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之前沈放从大王村去乐安县,一路见到的皴裂的田地,与光秃秃的土丘......这里在高山的掩映下,反倒多了几分人气。
或许是由于北门的河流,从山岭中流出来,才难得让这里,有了仅剩的一片水土之地。
在老九扛着琴儿姑娘,走了不久之后......
沈放、苗成、小龙三人,也寻到了此处。
微风夹杂着山岭中的些许湿气,让整个骄阳下,在燥热难耐的沉闷中,有了几分阴凉感。要是再来壶水酒,放在这里,可就真是一个纳凉的好去处......
但是,显然自己几个人,现在并没有什么心思在这上面。
之前到了北门,凭着沈放的一身闯军的衣服,没费多大功夫,就打听到了琴儿的去向。甚至于久不见人的守门兵卒,一听沈放是从芮城大营来的,还想帮忙给带个路。
但是,考虑到自己和胖官员的关系,沈放还是拒绝了。
出了北门,顺着守门兵卒指的方向,一路寻了过来。
可是,却越走越心惊......
山岭里林木茂密,鲜少人烟......甚至因为只有一条入山的路,道路因为没有官府修缮夯土,显得崎岖异常。
沈放直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琴儿,离开自己的时候。因为在酒宴上逞强,就已经是醉酒的状态了。
因此,只是怀疑,在这明显陌生的道路上,为什么还没有见到琴儿的身影......Χiυmъ.cοΜ
毕竟,走错了方向!没有从南门去大王村,或者回芮城。
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出了北门,到了这条明显是进山的道路上。依然没有停下,甚至是回头,就有些不合情理了......
看着越来越幽深的小径,以及嶙峋怪石,搭起来的像是呲牙咧嘴的怪物一样,沈放心思越来越沉重。
直到转过一个林口,从路边草丛里,发现一个遗落的、姑娘用的绣帕。
沈放才意识到,琴儿只怕是遭遇了不测......
闪身上前,拨开草丛,捡起遗落在地上的绣帕。看到上面绣着兰草,以及一个“琴”字,沈放终于不得不直面一个问题,琴儿这次可能是真的出事了。
“二弟,这手帕!难道就是那位姑娘的?”苗成面容严肃地问道。
“是的!就是琴儿姑娘的手帕......这上面还绣着她的名字!”沈放心情沉重地回答道。
一时间,在场的气氛瞬间凝重起来......
都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自然知道这个世道,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一个单身的弱女子,在这荒郊野外,一个人独自上路。就算运气好,没有遇见歹人,但是山岭里的豺狼虎豹,本就是一个巨大的危险......
更别提,现在还发现了琴儿,已经遗落的、随身带着的手帕。
沈放还想继续找一下......
但是苗成和小龙,却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山匪......!!!
乐安县的这处山岭,叫大榆岭。相传是嘉靖年间,为皇上筑宫观的时候,当地士绅,从山岭上伐下了一颗千年榆树精,献给了宫里,得了上面的封赏。
所以官府下了匾额,给山岭起名大榆岭。
并且因为大榆岭,进献的神树,已经被嘉靖皇帝用在了,修建求仙道、结长生的宫观上面。所以之后,官府说是为了为尊者讳,不能用和皇上一样的东西,就下令封闭了大榆岭。
除了世居山岭的猎户们,可以偷偷进山打一些野味之外。
多年间,最常见到的采木之人,则是被彻底禁绝了。这才在阴差阳错之下,保留了大榆岭,这一片水土之地。
否则的话,即使这里有山泉滋养......
只怕也早就像大王村到乐安县之间的荒丘一样......哪里还有什么参天的古木,掩映在林间的嶙峋怪石。
看着此时满脸焦急的沈放,苗成不想说,但是又不得不说。
“二弟,有件事情。当大哥的,在这里不得不告诉你。”苗成心情沉重地说道。
“大哥,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吧!”
苗成的话,并没有让沈放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还在自顾自地想着,接下来该去哪里找。也还抱着琴儿只是不小心,才遗落了自己的手帕心思......
但是,苗成接下来的话,却让沈放,一瞬间如坠冰窟......
“这处地方,在乐安县叫大榆岭。平日里,除了一些猎户上山打一些野味之外,就是在北门的河口附近,一些富贵人家,出来踏青。至于这大榆岭的深处,却是没有任何人去的......因为里面,最近几年,多了一伙山匪,专门做打家劫舍的勾当。”苗成小心翼翼地说道。
“所以,如果再找不到那位姑娘,只怕最大的可能,是被大榆岭的山匪,给绑去了......”
苗成的话,如同一把重锤一样,一瞬间捶到了沈放胸口。
让沈放一时间,有些喘不过去气来了......
小龙见状,赶紧上前去搀扶住沈放。
“二哥,之前师傅也给我说过,说这里有一伙山匪。让我每次外出的时候,千万不要来大榆岭......”小龙的话,让沈放放弃了最后一丝幻想。
之前就担心,琴儿一个弱女子,一个人回芮城,只怕路上会遭遇不测。
所以,才第一时间追了出去。
哪成想,遇到的情形,居然比自己预想的结果还差。
琴儿不但没从南门去大王村,甚至是回芮城。
反倒不知因为何种缘故,居然没有从南门走,而是选择了北门。而北门外,还偏偏就有一处大榆岭,是乐安县闹山匪的地方。
现在,又发现了琴儿遗落在路边的手帕......
那么,极大可能,琴儿是真的遇上了大榆岭的山匪!
一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女子,被山匪抓到山里,哪里还能有个完整身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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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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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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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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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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