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捧着碗喝了一口面汤,眉头舒展,说:“大力婶子,老二叔,还有四块红烧肉,咱四个一人一块。”
“欠弟你自己吃吧,婶子和你老二叔已经吃罢了。”赵春花摆手。
“婶子老二叔你们也知道我的脾气,我说给你们吃,肯定要给你们吃,咱们平分着吃刚好。”
总共十二块,他们一个人三块,不多不少。
只是听话的那一块现在不能吃,得等到晚上再吃,江玥怕他消化不了拉肚子。
在这个时代肉是金贵东西,就算赵春花他俩不是别人那种贪心的,但也想吃肉。
不过他俩犹豫一下,赵春花说:“欠弟,婶子能拿回去吗?婶子家有四个能吃的臭小子,半年都吃不上一顿肉……”
虽然一块红烧肉不大,但切碎放到稀粥里,也能吃到一点肉末,品到一些肉味。
江玥点头,“当然可以,不过婶子老二叔你们也别嫌我抠门,听话还小,我爹娘又……唉!听话得吃点肉补补,我那两块就不分给你们了。”
“欠弟你说的这是啥话?婶子已经没脸没皮蹭吃你的东西了,哪能还要分你和听话的肉?”
“是,那肉是你的。”江老二也说。
江玥就喜欢跟这种不过分贪心的人相处,等她吃好,又去找服务员要了一张油纸,撕开分成三份,谁包谁的肉。
江玥的衣服没有口袋,只能把两块肉包好给药放在一块,一起拎着。
赵春花和江老二把肉放进口袋里,他俩跟捡了钱似的高兴,肚子热热的,他们体尝了吃饱的滋味,格外满足。
当然,他俩也记着让他们吃到吃美味面条和香喷喷红烧肉的人是江玥。
回去的时候他们个个都喜气洋洋的,江玥抱着睡着的苏听话坐在牛车上,虽然还是很颠,但比来的时候好多了。
她感受着炎热刺眼的太阳,还有时不时吹来的柔风,她的头发和衣角被吹动,身材瘦小,但那双眼睛乌黑,透着坚韧。
江月看了一路的风景,路两边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农田,金黄的麦穗迎风晃动,发出沙沙的声音。
麦田里,头戴草帽,个头高矮不等、男女老少都有的人们挥动着手里的镰刀割掉麦子,他们的身后有人专门负责把麦子送到地头。
埋头干活的人们有时会直起腰,捶打发酸的背部,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或充当毛巾的布条擦掉额头的汗珠,再继续干活。
路两沿的村庄都矮矮的,很少能看到砖瓦房,多数都是用泥垒起来的房子,屋顶铺着稻草。
村头会有三五成群的小孩子在玩耍,他们穿的也很清凉,小姑娘扎着几个小辫子,男孩则是光头。
小孩子们多数都脏兮兮的,身上全是土,脸上也有,还挂着鼻涕,江玥看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并且江月还看到好几个看起来四五岁的小孩子不穿衣服在村里玩闹,从来没见过这种画面的江玥对这些真是接受无能。
小点的孩子在玩,大一点的孩子就在田地里帮大人干活或者在后面捡麦穗子。
在这个大多数都吃不好的年代,无论成年人还是大点的小孩都在为着吃饱而努力,怕晒黑这仨字根本不会出现在他们脑海里。
除非一些宠闺女、家里条件好的人家,才不让闺女跟着下地,不过也仅仅不让下地而已。
江玥还看到很多年轻人,他们动作不熟练的在麦田里割麦子、干活,身上穿着长衣长裤,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
这些人,大概就是下乡的知青吧。
赵春花江玥看着外面,她看过去,一眼就认出了这群人的身份。
“也不知……咋想的,让这些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年轻下乡,他们干活慢,还都是洗一个碗打俩盘子的货色,一个俩的还心比天高,瞧不起咱们这些乡下人。”
“当谁瞧得起他们这些人?本来粮食就那些,他们一来,还得养着他们……”
村里每家每户孩子都不少,养娃本就难,一个大队又来了一群知青,分走了他们的粮食,最关的是这群知青还不领情,不是嫌弃这个就是嫌弃那个,实在惹人烦。
“大力婶子,他们有知识有文化,傲气一点也是应该的,如果咱家弟弟妹妹学历高,你也得得瑟得瑟啊!”江玥笑了笑。
“如果俺儿闺女也是那什么中专、高中生、城里人,俺也得跟人夸。”坐在前面的江老二听到这话,接道。
赵春花一想,“说的也是……”
回去没有来的时候那么着急,他们用了四十分钟左右才回到前江村。
跟路过的村落一样,村口有一群小孩吸着鼻涕一起玩,里面也有几个没穿衣服的娃。
大人都在田地里干活,村里空荡荡的,江老二家在离村头不远的地方,赵春花家离原主家不远。
他们下了牛车,江玥跟着赵春花回家,也不知道苏听话怎么睡得这么香,一路子的颠簸都没把他给弄醒。
等江玥跟赵春花告别,江玥向原主家走去,原主家也挺普通,小木门,土墙。
因为原主从小干活,力气大,江玥抱了苏听话一路都没感到累,并且她单手抱都感到很轻松。
她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小娃娃,小脸有点脏,回家得给他洗洗,就算颜值不过关,他也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孩!
江玥另一只手拎着药和两块红烧肉,走到江家门口,她抬头一看,木门竟然锁上了。
要知道以前原主家的门是不锁的。
江成才他们这是什么意思?m.xiumb.com
怕人去家里拿钱,还是怕闺女看好病进家门?
江玥冷笑一声,真当把门锁上她就进不去了?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江玥把苏听话弄醒,小孩揉着眼睛,虽然被吵醒也没有哭,他揉着眼睛去看江玥,仿佛在问怎么了。
“抱着我,知道吗?”
听话:“啊!”
五分钟后,江玥抱着苏听话站在江家院子里,旁边的墙头上还有几个脚印。
这个时候的墙头很低,大概也就1.7左右的样子,江玥借助一点工具,很轻易就能翻过来。
不过因为有苏听话这个小孩,耽误了她一点时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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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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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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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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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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