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路过五关斩六将,顺利考中举人,贡士,进士,最后参加殿试之时,当场做了一首文章,引得皇帝萧策赞不绝口,成为了新科状元,直接就被选入翰林院当值。
许多不知道他背景的官员,就打着算盘想要榜下捉婿,谁知道护国公直接扬言,他家小舅子年纪尚小,当以事业为重,娶妻之事应顺其自然,直接就打消了这些人的念头,人家新科状元的姐姐那是护国公夫人,妹妹是毅侯府的少夫人,根本不需要通过娶个好老婆来提升仕途,他们的女儿还配不上人家呢。
叶明崇拒绝了皇帝直接让他入翰林院的想法,他说他入仕途,想要平步青云是一方面,想要造福人民百姓也是一方面,他年纪尚轻,想要历练一番,让皇上给他调派一个地方做衣食父母官,好更好的体恤民情,造福百姓,等他历练的差不多了,再说回来翰林院当值一事。ωωω.χΙυΜЬ.Cǒm
皇帝很是欣赏他,于是也应允了他的提议,在顾宴之的怂恿下,给他指派了一个偏远的,生活条件还没有跟上脚步的小州府,让他去当知府。
皇上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不解道:“你真的是他亲姐夫?”
“如假包换!”某人一脸诚恳。
“既然要历练,那就不要太轻松了,让他去吧!等他什么时候把应天府的百姓生活搞好了,什么时候再让他回来!”
顾宴之觉得,既然是历练,何不弄点真材实料的本事出来,如今的大庆,国力鼎盛,百姓安居乐业,如果去一个富庶繁华的州府,也学不到什么好东西,相当于去过了几年清闲日子,到时候什么都学不会,说不定还会堕落。
“你家夫人同意你这么做了?”皇上再三确定。
“就是微臣的夫人提的意见啊!”顾宴之很骄傲的说。
果然,这是亲姐姐无疑了……皇上内心吐槽。
最后,状元郎如愿以偿的去做了他的知府大人,在应天整整五年的时间,才把当地的生活条件提升了上来,再回来的时候,清秀的少年郎已经是一位饱经风霜,芝兰玉树,年轻有为的俊美青年了。
顾宴之看到他的时候,只拍着他的肩膀说了一句:“回来的比我预想中要早!”
“还得多亏了姐姐姐夫,不然我没办法这么快成长!”叶明崇翩然一笑,迷倒万千少女。
他此次回来,还有一件喜事要告诉姐姐,他在应天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姑娘,虽然是农家女出生,但她聪明伶俐,激灵活泼,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非常的甜美,他无数次的下乡,教当地百姓种植果树来提升生活水平,与这位姑娘渐渐有了交集,在这五年时光中,两人相识相知相恋,就像是当初叶卿和顾宴之一样,在日积月累之中慢慢爱上了对方,叶明崇是要娶她回家的,非他不可。
叶卿听他说了以后,只是笑着点点头,问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有个很好的名字,叫馨月!”叶明崇提起她的时候,满眼都是笑意。
“挺好的,姐姐祝福你们,娘知道了吗?”
“写信和她说过几次,娘说,只要我喜欢就好,我喜欢她便喜欢!”
是了,夏氏是个朴实的女人,尽管她的儿女们,现在个个都有出息了,但是她从来没忘记自己的根,也从来不会瞧不起任何人,她对于门第毫不在乎,只要儿女喜欢,那就是宜室宜家的。
后来,叶卿见了那位姑娘,是个不错的人儿,性子活泼直爽,生的清秀美丽,就像是叶明崇说的那样,笑起来甜的很,笑容很干净,让人看着就舒服。
叶明崇进了翰林院,圣上给了他一个五品官职,鸿胪寺少卿。
他在盛京有了自己的府宅,早些年叶卿把雍州的产权转移到了他的名下,他十四岁开始,就自己接手了,赚了不少银子,日子过得也很滋润,在应天府的时候,他还拿出一部分的积蓄,用来修建了一个孤儿院,专门收养无家可归,或者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给他们读书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后来,他会成为名垂青史的文坛大家,桃李满天下的原因。
成婚三年,馨月给他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儿子取名叶灵筠,女儿取名叶灵溪,五年后她再次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叶灵涛。
这馨月,也真是凭本事做到了什么叫三年抱两的传说。
据说,她还想生四胎,但那都是后来的事情了。
……
宋老太太这一生啊,从嫁人开始,她生下一个儿子,丈夫就去世了,年纪轻轻的就成为了一个寡妇,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她愣是一个人把孩子给拉扯大了。
她儿子从小就聪明,读书读的好,字也写得好,她最大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儿子能出人头地,好不容易,孩子考上了蓉城的大书院,但那学费他却负担不起,直到有一天,他带回来一个天仙一样好看的姑娘,那姑娘看打扮和谈吐,就知道是富贵人家出生的,她这个人吧,心肠不坏,就是嘴巴不饶人,时不时就喜欢刺挠她几句,但是那丫头脾气好,也招人疼,她倒是喜欢她。
过了几个月,儿子带着她走了,此后的两年都没有再回来过,再回来的时候,儿子已经是状元郎了,身边也换了人,已经成了婚,儿媳妇的身份高的很,那可是郡主娘娘来的。
她也曾问过儿子,之前那个姑娘去哪了?
儿子却告诉她,他俩有缘无分,好聚好散了。
但她心里明镜似的,儿子这赶考的盘缠,都是她拿出来的,他就这么不要人家了,她心里实在是是觉得对不起人家。
到了京城以后,她才发现,这郡主心高气傲,脾气古怪,忒不好相处。
后来儿子步步高升,成了权倾朝野的丞相,她也得了诰命,腰板也就挺直了,时不时还能膈应她几句。
郡主就只给她们老宋家生了一个儿子,就这么一个独苗苗,还是千娇百宠长大的,被惯坏了,当街纵马,英年早逝了,她心灰意冷,老宋家不能在她手里断后啊!
气的她一病不起,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儿子告诉她,她还有个流落在外的孙子,她方才知道,那个天仙似的姑娘,是被他儿子给抛弃了。
她心里难受,觉得对不起人家,所以后来,把孙子接回来的时候,她总是格外小心的哄着。
后来,儿子犯了事,宋家被抄家,她差点死在天牢里,她那孙儿却摇身一变,成了护国公,还把她亲自给接回去了,让她脱离了苦海,郡主没能善终,听说病死在了牢里。
但她不同情她,只知道恶人有恶报。
她知道,孙子心里总是膈应当年的事情,对她不冷不热的,倒是孙媳妇,是个好孩子,时不时还带着孩子们来看看她这个老人家,两个重孙也生的极漂亮,极可爱,总是甜甜的,太奶奶,太奶奶的叫她。
她此生过得还算顺遂,在国公府里颐养天年,在国公府的第十一年,她在睡梦中安详的走了,但她是遗憾的,因为她到死也没能再见到她那被流放的儿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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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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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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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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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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