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到林恒刚才的话,说是要把王府的分润留下来一半,那也就是有两千贯钱。
两千贯钱,就是在东市,也能买到好几院这种带着三丈见方铺子的宅院,更何况价格更低廉一些的西市。
难道那两间铺子王爷要单干了?一时间王鑫脸上竟然涌上了一丝失落和委屈。
失落是觉得林恒好像不想带他玩了。
委屈则是觉得我干的这么好,又尽心又尽力的,为什么就不想带我玩了呢?
林恒是这个想法吗?
当然不是了,他虽然想赚钱,但卸磨杀驴的事情,他可干不出来,再说要做生意他肯定是不能出面的,好不容易碰上一个既聪明还听话的执行人,怎么可能因为这点蝇头小利就把对方给甩了呢。
他之所以让留下一半的分润,纯纯是因为他根本就不了解这边的地产行情,还被前世看过的一个文章给误导了。
文章的具体内容他已经想不起来了,唯一印象比较深的就是说宋朝的大文豪苏轼属于自己的第一栋房子,是晚年跟弟弟苏辙借了三千贯钱在常州买的。
所以他就寻思着,就算大夏国的房子要比宋朝便宜一些,按照对应时空来算,也就早了几百年,古代的物价又波动不大,价格应该差不了多少。
虽说自己买的是铺子肯定没有苏大学士的豪宅比不了,但也应该得个两千贯吧。
所以他才说留下一半的分润,意思就是未来装修的钱要王鑫和其他几个人按照持股比例来出。
但林恒前世一个工科生,别说现在是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的古代,就算是真的穿越到同一时间线的隋唐时代,他也不会想到自己完全是被误导了。
苏大学士那套房子之所以那么高的价格,除了因为宋朝的商业和经济能力要更高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宋朝的一个房产销售制度:实封投状。
简单的说,就跟现在的拍卖差不多,房子朝廷来卖,但是不定价!
政府公布要出售的土地和最低价格,然后由买房子的人竞价,把自己能出的价格写在纸上,以信封封好,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到政府预设好的箱子里。
时间一到,政府指派官员当众开箱,价高者得!
这样的形式,必然会带来一个结果,那就是房价会越叫越高,真心想买房子的肯定就得出高价呀,苏大学士显然就是受害者之一。
但是现在的大夏国,不但经济和商业还没到前世宋朝的水平,这么一项规定,而且还因为一条法律,导致房子很难出售。
什么呢?
就是的无论你在哪个城市出售地块或者房产,第一出售对象必须得是亲戚或者朋友。
只有在这些人不买,或者出价太低的情况下,才能转卖给其他人,而且售卖的时候还得要有见证人签字画押,否则房主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举的原因也很好理解,毕竟古代通讯不发达,所以这条法律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维持人口的稳定性,避免人口流窜,难以管理。
这就导致房产买卖其实并不频繁,市场活跃度并不高,所以价钱也就不会太高。
再者就是大夏国才立国十余年,天下连年征战,人口锐减,全国也才不足三百万户人口,就是这长安城,也远没有前世盛唐时那么繁华。
虽然这里也有同样的一百零八坊,但其实一小半都是闲置的空房子,而且还都集中于南城和西城,现在多被那些街头的乞丐所占据着。
除了皇帝赏赐的时候能被想起来,大部分时间都没人会去操心这些房子该怎么办。
于是这样一来,房价就更低了。
还有就是西市的房产不比东市,东市大多数都是由世家贵族以及朝中勋贵们安排专人持有的,但西市却基本上都是由商户本人持有的。
所谓商户,自然就是“商籍”,虽然没有“奴籍”和“贱籍”那么不堪,但是毕竟也是低于“贵籍”和“良籍”的,而且一旦被安上“商籍”,那就意味着从此无缘于仕途了,而且还会被政府打压,啥好事都轮不上你,良籍以上的人,谁愿意好端端的去做这个呢。
而且再说的直接点,良籍的工农不会经商,世家贵族又看不上西市的产业,奴籍和贱籍的人没资格拥有房产,所以西市的房产其实并不是那么好出手的。
这些因素交杂在一起,就导致西市的房产价格其实并不是那么高。
就以这间铺子为例,放在东市,按照地段和建筑用料的不同,价格一般在五百贯至一千贯之间,但是要放在西市,最多也就两三百贯就能搞定了。
可这些,林恒却是压根不清楚。
所以他看着王鑫脸上那莫名其妙的情绪,也是有点懵,这是咋的了,咱这话里是有啥内容能让他这么委屈吗?
难道是钱不够?
林恒不禁皱了皱眉,多少有些心疼,但是一寻思,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嘛,今天的付出,是为了更好的明天嘛。
于是就咬了咬牙,说道:“钱不够吗,那就再留两成?”
还加两成?
王鑫先是一懵,但随即就恍然了,因为林恒先问了一句钱不够吗。
感情不是要甩了咱单干,原来是因为不了解行情啊!
也是,人家一个亲王,平日里哪会关心这种事情呀!
心中有了底,王鑫这才放松了些心情,赶忙就摇了摇手,回道:“回王爷,不是钱不够,而是太多了!”
“太多了?”林恒有些不解。
随后又接着问道:“那你这一脸憋屈的模样,是什么意思?”
王鑫面色稍稍一囧,一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话,尴尬的笑了笑,支支吾吾的说道:“那个..就是...”
林恒最受不得人这种样子,尤其是对方还是个男人,见王鑫勉强,也就没了追问的心思。ωωω.χΙυΜЬ.Cǒm
摆摆手示意对方不用解释了,转而问道:“那按照你的了解,两间铺子买下来需要多少钱?”
王鑫闻言思虑了一下,随后比划了一个手掌,道:“五百贯左右。”
“这么便宜?”林恒有些惊讶!
随即却又苦笑了一声,便宜个什么呀,但之前还属于是借钱度日的档次呢,哪有资格说这个话。
想了想,就直接安排道:“那就这么定了,这事你尽快操办,最好在五日内定下来。”
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买铺子的钱王府出,但是装饰改造的钱,你们几个就按持股的比例给分了,没问题吧?”
王鑫闻言心头大定,赶忙点头:“当然没问题,小的谢王爷关照。”
林恒不置可否的摆了摆手,本来这间铺子就占了点王鑫的便宜,他一直就觉得有些不妥,这次也算是还回去了。
见王鑫应声,林恒也就回了一句:“那行,方圆那边我回府后知会他,那三家木料商,就辛苦你去跑一趟吧。”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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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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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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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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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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