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给你两个。”金老太的声音此时倒是和颜悦色。
荷包蛋?
金小勤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唇,她现在感觉嘴巴里淡出鸟来不说,好像肚子也饿的不行了。
“娘,我饿了。”金小勤张口说,说完了就后悔。
“等着。”刘桂兰站起身来,不一会儿从墙边石凳子上拿过来一个笸箩,打开上面的盖子,露出几个杂面馒头来。
“娘偷偷给你留的,我给你烤烤吃了吧。”刘桂兰说着,就用一根柴火串了杂面馒头放在火上烤。
金小勤闻着这淡淡的香味,感觉肚子更饿了,还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
刘桂兰看着金小勤有些窘迫的脸蛋,倒是笑了起来,说道:“怎么还变得拘谨了起来?这可不像你,一起都不管不顾的抢了吃了。”
金小勤默然不语,她感觉原主的记忆越来越清晰了,但是她始终不是原主,没法做到和原主一样的性格。
金小勤能够感觉到原主和自己一样,有一个疼爱自己的母亲。
想她的妈妈,在她生病的时候,也是这么处处顺着她,不管提什么要求,都是尽量满足她。
她以前就是一个惯坏了的小姑娘。
似乎,这个原主也是一个被娘亲宠爱着长大的小姑娘啊。
虽然金家其他人不好,还有一个疼她的娘,似乎这穿越也不算是太坏嘛。
“来,擦把脸吧。”刘桂兰舀了水,对已经换好衣服的金小勤说道。
金小勤走了过去,从那水盆里,她看到了自己的脸。
“啊!”
金小勤惊叫一声,几乎把水盆都打翻了。
这,这怎么能是她的脸?
不,她不能接受!
金小勤小时候是一个乖乖女,备受家里的宠溺,不仅如此,她还因为自己长得好,不仅在家里,在学校也得到了众星捧月一般的待遇。
从小到大,不知道多少女生嫉妒她的美貌,不知道多少男生为了和她搭上话等在她的教室门口。
甚至她高中的时候因为沉溺手机刷视频,耽误了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有机会通过仗着自己好看破格通过艺考,即将成为一名表演专业的大学生。
可是,现在呢?
她看着水盆里这张脸,手微微的颤抖着。
她能接受自己落入农门,也能接受这家徒四壁的穷,甚至是外面那刻薄的小姑和奶奶,也勉强忍了。
可是,她的脸……
不是原来这么好看也就罢了,但凡是一个普通女孩子的脸,她也咬牙认了。
可是,这额头到右脸一大片的黑色胎记是怎么回事?
她娘在怀着她的时候中毒留下的胎记吗?
金小勤深吸一口气,颤抖着手摸过这大片的黑色胎记,她的手指上都是茧子,都能感觉到胎记上面的凹凸不平。
顶着这么一张脸,怪不得村里人都叫她金家的丑闺女。
这不丑谁还算丑?
就算是钟无艳,也没她这胎记大吧?m.χIùmЬ.CǒM
“娘?”金小勤眼泪汪汪的摸着脸上的胎记,一脸的难过。
“怎么了,勤儿?”刘桂兰正在给她倒姜汤,倒完才扭头,看到金小勤正在摸着自己的胎记,她急忙走过来安抚的摸着金小勤的头,说道,“这是美人斑,只有天仙一样的美人才会长这种斑的。我们勤儿是最美的。”
金小勤无语,她能够感觉到原主以前是非常认同刘桂兰的这个瞎话的,打心眼里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仙一样的美人儿。
唉!
这脸盆里只能看个脸的大概轮廓,金小勤恨不能直接冲到河边去从河水的倒影里面仔细的看看这个原主到底长得什么样子。
但是想想,自己要真是这么冲到河边,说不定看了以后,就直接又要跳河了。
遵循着眼不见为净的原则,匆匆的把脸洗了,然后喝了一大碗姜汤,金小勤觉得身上终于暖和了起来。
身上舒服了,头脑也清楚多了,她坐在那里开始琢磨原主的事儿。
这个原主原名就叫金小勤,是金家二房唯一的孩子,她的爹也就是金家二郎,本来是一个聪慧的读书人,十八岁娶妻娶了刘桂兰,二十岁中了童生,同年生了一个闺女起名金小勤,就是原主。
这本来是幸福的一家人。
可惜世事无常,刘桂兰生原主的时候伤了身子,五年都无所出,金家二郎却在考秀才的途中,掉入江中失踪了,虽然派人沿江寻过,却什么也没找到。
之后七年,刘桂兰就守着金小勤这个闺女过活。
可以想象没有儿子傍身的刘桂兰,在金家过的是什么当牛做马的日子。
至于原主,是村里有名的脑子秀逗的丑丫头,傻里傻气不说,还丑出天际。
可是就这么一个傻得冒泡的丑丫头,却自认为自己天仙下凡,以后是要嫁给同村的苏桐的!
苏桐是谁?
那可是村里日后的秀才老爷啊。
苏桐八岁入学,十六岁就中了童生。这在村里是独一份的。
当年苏桐的父亲和原主的父亲曾经一同读书,两人关系很好,所以曾经开玩笑的定下了一个婚事,那时候,原主还在刘桂兰的肚子里呢。
这本来是两人的玩笑话,可惜在原主出生以后,却被好事的人传了出来。
苏家看着原主这个又丑又傻的样子,不好打击金家二郎,也就咬牙没有辩驳。
随着金家二郎落水失踪,苏家退婚的事儿是必然的,也只有刚刚懂事的原主把这事儿当真,从小就爱往苏桐身边凑。
这一个追,一个逃,折腾了七年。
在苏桐中了童生之后,苏家彻底到金家挑明了。
苏家是耕读人家,也讲一些体面,苏桐的母亲拎了二十个鸡蛋,本来是要给刘桂兰送去,说这婚事不算数的事儿,却被金老太给截住了,收了这二十个鸡蛋不说,还把傻乎乎的原主叫过去一顿的训斥。
当着苏桐母亲的面儿,原主的心情可想而知,一时间傻劲儿上来,直接冲出家门,就跳了河。
可怜的刘桂兰,一直都在屋子里给她补衣服,当听到外面闹起来,有人喊金家那个丑闺女跳河了,才跌跌撞撞的跑出来。
这么说来,原主还真是一个可怜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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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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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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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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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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