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胡说些什么呀!”方婕瞪了王霞一眼。
“你还害羞个什么劲儿呀!别人不知道,我可是了解得一清二楚的。
高中那会儿,你晚上睡觉的时候,说了什么梦话来着?哦!我想起来了,你说的是,‘傅逸,你就知道欺负我’……”
王霞将方婕说话的语气模仿得唯妙唯俏。
方婕赶紧将王霞的嘴捂住,不让她继续说下去。
随即慌张地转过头看了傅逸一眼,见傅逸没听到,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就会乱说!”方婕鼓着脸说道。
王霞捂着嘴笑了笑,“好啦,我不说啦还不行吗?真是的,就算是被你的情郎听见了,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方婕再次瞪了她一眼。
“对了,你吃了什么东西,怎么现在变得那么大了?”王霞一边指了指方婕胸前,一边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它就自己变大的!”聊到这件事,方婕有些脸热。
“嘿嘿,不会是每天晚上被傅逸给揉大的吧!咦,皮肤也变得这么水润润的,一定是被滋润出来的!”王霞不怀好意地猜测着。
于是,又招来了方婕的白眼。
随后又陆陆续续地走进来一些人,直至最后,包间里一共坐了十多个人。
像这样的同学聚会,一个班五十几号人,能来十几人已经算不错了。
这还是在班长王霞的极力号召之下,才能达到这样的规模。
王雯丽也带着她男朋友来了,他男朋友是个四十岁左右的胖男人,叫王德志,谢了顶,操着一口粤语风的普通话。
听王雯丽说,这王德志还是个港商,家里有些资产。
酒足饭饱,王雯丽提议,去隔壁的ktv玩一玩。
众人连忙推脱,这个时候的同学友谊已经不像学生时代那么纯粹了,大家总是需要顾着些面子。
王德志却道:“哎,大家不要那么客气撒,这样吧,今天我王某人请客,权当交个朋友。”
他倒是个很健谈的人,或许这就是生意人的天性。
于雯丽抱住了王德志的胳膊,亲昵地说道:“darling,你真豪爽!我爱死你了!”
那嗲声嗲气的声音惹得众人想笑,但还是强忍着。
看着学生时代的班花如今竟然傍上了大款,不少男生忍不住心生遗憾。
既然有免费的娱乐活动,大家乐得享受,纷纷同意下来。
西江酒楼便有ktv的业务,就在包间下面一层。
王德志叫来服务员,很快订好了房间。
这是一个很大的包间,约有一百多平,里面的沙发也很大,十多个人坐上面也不觉得拥挤。
茶几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水果和饮品。包间的装修很豪华,五彩斑斓的灯光闪烁不定。琇書蛧
整体的环境有些暗,不过这正好起到了渲染氛围的作用。
因为如果是在亮堂堂的环境下,众人唱起歌来可能也就没那么放得开了。
这也是跳舞的迪厅灯光黯淡的原因。
王德发很是自来熟,他率先点了一首老情歌,刘德华的《忘情水》,拿上话筒便开始唱了起来。
可能是烟酒沾得太多的缘故,他的声音很低沉,唱歌的时候也跑了好几次调,不过总得来说比鬼哭狼嚎好得多。
众人知道这王德发有些势力,于是歌一唱罢,立马夸赞了几句。
这王德发谦虚地说道:“哎呀,现在不行了,烟抽多了,嗓子有些哑,唱的时候喘不上来气,要不然能唱得更好的。”
一旁的于雯丽劝慰道:“darling,你唱的已经很好了。我很喜欢听呢!”
随后,其他人也纷纷点了歌,一个接一个地扯着嗓子唱了起来。
所唱的歌里面,陈奕迅和许嵩的歌曲是常客,诸如《十年》、《断桥残雪》都是再熟悉不过了。
傅逸默默地饮了一口啤酒,静静地坐着发呆。他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气氛,他喜欢安静的环境。
他原本不是这样的,在上学时期,他比一般人更活跃。因为那个时候他是富二代,有自信,有嚣张地资本。
家道中落和父母的离去对他的性格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意志消沉了一段时间后,他稳重了不少。
再加上修真讲究的是修身养性的禅意,他也受到了这方面因素的影响。
身边的方婕也点了一首傅逸叫不出名字的歌,她的声音悦耳动听,跟她甜美的长相很相称。
一曲唱罢,一旁的王霞起哄道:“咦!傅逸,你不唱吗?我记得你高中的时候还是校园十佳歌手呢!”
周围的同学纷纷笑着附和,傅逸高中时极为大方,人也很随和,周围人对他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傅逸转过头看向方婕,见她一脸期待的模样。
“那好吧,我也唱一首。”
傅逸点的是一首英文歌,《beautifulinwhite》。
他拿起话筒,悠扬而又温柔的声音响起。
“notsureifyouknowthis(不确定你是否知道)
butwhenwefirstmet(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
igotsonervous(我紧张得)
icouldn'tspeak(说不出话来)
inthatverymoment(在那个特别重要的时刻)
ifoundtheoneand(我找到了我的唯一)
mylifehadfounditsmissingpiece(找到了我生活中确实的一部分)
soaslongasiliveiloveyou(所以我会用生命的每一天去爱你)
willhaveandholdyou(我会拥有你珍惜你)
youlooksobeautfulinwhite(穿上白色婚纱的你如此美丽动人)
......”
这是一首专门为婚礼而作的歌,傅逸一边唱,一边用温柔的眼神看向身旁的方婕。
他的音调掐的很准,吐词也很清晰,比起原唱也不遑多让。那婉转轻柔的歌声让现场的人渐渐陶醉进去。
方婕思绪纷飞,她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盛大的婚礼场景。
她穿着圣洁的婚纱,打扮成了每个女孩子幻想中的美丽模样。新郎傅逸穿戴整齐,高大而帅气。
他牵着她的手,走过坐满了亲朋好友的礼堂,在一片祝福声中,来到布满玫瑰花的礼台上。
傅逸同她交换了戒指,正要俯身过去亲吻她时,歌声忽然停了,她从幻想中清醒过来。
“亲一个,亲一个!”周围同学起哄道。
方婕娇羞地低下了头。傅逸笑了笑,迅速在方婕柔嫩嫩的嘴唇上亲了一下,浅尝辄止。
不远处的于雯丽忽然有些不痛快,她跺了跺脚,掐起桌上的一颗葡萄,塞进嘴里狠狠地嚼了嚼。
这样的一幕让她有些嫉妒方婕。
虽然她很久前就立下目标,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但哪个女生不喜欢长得帅又年轻的男人,即使这男人现在已经不是富二代了。
看了看一旁王德志的肥胖的身材,闻着那满口的烟酒味,她忽然有些作呕。
原本她对于这些都应该是习以为常才是。但有了对比才有伤害。
于雯丽心里忽的冒出这样的想法:长得帅确实不能当饭吃,但至少看着闻着很舒服。
她看着不远处的傅逸,心里很快便做了一个决定。
“靓仔,唱得很不错呀,有没有兴趣来娱乐圈发展,我有些人脉,可以给你引荐一下!”王德志笑呵呵地说道。
傅逸礼貌地微笑示意,谦虚地说道:“王先生说笑了,我这声音跟那些专业歌手比起来还差的多。唱歌只能当成爱好,若要当成职业就不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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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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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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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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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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