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上了那个二十七岁的摄影师。
摄影师的名字很好听,
叫靳一川。
——来自《时锦日记》
01.
上了大学后时锦才知道,一寸二寸的照片简直是必备物品。
各种各样的材料上都要附带照片,就连申请学生会也要附带。
学校里的复印社倒是可以拍照,不过就跟流水工作线似的,拍完就导入电脑调整格式,从头到尾不过五分钟就能拿到切完的照片。
快是快,就是丑了点。
用机器切照片的时候,那胡子拉碴的大叔还在安慰她:“美颜滤镜一弄完,所有人都长得一个样,这样原原本本的多有识别度。”
时锦不想要识别度,想要好看。
于是在网上搜了下本地照相馆排名,最后选了个好评如潮的店,店名也很奇特。
brittney。
这个英文有两个意思,一个是长得漂亮,歌声动听的布兰妮。另一个是暮光的意思,也就是傍晚时分的日光。
只是想想,时锦都觉得非常有意境。
而且她注意到评论里有好几条,都是在夸某个摄影师长得帅,想去一探究竟。
为了当天的拍照,时锦特意穿了身衬衫,化了淡妆才出门,按照导航坐车找过去。
等找到店门口,她不禁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
因为这个店的地理位置稍微有那么点偏,店的门脸也有么一点点小,只有上面那龙飞凤舞的英文可以确定,她没有找错地方。
壮着胆子走进去,时锦才发现原来是别有洞天,里面十分宽阔,一拐角就看见了前台。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倒霉,五个摄影师有三个出外景,一个请假没来,另一个正在上面拍婚纱照。
前台的人给时锦倒了杯水,让她先坐着等等,说找人去叫了。
“那个——”时锦开口叫住人,小声道,“那你们这最帅的那个摄影师呢?”
这人笑了笑,回答说:“我们这的摄影师都很帅的哦!”
时锦扬了扬眉,左右也没别的事,干脆坐着闲等,看着坐在电脑前面前的人修照片。
音响里放着不知名的歌曲,空调的温度也十分适宜,正当她百无聊赖之际,有人走了进来。
这人是一身的西装革履,头发梳的整齐,只有那么些许头发垂在额边,下面就是精致的眉眼、高挺的鼻梁以及……唇瓣。
看到他,时锦第一个想到的成语就是斯文败类。
这个打扮,应该是还拍照的新郎吧。
她如此想。
“川哥。”前台的人主动打招呼,“你来了。”
靳一川点头微笑,走进去问:“闲着没事过来坐坐,忙吗?”
“忙着呢,这不还有人等着拍照。”前台扬头示意。
靳一川转头往他说的方向看,看到的是已经站起身来的时锦,年纪不大的模样,应当还是学生。
上一首歌已经到了末尾,新的一首歌紧随而至,旋律很熟悉,但一时想不起来歌名是什么。
视线在空中碰撞,时锦没由来的觉得心口一痛,手上的力气一松,纸杯垂直落地,剩下的半杯水全都贡献给了地面。
前奏已过,男歌手的声音缓缓响起——
“空无一人的大街,
闯入无人婚纱店,
为你披上雪白誓言,
世界已灰飞烟灭,
而爱矗立高楼间,
你是真的或是我的幻觉……”
“不好意思。”时锦后退几步,忙蹲下身去捡纸杯。
靳一川走过去时,时锦刚好站起来,他拿过纸杯:“没关系,拍什么照片?”
“一寸和二寸。”时锦本能回答。
“进来吧。”靳一川往里走,把纸杯丢进垃圾桶,“我给你拍。”
前台见时锦愣在那儿,于是过去推了下他:“快去啊,这可是我们的隐藏款,被你撞大运捡到了。”
时锦进去时,刚好看见靳一川把西装外套往旁边一搭,解开袖扣和衣服上方的两颗扣子,挽起袖子道:“学校用?”
“对。”
“那有镜子和梳子,你觉得可以了就坐在凳子。”
时锦应了一声,照着镜子梳了几下头发就坐过去。琇書蛧
靳一川已经调好摄像机,将镜头对准时锦,提醒她往左或是往右。
“过来看下,可不可以。”他说。
时锦连忙起身过去,凑过去的时候闻到一股很好闻的香水味,是从靳一川身上传来的。
她看了看,认真的问:“会给修图吗?”
