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外室>第6章 踏青
  终于出了气的春晓一早上起来心情就不错。

  霍宁今天还要上朝,早早就走了。春晓没来得及看他表情。

  因为她从不在他起身上早朝时早起伺候他,没给他惯那个毛病。所以霍宁没感觉有什么,反正有小厮下人。

  这几天春晓一直在忙活自己的飞天小猪,为了踏青,放风筝。

  选了好几种布料,终于敲定其中密度比较大,不易漏风的布料。

  两只长着白色翅膀,粉色的身体,红蹄子的飞天小猪,身体肥嘟嘟的,翅膀不大,鼻孔处掏空,便于进风起飞。

  丁香看姑娘做的时候,嘴角一阵儿抽搐。姑娘这独特的审美……别家小姐姑娘都是做的燕子、蝴蝶那些漂亮的动物。

  而且姑娘做这个圆滚滚的,能飞起来么。别人都是扁的。

  不知不觉心里想的话问了出来。

  春晓看她笑了笑,语气欢快,“我的两只小猪是立体的,飞起来就是最靓的崽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被姑娘的信心感染到,丁香信了。

  主仆俩一上午都在忙活这两只猪,改来改去,终是在午饭前弄好了。

  “yeah,弄好了,选一个有风的天气去踏青。”

  丁香跟着姑娘一起开心,笑的傻呼呼。

  “好了,把这个放起来。我去厨房弄点东西,然后找人给世子送去。”昨天刚给人刺激完,总得给点甜头。

  春晓去厨房看了看让准备的食材,背靠国公府就是好,想吃什么都有。

  厨房的调料还算齐全,她亲自下厨做几道给世子吃。这一个多月的相处,算是知道了他的口味,跟她差不多,不怎么挑食,能吃辣,那就按照自己想吃的给他做吧。

  没理下人时不时的打量,半个时辰,所有的菜出锅。量少,种类多,足够他吃的了。

  香酥椒盐虾、湖南小炒肉、清炒芥蓝、麻婆豆腐、宫保鸡丁、菌菇汤。

  看着做好菜,春晓自觉小有成就。招来粗使下人带着饭盒去霍宁办公的地方。

  小院离霍宁办公的地方一刻钟车程,不远,在去食堂吃饭前,小院的下人把饭送到了阿布手里。阿布在晌午下职的时候把饭带进去。

  “世子,这是姑娘让人送来的。来人说是姑娘亲自下厨给您做的。”ωωω.χΙυΜЬ.Cǒm

  闻言,霍宁从文件里抬头,眉梢里透露着愉悦。指挥阿布把饭菜拿出来。五菜一汤,量少种类多,很丰盛。

  周围的官员也都凑近,揶揄几句,“世子看来有人很关心你啊,这饭菜这么丰盛。”

  “还是家里做的饭菜好啊,比衙门食堂好吃。”

  “世子有口福喽。”

  霍宁神色温和的同他们点点头,没说什么话,显然是赞同他们说的。

  确实有口福,色香味俱全。没想到她那青葱似的手还会做菜。又是一出惊喜!

  霍宁美美的把饭菜都吃干净,一下午精神饱满的处理公务。任谁都能看出他心情好。

  大家背地里窃窃私语。

  小院里春晓跟他吃一样的菜,好久没自己做菜了,手艺没生疏,虽然调料没有现代的丰富,但做出来的依然味道不错,很满足。

  下午还要在屋里锻炼的春晓,吃个肚儿圆。

  自从来到京城,她一直偷摸在屋里锻炼,没让丁香和院里的下人知道。这是她给自己留的底牌,这具身体体力跟不上,只能循序渐进。

  所以每次练完,出了一身汗,春晓要洗澡的时候,脸蛋红扑扑的,丁香就比较纳闷,姑娘有这么热吗?!但也没多问。

  晚上霍宁下职回到小院,春晓笑眯眯迎上来,“回来啦。”

  霍宁抬头看了她一眼,眉目间舒展,对她这个用词心里一动。

  春晓只是日常寒暄,比如说,吃了没?下班了啊?……压根没放在心上。

  “中午的饭菜还可口吗?”不可口再也不给你做了。

  想到中午丰盛的午饭,霍宁手指刮了刮她粉嫩的脸蛋儿,“可口,手艺不错。”

  春晓:算你识相。

  “快过来,把衣服换了,泡泡脚。”把人拽过来衣服将脱了,按在榻上,丁香把木盆端来,春晓示意他把脚放进去。里面放了点舒筋活血的药材,泡一泡解乏。

  霍宁接受她的好意,“嘶~”就是水有点烫。

  “怎么样,温度还合适吗?”大大的眼睛叽里咕噜的转,霍宁不知道她想的什么,“刚放进去有点烫,这会儿好点了。”

  春晓点头,那等一会儿吧。

  霍宁正闭眼泡的舒服的时候,脚背上传来触感。睁开眼便看见一双趾头小巧的小脚丫,踩在他脚背上。

  等水不烫了的春晓试探了一下水温,果然等一会儿温度正合适。便心安理得的把脚踩一双大脚上。

  镇定如霍宁,这么亲密的举动不免有点脸红,对于这小女人时不时做些惊人之举,心里居然有种果然是她的感觉。同时也为这亲密无间的行为有点小窃喜,她太喜欢我了,随她吧。

  一大一小两双脚丫子上下叠在一起,小脚丫时不时动动脚趾头挠一下大脚丫的脚背。大脚丫一动不动,任她踩。

  如果门外的阿布看见里面的情形,一定会惊掉下巴,世子越来越纵容姑娘了。

  泡脚的时候,春晓也偷偷观察过霍宁,没在他脸上看见生气,不由的对他印象又好了几分。毕竟古代女人想踩在男人身上可是不容易。

  这男人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没给她钱……

  府里要什么有什么,不需要她花钱。上次给的一堆首饰是御赐物,以她多年看小说的经验,这御赐物是不能卖的。所以四舍五入,她现在还是穷光蛋一枚,呵呵!!!

