!”
“那你以后要好好的跟娘学习,娘把自己会的全部都教给你。”
大郎认真的点了点。
她想让大郎学习更多的知识保护自己,未来,说不定哪一天她就要穿越回去了,再也不能照顾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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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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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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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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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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