“可以。”
“那就这张。”
靳一川拿着摄像机出去的时候,有人主动揽活,他说没事,他来就行。
时锦就站在椅子后面看,其实不用她说什么,这人就已经用鼠标把该修整的地方修整了,看着简直不要比学校照的太好。
洗出来切完照片,靳一川把它们放进袋子里时,看到了上面写的名字:“时锦?”
“啊!”时锦本能的应声。
靳一川袋子折好放在她面前,笑着说:“听着像什锦罐头似的。”
“才不像罐头。”时锦反驳。
02.
果不其然。
时锦照片一拿回去,就得到了全寝室的好评。
把它和学校拍的放一块儿,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其她三个人也都动心去拍,拜托时锦带路过去,只不过近两天事忙,这么一推再推的,就推到了一个礼拜后的星期六。
第二次再去,时锦已经是熟门熟路,前台一眼就认出来她,更是主动打招呼,说今天不忙,进去就能拍。
时锦找了一圈也没看见人,于是问:“上次给我拍照的摄影师呢?”
“上次都和你说是隐藏款了,他是我们其中一个老板,不是每天都来。”
“我看你们之前叫他川哥,他叫什么名字啊?”
“老板姓靳,叫靳一川。”
时锦点了点头,鬼使神差的问:“那有他的名片或者电话吗?”
“老板的电话不能外传哦,给你我就要被开除了。”
听到这话,时锦没再多说话,只是坐在椅子上等同学出来,眼睛却是紧紧盯着门口。
她抱着希望,说不准就会有好运气,刚好看到他进来。
可惜,直到她们走,靳一川也没出现。
时锦有些失望,连着几天都是没精打采的,但也再没有理由去照相馆找人。
室友新交往了一个男朋友,请时锦全寝室吃饭,结束之后还觉得意犹未尽,提议去酒吧玩玩。
时锦恹恹的坐在那儿,叼着吸管看着那些人群魔乱舞,提不起任何兴趣,就觉得吵。
“时锦,我想去厕所,你陪我去下好吗?”室友问。
时锦点了点头,两人拉着手往厕所的方向走,她站在外面的洗手台等着。
“美女,一个人?”有人主动过来打招呼。
时锦抬起眼皮看了一眼,这人的五官都不如他那一头红头发出奇,什么妖魔鬼怪。
“出去一起喝一杯?”男人又接着说,“在这之前,我们先加个好友。”
“不好意思,我男朋友正在外面等我。”时锦婉拒道。
“没事,我不介意。”
“我介意。”
刚好室友出来,时锦挎着她胳膊就要往外走,刚走两步就又被人拦下:“这么不给面儿?”
真是缠人,时锦正皱眉想办法,就看到一个面熟的人过来,灵机一动叫了声:“川哥!”
靳一川闻声回头,第一眼只觉得其中一个女生脸熟,但一时没想起来在哪见过。
时锦走过去亲昵的挎着他胳膊,小声道:“他们缠着我和我同学,帮帮忙,拜托了。”
靳一川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扬眉道:“怎么这么半天不出来,走了。”
有人给撑腰,时锦腰板也硬起来,拉过室友就跟在他后面。
“他们还在看,先过来跟我们坐。”靳一川低声说。
时锦没办法只能闷头跟着走,刚停下就听到有人说:“你去了趟厕所,带回来两个什么玩意?”
“厕所没去上,倒是见义勇为了一次。”靳一川说,“你们先坐会儿,过个十分八分的再去找同学。”
等坐下了以后,时锦才仔细端详说话的人,人如其声,长相远比说的话还要张扬,看着是和靳一川同龄的人。
“把你的脾气收收,别和小孩发。”靳一川提醒道,“这么多年,也就桑晚能治得了你。”
“别提小孩这两个字,屁大点小孩就敢和我抢老婆,真是。”江肆声音里压着火气,“真是都飘了,以为大爷握不住刀了是不是?”
靳一川已经听他发了半个小时牢骚,无非是桑晚留校在浅川,江肆白天去给人送水果时,刚好撞见有人给桑晚递情书,然后他的醋坛子就翻了。
虽然桑晚已经结婚,但模样看着和大学时没什么两样,看着小,说话又是温声细语的,也不怪别人惦记。
“你手握两本结婚证,谁能和你抢人。”靳一川劝了句。
江肆哼哼着刚要说什么,就看到手机一亮,拿过来一看,就要拿衣服起身:“我走了,不喝了。”
“干嘛去?”靳一川说,“别惹事。”
“接老婆回家。”江肆说。
靳一川放心的让行,他自个儿待着也没劲儿,看着旁边两个女生道:“是去找同学还是回学校?”
