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鹤天对于上一辈歃血为盟的故事早就略有耳闻。
但是,历来败者为寇、胜者为王——
单论白袍银甲兵团的实力代表——河东裴家可谓是人才辈出的名门贵族,难道他们就没有任何的想法?其时的明家也是如日中天,他们又为什么甘居人下?
或者说,当年左右两路的银甲军忽然之间就按甲寝兵,莫非是真的遇到了什么样的棘手难题?
所以,明鹤天一直都不能确定的是,凌氏最终胜出的隐情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依旧是一言难尽。”大哥明振天苦笑道。
明鹤天不解问道,“莫非,与祖父有关?”
“你说的不完全准确!其实……可以算作是多种因素的有机综合,你可以理解成顺势而为。”明振天思索片刻,却黯然说道:“其实,要说起当年祖父的突然去世,也不完全是因为疾病的缘故……”
“难道……果真另有隐情?”
“也不算是什么隐情……据说有一次,在与鲜卑的慕容部落作战中,银甲军团不小心中了敌军的埋伏。为了尽可能多的救出包围圈里面的兵士,祖父和父亲来回冲杀了许多次,然后都身负重伤。”
“我听说过这次战斗,其实乃是二叔带兵冒进导致的。”明鹤天口中的二叔,自然是指明得桎——他因为自小脾气火爆,因此祖父取名得桎,也是希望他能对自己有所约束。
“你知道二叔这人,向来是盲目自大,经常不听号令,”明振天点头继续说道,“不过,那一次多亏有姨娘的悉心照顾,后来祖父和父亲都逐渐复原。尤其是父亲大人,迅速地回到了战场之上。”
明鹤天也听说过,正因为父亲的这次受伤,他才有机会认识了自己的母亲冷燕秋,然后才生下了自己和妹妹明燕翎。
他的母亲冷燕秋,原本乃是国丈大人裴显达将军的小姨妹。在听闻明得蠡受伤后,冷燕秋便立即来到军营照顾他。
虽然她之前也经常来到军中陪伴自己的姐姐冷梅秋,一度被誉为银甲兵团的一道亮丽的风景。但是骄傲的她,却从来不会主动关注什么人,也几乎不去理会别人的眼光。
她一直渴望神圣的爱情,一直等着一个无所不能的男人带她去领略不一样的人生,直到偶然之间听到明将军的英雄事迹——这个无比强大的男人,终于在她青春的心里荡起涟漪。m.xiumb.com
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冷燕秋,迅速征服了明将军。两人日久生情,经常一起驰骋沙场,一时之间成为银甲军中的神仙伉俪。原本枯燥的戎马生活,也让他们过得有滋有味,潇洒自如。
“既然他们的伤口都已恢复,那祖父为何却又不幸病故?”
“唉,”明振天叹气道,“眼看着他们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就在这时候,从长江以南传来了一个令人愤恨的消息。”
“南梁?”
“早在大景王朝灭国之时,虽然京城和皇宫的人尽数被屠,但是那皇后萧氏却靠着出卖自身美色,苟且偷生地活了下来……后来在白袍银甲军收复常安之时,她又混在逃难的人群之中,居然一路逃到了长江以南。”
“那发迹于兰陵的萧氏便依靠江南,由此一举崛起?”
只见明振天微微点头,说话却满带着匪夷所思的语气,“更离谱的是,不知道她从哪里偷得了传国玉玺,然后夹杂在自己的裙带之中带了出去——就在这一年,她伙同自己的胞弟在康城建立了伪王朝,号称大梁。此后,虽然他们也在不断收拢大景王朝的一些残留旧部……但既然已立萧氏为皇家帝胄,他们必定也不会再尊崇和延续大景皇祚!”
“这个消息对祖父等人的打击应该不小……”
“何止是打击!听闻消息之后,祖父当时悲愤异常,竟然直接喷出一口热血——他的伤口也因此崩裂,最终再度感染,几天后就不治身亡。”
“萧氏真是无耻至极!所谓窃国者侯,果真是如此,”明鹤天愤愤说道。
“是啊!两相一对比,真是令人感慨万千……我们明家虽是武将之后,却一直推崇忠君爱国的孔孟之道——这也是父亲自小就把你送去戒研书院的原因之一。”
戒研书院,由颜氏家族殚精竭虑主办多年,深得颜氏家训之精髓,已经成为百年来闻名于世的私家书院。
尤其是当世的院长颜子蜕,一直致力于研读古今之经籍、明辨邦国之大典,俨然成为一代文坛大家——而这些,恰恰是明家上一辈所缺失的重要东西。
“父亲是希望你能文能武——既能上马定乾坤,更能提笔安天下。”明振天转过头来面向自己的弟弟,继续说道,“鹤天,你细看这千里江山……诚如《史记》所言:这江山,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
“我也深感惭愧不安!这些年,我辜负父亲了。”
“犹记得当年父亲为你取名之时。他慈祥地说,鹤天二字,出自《诗经》名句: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他是希望你能如同玄鹤振翅,一飞冲天、一鸣惊人。”
“是。”明鹤天越发惭愧,于是只点头应了一声便不再言语。
大哥明振天于是转念说道:“明家一直推崇孔孟之道,所谓孝子杀身以事其亲、忠臣杀身以事其君。这也是当年祖父慨然起兵平乱的重要原因——你看,纵然是那时候的大景王朝已经不复存在,他依然想要带兵平定一方叛乱。”
“他对于大景王朝,真可谓是呕心沥血!”
“是的!然而,随着他攻占的城池越来越多,他内心却开始变得越来越茫然和空虚。”
“这却是为何?”明鹤天不解问道。
“你可知道打江山易、守江山难;守江山易、弃江山难的道理?”
“因此他回头看着自己打下的城池,反而在发愁该如何去治理这些疆域?”
“是啊!随着银甲军占领的疆域越来越广,祖父却越来越困惑了。”明振天不禁苦笑起来,“他一直苦思着: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在四处讨伐?他时常与父亲谈论古今圣贤,内心也始终保存着君权神授的忠君思想。”
明鹤天接道:“所以他真的是全心全意地怀有一腔报国的热血……他也从来不曾想过要自立为王,反而一直渴望能够在战乱之中寻找到前朝皇室的幸存血脉,进而帮助大景王朝实现那几乎不可能的复国梦想。”
“的确如此!”明振天不由感叹道,“谁又能想到,那萧氏皇后却凭借偷盗的传国玉玺一举篡位,在康城另立帝国!这个噩耗几乎让祖父万念俱灰……终于,他的毕生信念随之崩塌,自己也遗恨千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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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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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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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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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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