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返1983,带着媳妇收破烂>第143章 可能有病
  知足常乐。

  周卫国没当过富二代,但现在一下子有了仨孩子,倒不介意给他们一个很好的生活条件。

  可怜三个小宝宝,还在不懂事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很高的起点。xǐυmь.℃òm

  到时候,他们就可以喊,你根本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除了钱一无所有!

  再不然就是掏出一张支票,拍在别人家的小猪面前,义正言辞,请你以后离我女儿远一些。

  想想还挺带感。

  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如此的朴实无华。

  现在周卫国已经不在乎能挣多少钱了,更重要是想去干一些事情。

  年纪轻轻,也不能就开始混吃等死吧?

  那可要混好多年。

  三只小猪,呸,三个孩子喝完奶,自己吃完妈妈给准备的饭,现在正是好玩的时候,刚学会走路,咿呀学语。

  吃完饭周卫国抱着闺女,腿上坐着俩儿子,在那教孩子说话。

  黎雪则收拾三个孩子的吃饭现场,一片狼藉。

  头一回当爸妈,俩人带孩子,也是随意。

  美其名曰培养孩子自主能力。

  比如孩子吃饭的时候,大人不要投入过多的注意力,只是盯着点就成。

  你不管他,他反而能吃的很好。

  这是三个坚强的小宝宝。

  很神奇的一件事,仨人从小似乎都不爱哭。

  也就小丫头哭的次数多一些,也是仨孩子中生下来体重最轻,长的最小的,看着就惹人疼。

  小丫头现在走路已经非常利索了,倒是两个哥哥,走路有点不稳当,踉踉跄跄的。

  有的孩子走路早,有的孩子说话早,就很正常。

  举家迁往北京,周卫国倒没觉得有什么。

  相比起来,他对北京要比这儿更加熟悉一些。

  当然,是后世的北京。

  现在北京还处于一个初步发展的阶段。

  周卫国想着要带两个老人一起过去的。说是老人也不恰当,岳父岳母都没到五十岁呢。

  除此之外,家里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因为要帮着带孩子,所以两人倒是同意了,但周卫国总觉得这两位心里还是有很多的不舍。

  故土难离,国人很讲究一个落叶归根。

  但周卫国对于家的理解,是基于家人。至于人在哪,真的无所谓。

  我心安处是吾乡。

  希望以后他们能习惯在北京的生活。

  实在不行,等孩子大一些,再给送回来,但总觉得是有些不孝顺。

  胖妹烧烤店,一如既往的热闹。

  这一年,刘玉凤跟林笑书领了证,但没操办,这就是合法夫妻了。

  只是林笑书这身体有点弱。

  睡一起那么久,刘玉凤也没怀个孩子。

  好在都年轻,店里很忙,也不是很着急。

  如今刘玉凤把店铺旁边的两家店都盘了下来,规模再一次扩大。

  虽然现在整个县城,烧烤店没有十家,也有八家,但胖妹的地位,从来没受过威胁。

  毕竟刘玉凤背后站着的是周卫国这个挂逼。

  周卫国搞的商场,过完年就开业了,但是不妨碍给刘玉凤这边供货。

  无论是食材,还是调味料,各方面,都是最好最新鲜的,价格却没比别的店贵,顾客也不是傻子。

  加上胖妹的服务员,热情,很多人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

  吃串,就来胖妹。

  燕策一跟邵秋风连带着刘大头,仨人坐在包间里,隔绝了外面的喧嚣声。

  仨人没吃烧烤,在吃火锅。

  周卫国以吃得起餐饮服务公司的名义,建造了一个美味实验室,专门用来研究各种味道。

  这方面投入其实并不是很大,周卫国能弄来各种后世成熟的配方味道。

  只不过现在多了一项研究的过程。

  在保证现有味道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这才能保证吃得起汉堡店长盛不衰。

  西方讲究一个味道量化。

  比如该加多少克的盐,多少克的糖,很精确,这样就能把味道固定住。

  但是咱们不讲究这些。

  翻看咱们自己的菜谱,就会发现,适量,少许这种神奇的量词。

  更神奇的是,每个人总能从中领悟这个剂量到底是多少。

  所以同一种菜,十个人能炒出十个人的味道来。

  这恐怕才是中餐最爱的魅力。

  今天我吃水煮鱼,明天我还吃,说不定就能有不一样的味道体验。

  这美味实验室,以后说不定也能孵化出一个品牌来。

  现在周卫国的状态就是广撒网。

  反正不缺钱,什么行当都想试一下子。

  试试又不会怀孕,就是玩。

  现在刘玉凤已经有了老板娘的样子了,不用她亲手下厨,招呼客人了。

  她也在学着如何当一个领导。

  林笑书端了一碗银耳汤给她,指了指楼上。

  “这仨人怎么凑一起去了?”

  “哪仨人?”

  “大哥,邵秋风,还有那燕策一。

  这燕策一调门可高,一般人请都请不到。”

  刘玉凤一口干了银耳汤。

  “燕策一?谁啊?”

  “嗐,就是那个首富王昊彬的幕僚,听说投资方面,非常有眼力,很厉害的一个人。”

  刘玉凤闻言,恍然。

  “哦,是他啊,我听说过这个人。

  但有什么用?

  能比二哥厉害?

  再者,现在首富不是我二哥么?”

  刘玉凤一脸的不在意,都是二哥的手下败将罢了。

  啊这……

  林笑书嘿嘿笑了两声,手轻轻在刘玉凤肩膀上敲打着。

  “我说错话了,现在肯定是二哥厉害。

  但这个人也是有本事的。

  你说,他们凑一块,是不是想对二哥不利?”

  刘玉凤想都没想,就摇了摇头。

  “不可能。”

  不等林笑书问为什么,她就接了一句:“他们不敢!再者,我哥不也在么?

  他总不能帮着外人,去害二哥。

  就说那邵秋风,现在还不是跟着二哥混饭吃?”

  “你要这么说……好像也对哦!”

  “那你看看,我现在可是很聪明的。

  我估摸着,这燕策一肯定是想找我哥牵线搭桥,想跟我二哥干。”

  如果周卫国在这儿,肯定要给刘玉凤竖个大拇指。

  这妹妹,可是他的忠实迷妹,特别迷那种。

  “这不能吧?王昊彬不管怎么着,都是前首富,实力还是很强的。

  再者,他走的跟二哥的也不是一个路数。

  燕策一这待遇不一般,他没事投奔二哥干嘛?”

  “他……你说有没有可能,他脑子有病?”刘玉凤说的异常认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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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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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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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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