“找同学。”室友回答。
时锦回去被同学问了几句,看到转身要走的靳一川,她咬了咬牙跟着追了出去。
在这过程中碰翻了不知谁的酒,洒在衣服上她也不在意。
追到门外,时锦缓了口气叫道:“靳一川。”
靳一川停步,转过身去看她。
“你是不是不记得我了?”时锦走过去,大着胆子道,“我叫时锦。”
对于靳一川来说,这个名字远比眼前的人有记忆点,他笑了下:“是你啊,怎么了?”
“我就是想谢谢你帮我们解围。”
“没事,小姑娘在这种地方注意点。”
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地抓紧衣摆,时锦声音微扬:“我的衣服不小心碰湿了,能借一下你的吗?”
靳一川的确是看到某个地方的颜色比较重:“怎么不借你同学的?”
“我怕他们误会我对他们有意思。”时锦随即道。
话说出口她就后悔了,这话说的太自恋了。
靳一川却觉得这个语气似曾相识,叹了口气,把外套递给她:“拿去吧。”
时锦心中一喜,连忙接了过来:“我会洗干净还你,对了,你把你电话给我,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
“不用了,送去brittney。”靳一川说完就走了。
时锦目送着人离开,看了看怀里的衣服,也不算是毫无收获。
心脏在砰砰的跳,她确认,自己对这个摄影师一见钟情了。
03.
时锦去brittney了好几次,都没等到靳一川本人,她不得不怀疑,这人在故意躲着自己。
前台也不止一次的劝,说把衣服给她就行。
但时锦每次都是拎着过来再抱着离开,只要闲着就去那附近等着。
她猜的不错,靳一川的确是在躲。
小姑娘的心思太浅,靳一川哪能看不出时锦什么意思,更认为这是她的一时冲动,只能冷着不见人。
但没想到她这么执着,竟然坚持了一个月。
靳一川没办法,主动打了时锦留下的电话,地点是她定的,浅川大学的校门口。
他并不打算拖泥带水,伸手道:“衣服给我吧。”
“衣服我放寝室了。”时锦伸了伸舌头,“你两次帮了我,我请你吃食堂,然后把衣服给你,怎么样?”
“不用,衣服给我就行。”
“不吃饭不给衣服。”
靳一川收回手,淡淡道:“那就扔了吧。”
看着他转身要走,时锦连忙道:“那我还去brittney等你,天天去,晚上也去。”
靳一川皱了皱眉,觉得事情比想象中难搞:“吃完饭就把衣服给我?”
“吃完饭就给。”时锦点头。
“前面带路。”靳一川可耻的妥协了,他大抵理解了江肆的痛苦,现在的年轻小孩真不知道在想什么。
进了食堂,时锦问靳一川吃什么,他说吃什么都行,然后她就把人领去吃旋转小火锅了。
靳一川望着那一个个小炉子,不禁想自己有多久没吃过这些了。
吃饭的过程中,时锦不停地在说,说自己本来不能吃辣,但是车祸之后,就突然能吃辣了。
“你出过车祸?”靳一川问。
“大概几年前吧。”时锦开始回想,“我当时着急过马路,没注意到有个车拐过来,就被撞到去医院急救了。”
“医生都说我命大,还能活过来。”她继续道,“然后我的口味就变了,而且还特别馋,烧烤、火锅、小龙虾天天吃,饭后还得吃甜点小蛋糕。”
靳一川的手一顿,觉得这话和记忆中的某段十分相似,不禁侧过脸看她。
“还有啊,我特别喜欢吃冰糖葫芦,可惜还没到季节。”时锦耸了耸肩,发现他在看自己,立刻道,“你偷看我,是不是发现我长得很好看啊?”
靳一川没说话,收回目光看着面前滚动的菜,心想:我可真是昏了头了,竟然会在个小姑娘身上找她的影子。
吃完饭后,时锦又说吃多了想溜溜食,反正就是各种找理由拖时间。
“时锦,说话算话,把衣服给我。”靳一川直接道。
没想到时锦更直接,弯着眉眼问:“靳一川,你是不是知道我喜欢你啊?”