  等姐姐有钱的。

  “吃晚饭吧。”

  片刻后,下人把春晓吩咐的臊子面、剔骨肉、茶叶蛋、三种凉拌菜端上来,整齐摆在桌子上。

  好久没吃面了,想的口水都快出来了,示意霍宁尝尝。

  自从跟她在一起后,花样多,吃什么都特别随意,但总能让他食欲大增。今晚看着普普通通的面条,吃进嘴里滋味儿很好。

  看她吃的欢快,霍宁不知不觉跟着吃了三大碗。

  都吃多了的两个人也不能立马就睡觉,只能去花园散步遛食。

  前院的所有下人都被春晓遣到后院休息了,二人随意披了件衣服在花园遛哒。

  春晓拽着霍宁的手摇晃了几下,哼哼唧唧道:“我明天想去踏青,我的飞天小猪已经做好了,要带他们出去遛遛。”

  霍宁看着她对自己撒娇,瞬间想起那两只大肥猪,轻轻牵起嘴角:“明天休沐,带你去。”

  握着大手摇晃的某人眼睛刷的一亮,仰着脸看他:“你真好,我最喜欢你了。”再给我点钱就更好了。

  被春晓灼热的眼神烫到,霍宁主动的揽着她的腰,抱在自己怀里,贴着她的耳边低沉道:“你值得。”肆意鲜活的小女人,就该被宠着。

  想到她的性格和作风,将来进门可能会觉得憋屈,又想到以后要娶的妻子能包容她才好。

  他不希望看着她鲜活的样子消失于后院争斗,趁现在没有进门,尽可能的宠她,给她安全感。

  春晓在他怀里闷笑,耳边的声音弄的她半边身子都麻了。再一次感叹,撒娇的女人最好命,哄一哄什么都会有的。

  “那我们明天去什么地方踏青?得找个宽敞的地方,不然我的猪猪飞不起来。”

  “放心好了,明天你就知道了。”

  二人在外面晃了半天,直到春晓困了才回去睡觉。

  翌日,没有早朝,霍宁陪着春晓睡到天光大亮才醒,睁开眼想动一动都不能。谁让这小女人睡觉总喜欢抱着他睡,还要把腿搭在他身上。

  导致他经常醒来时,半边身子都是木的。

  推醒她吧,又不能,这小女人被吵醒可是脾气不好,会挠人。

  霍宁无奈,微微侧身看着他怀里春晓的睡颜。睡的太舒服了,脸蛋红扑扑的,挤压着侧脸,嘴跟着撅起来。

  蠢蠢欲动的霍宁没经住勾引,低头亲了亲她柔软的嘴唇。很软很好亲,一下不够,啄了几口渐渐变味儿,越吻越深。

  正在睡梦中的春晓逐渐变得呼吸困难,哼哼唧唧,用手扒拉开让自己难受的东西。等呼吸正常起来,烦的春晓睁开迷瞪的双眼,看见罪魁祸首埋头苦干。

  “你……一大早上……”

  兽性大发的霍宁被挠了,前胸后背。虽然被挠了,但是心情非常好,一早上精神抖擞,餍足后的得意。

  春晓恨恨的抱着被子起身,王八蛋,耽误她踏青。

  脸色不虞的春晓一路上被霍宁哄着,愣是不搭理他。搞得霍宁手足无措,笨拙的把人抱在怀里轻声安抚。

  直到看见放风筝的地方脸色肉眼可见的好起来。

  一大片干净的草场,能看出来经常有人修剪。游人也不少,大多拖家带口,再有就是一群群年轻的男男女女各自结伴出游。

  草场上已经有人在放风筝,各式各样的都比较唯美,但是都比不上她的猪猪。

  天气晴朗,温度适宜,有风,适合放风筝。

  一早上到现在春晓才给霍宁一个笑脸:“这地方不错,我喜欢。”

  霍宁:哄女人真难。

  二人一下马车的时候就有不少人注意了,男才女貌很般配。

  这段时间春晓做了不少衣服,今天出门穿了件白色长袄淡蓝色刺绣外搭纱制蓝紫色马面裙,配了个刺绣繁复的同款颜色云肩,头戴珍珠发饰。整个人清爽又妍丽,娇俏的脸蛋,让人挪不开眼。

  霍宁的衣衫也是春晓给准备的,同春晓的衣衫颜色一样。

  一看就知道是一对儿。

  早上穿的时候霍宁心里有些激动,面上不显,任由她嘟着嘴给自己打扮。

  没忍住亲了一口又得了一个白眼,霍宁讪讪。

  现在在草场上,二人的打扮引人注目,等看到美丽的姑娘放起来的风筝时,表情都有点奇怪。

  这美丽的姑娘口味儿都特别独特???

  春晓:你们懂个球,我这猪猪丑萌丑萌的。

  “霍宁,快帮我拉起来。”爱放风筝的春晓技术很次,不得不向霍宁求助。

  看着跑了半天的人愣是没把那两只猪拉起来,霍宁也很无言。只能亲自上阵,摆弄了一会儿拉起来了。

  起来了起来了,激动的春晓跑到霍宁面前拽住他衣袖,“哇,你真的超棒,太厉害了,一下就给拉起来了。”

  被拍了马屁的霍宁很得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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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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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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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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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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