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的脸上仍旧是傻傻的模样,但说出的话却是让人不寒而栗:“欺负媳妇,打死。”
平平常常的一句话,让徐大宝和徐大河脚都在颤抖,以前他们只知道傻子的力气大,比几头牛加起来还好使,干起地里的活可以顶多个人用,可万万没想到要是这种怪力打在人身上,只真的会被打死的。
徐大宝眼尖的看着隔壁村平日里经常和他混在一起的混子现在口鼻流血,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
“余阿牛,你打死了人,我一定要报官去抓你!”徐大宝吓的全身颤抖,说出的话色厉内荏。
“啪”的一下,徐大河的巴掌毫不留情的煽在了徐大宝脸上:“混账,什么死不死人的!”转眼看着傻大个讨饶的笑着:“阿牛,这都是意外,我们一定不会说出去的,你放我们走,我们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
苏翎已经缓了过来,站起身:“阿牛,一个都不能放!”
今天这些人敢这样对自己围追堵截,熟悉的招数一看她就不是第一个受害者,这个年代的姑娘将清白看得比命都重要,难以想象若是被这些人玷污了的话是怎样的心如死灰,一心求死。
人分为好人和坏人,好人的标准尚且可以定义,但坏人的恶毒是完全没有下限的。
况且阿牛已经打死了一个他们其中一个,别看徐大河现在说的有多信誓旦旦,她可以断定,只要他一脱险,立刻就会告官然后抓住阿牛秋后问斩。
为了这么一批垃圾败类丢性命,怎么可能!
既然如此,他们一个都别想逃,她可没有对自己想要下死手的恶人有慈悲心肠,既然不是自己死就是他们亡的话,立刻就能做好决定。
那就让他们死吧!
横竖都是乱世,战场上有那样多十六七岁就保家卫国的孩子前赴后继的死去,这些渣宰们就是死也不及他们的分毫。所以就去死吧!
阿牛满脸都是不高兴的表情,但伴随着他郁闷动作的是提溜着对方拳拳到肉的声音。
那些混子们被打的话都说不出来,闷闷的惨叫,渐渐的连惨叫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徐大宝的裤裆里压根就没干过,这会徐大河也闻到从自己身上发出的一股尿骚味。
此刻他们再也不觉得余阿牛是傻子了,尤其是在他看到傻气的眼神看过来,如同地狱里勾魂的黑白无常一样。
叔侄两个不住往后退,傻大个却步步往前。
徐大宝吓得两股战战,徐大河也不遑多让,只是毕竟上了年纪有些阅历,知道要分开跑,在侄子耳边嘀咕了两句。
分开跑也会有一个人被余阿牛捉住,但现在没办法了,都有搏一搏的意思,总得要一个人活下来去通知村长,将余氏一家挫骨扬灰才行。
只是两人的心思全都放在如何躲避余阿牛的事情上,没有将苏翎放在心上,以至于两人兵分两路逃跑的时候还没走出半里路双双就被苏翎和傻大个一脚踹下。
苏翎没有虐杀的爱好,她能想到最快刀斩乱麻的方法就是用连瑾交给她去变卖的束冠簪子去结果了两人性命。
但傻大个的做法却比她要残忍的多,生生的一个个将尚在哀嚎的混子们一拳拳打下去,直到他们从哀嚎到悄无声息。
徐大宝和徐大河是排在最后的,光是这种死亡的恐惧他们都经历了五次,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带来的人在傻子的拳头下几乎快被打成了一滩烂泥。
直到傻子走到他们身边用拳头砸下的时候,迎着眼前大片的血红色和身体传来的剧痛,以及傻子那暴虐的眼神,哀叹自己的一生竟然这样早就走到了终结。
若是如此,便是打死他们,都不会敢来得罪苏翎夫妇!
说实话,苏翎也被傻大个那满脸凶残的杀气给吓到了,这还是他吗?
她知道傻大个有一身蛮力,但总不至于一拳头下去会将人半边脑壳都打扁了吧,人的骨头有多坚硬啊!
而且他出手的力度和技巧,熟悉的就好像曾经将这种事情做过千万次一样,她第一次对傻大个的身份感到好奇,他真是余氏的儿子吗?
余氏她是知道的,这个时代里很典型的农家妇道人家,这样的女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会生得这样暴怒起来会杀人如麻的儿子。
一地的尸体横七竖八陈尸在山林里,苏翎和傻大个两两站在原地对望。
他似乎杀红了眼,站在原地稍稍粗喘着气,他感觉自己的脑袋里好像闪过些什么,但就在快要抓住什么的时候,那记忆像条泥鳅似的又迅速溜走,留给他的仍旧是满脑的空白。
一时间,他又变成了那个傻子!
同样看着四处倒地的尸体,看向苏翎,声音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委屈:“媳妇!”
苏翎的心态一秒破功,这傻大个......到底傻不傻啊!
而且他杀了那么多人,不知道是真傻还是什么,此刻竟然只有委屈,没有恐惧。
这越发肯定了苏翎心中的一个猜测。
不得不说夫妻两个实在是心大,见到一地的尸体,首要考虑的竟然不是晚上是否有冤魂来索性!
呸!他们算得上是哪门子的冤魂,他们只能叫死有余辜。
将尸体就丢弃在这里太过危险,虽然山里有不少食肉动物,却也不保证是否在它们吃完之前不被进山打猎的猎户发现。www.xiumb.com
苏翎嘴里喃喃道要是能有个坑将他们埋了就好。
没想到傻大个却是知道附近有一处大坑,用来丢这些尸体正好,也不易被发现。
知道了这地方,傻大个一人扛起两具尸体奔向那坑丢掉,而她负责打扫现场,将喷溅出来的血迹用水或者泥土掩盖,不那么显眼。
等傻大个将七具尸体全都扔下去后她的收尾工作也干得差不多了。
傻大个这种事明显不是第一次干了,当然对于她来说,也是驾轻就熟,因为她也不是第一次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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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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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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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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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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