“你今年多少岁?”靳一川不答反问。
“十九啊。”
“时锦,我今年二十七岁,比你大八岁。”
时锦点了点头,调皮道:“我知道啊,你的事我都和他们打探清楚了,你不止是一个摄影师,还是个小老板,虽然已经二十七岁,但一直都没有女朋友。”
“所以我们不合适,要知道,你叫我一声叔叔都不过分。”靳一川说。
“可你又不是我叔叔。”时锦面露无辜,“难不成你很想当我长辈吗?”
靳一川被啧了一句,索性调出手机里的照片给她看:“我已经有喜欢的姑娘,她也是我的女朋友。”
时锦脸色一变,但还是逞强道:“你骗我,他们都说你没有女朋友。”
“她是我大学时的女朋友,叫温言。”靳一川把手机收回去,“她去周游世界了,我在等她回来,回来就结婚。”
他的眼睛没有躲闪,反倒是有难以名状的悲伤之意。
时锦知道靳一川没有说谎,一口气跑到楼上,擦着眼泪翻出了装衣服的袋子。
她把袋子双手奉上,垂着头道:“还给你,我自己洗的,应该很干净。”
靳一川听出她的哭腔,伸手拿过来说:“谢谢,如果有伤害到你的地方,我向你道歉。”
他往回走的时候,发现时锦还在跟,有些不悦的皱了眉。
尽管时隔多年,他的脾气比以前好很多,也不是能这么几次三番的忍耐。
“你别误会,我就是送送你。”时锦解释,“折腾你这一趟,我很愧疚,就送你到校门口。”
行吧。
靳一川没多说话,默认了她这个做法。
走着走着,时锦忍不住找话题说:“那个温言姐姐,很漂亮吗?”
照片里只是个背影,是站在海边,远方的云朵都被太阳染成了红色。
“我要说不漂亮,她知道了会和我发脾气。”靳一川笑了笑,“她的脾气很大,我可不敢惹她生气。”
时锦听着只能苦笑,但同时脑子里却自动生出了画面,是照片里的画面。
真切到她仿佛身处于其中,耳边是海浪的声音,好像还听到他喊——
温言,你往里跑什么。
时锦觉得自己简直是鬼迷心窍了,摇了摇头,哼着歌转移注意力:“我听见了你的声音,也藏着颗不敢见的心,我躲进挑剔的人群,夜一深就找那颗星星……”
后面的歌词她不太记得了,因为听过的次数并没有很多,却能脱口唱出来,她自己也觉得奇怪。
“你听不到我的声音,怕脱口而出是你姓名。”靳一川哼着把歌词补全,“《我好像在哪见过你》,你也喜欢听他的歌?”
“还好一般般。”时锦心不在焉的说,“本来还想说在一起后可以去听演唱会。”
她觉得今天自己简直太奇怪了,一定是因为失恋的原因。
多远的路,只要有目的地就有走完的时候。
踏出校门的那一刻,靳一川提醒说:“校门口到了,回去吧。”
时锦知道无法再拖延下去了,忍着委屈说了声“再见”,刚往回走了两步,就突然仿若雷击般停下脚步。
胸口处传来密密麻麻的疼,脑海里仿佛在上演连环画,睁开眼的那一刻,眼眶里忽然掉出眼泪。
“靳一川!”时锦转身大喊。
靳一川没回头,连脚步都没停下,少不更事的孩童有任性的权利,可他不是。
“你乱给别的女生起什锦罐头这种昵称,就不怕我生气吗?”时锦接着问。
靳一川想,这真是无厘头的话。
时锦眼前一片模糊,可还是说:“王八蛋,不是答应对女朋友会有耐心?”
——好,我以后对你耐心。
只是这一句,让靳一川立即停下脚步,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只有一个人知道他答应的这句话。
而那个人……
“我这辈子刚开始,第一次心动,怎么就又是你这个王八蛋。”
时锦听到由远及近的脚步声,抬手擦了把眼泪,看着距离自己不到一米的人问:
“说好的演唱会,到底还要不要一起去看?”
*
像确定我要遇见你,就像曾经交换过眼睛。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番外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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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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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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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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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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